a)整齐一律,平衡对称,和谐
首先谈到整齐一律和平衡对称,这些形式作为来自知解力的纯然无生命的统一,决不能把艺术的性质包括无余,纵使只就艺术的外在方面来说也是如此,它们只在本身无生命的东西上才有地位,例如时间和空间排列之类。在这种无生命的东西里它们现为一种标志,标明了即使在最外在的东西里也有理智的控制。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整齐一律和平衡对称在艺术作品里有两重意义。从一方面看,如果它们坚持它们的抽象性,它们就会使生气消灭; 因此理想的艺术作品纵然在外在方面也必须提高到能超出单纯的平衡对称。但是在音乐的曲调里整齐一律还是不能完全取消的,而只是降为一种单纯的基础①。从另一方面看,这种不整齐中的整齐和不符合规则中的规则却也可以被某些艺术用为唯一的原则,这是由于这些艺术所用的表现材料(媒介)。在这种情形之下,整齐一律就是艺术中唯一的符合理想的东西。
整齐一律主要地适用于建筑,因为建筑品的目的在于用艺术的方式去表现心灵所处的本身无机的外在环境。因此,在建筑中占统治地位的是直线形、直角形、圆形以及柱、窗、拱、梁、顶等在形状上的一致。建筑品的目的并不是只在它本身,而是供人装饰和居住的。一座房屋等着安放神的雕像或是人群来聚会,把它作为住所。这种艺术品不应引注意力集中到它本身上。就这一点来说,整齐一律和平衡对称作为建筑外形方面的贯串一切的原则,就特别符合建筑的目的,因为完全整齐一律的形状是易于理解的,用不着在它上面多费时间摸索。此外,建筑形式对于心灵性的内容还有象征的意义,在这里不能讨论。这番关于建筑的话也可以应用到某种园林艺术,这可以说是
③ 俄译本作“外在材料”。
① 参看第二章。
② 第二章专从自然美去看整齐一律、平衡对称等表现方式。
① 乐调从整齐一律的基础上起变化。
把建筑形式变相地应用于现实自然。在花园里如同在房屋里一样,总是以人为主体。当然也还有一种园林艺术,以复杂和不规则为原则。但是上述符合规则的那一种应更受重视。因为错综复杂的迷径,变来变去的蜿蜒形的花床, 架在死水上面的桥,安排得出人意外的高惕式小教堂,庙宇,中国式的亭院, 隐士的茅庐,装骨灰的瓶子,小木房子,小土墩子以及雕像之类都只能使人看了一眼就够了,看第二眼就会讨厌①。真正乡村景致的美就不象这样,这种美还未经矫揉造作,不是专为使用和享受而设,可是它本身就足以成为观照和欣赏的对象。园林的整齐一律却不应使人感到意外、或突然,它应该如我们所要求的,能显出人是外在自然环境中的主体。
在绘画里,整齐一律和平衡对称也有它们的地位,例如在全体的结构、人物的组合、姿态、动作、衣褶等等方面。但是在绘画里比起在建筑里,心灵的生气远更深刻地贯注于外在形象,平衡对称这种抽象的统一所起的作用就较微细,只有在艺术起源时我们才看到严峻的整齐规则,而在较后时期, 绘画的基本风格就变为接近有机体的较自由的线形。
在音乐和诗里却不然,整齐一律和平衡对称又变成重要的原则。这两种艺术所用的音调是在时间上绵延的,它们具有一种单纯的外在性,不是用其它具体表现方式可以表现出来的。在空间上并列的东西一目就可了然,但是在时间上这一顷刻刚来,前一顷刻就已过去,时间就是这样在来来往往中永无止境地流转。就是这种游离不定性需要用节拍的整齐一律来表现,来产生一种定性和先后一致的重复,因而可以控制永无止境的向前流转。音乐的节拍具有一种我们无法抗拒的魔力,所以我们在听音乐时常不知不觉地打着节拍。同样时间段落按照一定规则的往复并不是音调及其延续的客观属性。音调和时间本身并不需要这样按照整齐一律的方式来区分和重复。因此,节拍显得是纯粹由主体创造的,所以我们听到节拍时马上就得到一种信念,以为这样按规则去调节时间只是一种主体的作用,这就是说,这种纯粹地与自身一致的原则①反映出主体自己在一切差异情境和变化多方的经验中自己与自己的一致和统一以及这种一致和统一的往复重复②。因此,节拍能在我们的灵魂最深处引起共呜,从我们自己的本来抽象的与自身统一的主体性方面来感动我们。从这方面来看,音调之所以感动我们的并不在心灵性的内容,不在情感中的具体灵魂;使我们在灵魂最深处受到感动的也不是单就它本身来看的音调;而是这种抽象的主体放到时间里的统一,这种统一和主体方面的类似的统一发生共鸣。这个道理也适用于诗的节奏和韵。在诗里整齐一律和平衡对称是调节的原则,这一种外在形式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节奏和韵,感性因素就跳出它的感性范围,它本身就已显出诗所用的表现方式不象日常语言那样忽视和任意处理音调的时间长短。
同样的,虽然不是那样固定的整齐一律,还进一步出现(尽管以外在的方式)在真正有生气的内容里。例如一部史诗或戏剧有它的一定的段落区分,
① 黑格尔在园林方面的趣味还是十八世纪的要求整齐有规则,象凡尔赛王宫所代表的。正在这时期中国园林艺术传到欧洲,发生了很大的影响。黑格尔在这里所描绘的正是在中国影响之下的新式的园林艺术的风格。例如法国的芳藤伯罗和德国的无愁宫。
① 即整齐一律的节拍。
② 这句话原文意义暧昧,参照俄译本和英译本如此译出,大意是音乐节拍的整齐一律反映出主体内心生活的统一。
如章节幕景之类,这些区分的段落也显出在长短上大略一致。在绘画里,人物的组合也有类似的情形,不过整齐一律在绘画里不能显得是由于基本内容非得如此不可,也不应单调呆板,显得是一种突出的统治的原则。
整齐一律和平衡对称,作为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外在事物的抽象的统一和定性,主要地只对量(即大小的定性)起调节的作用。因此,凡是不用这种外在性作为它的特有因素的东西当然就不受单纯的量的关系统治,而是要从更深刻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的统一方面得到定性。所以艺术所用的题材愈脱离外在性,它也就愈不能由整齐一律来调节它的表现方式,而整齐一律也就愈降到有局限性的次要的地位。
除平衡对称之外,我们在这里还要谈一下和谐。和谐所牵涉到的不复是单纯的量的差异,而基本上是质的差异。这种质的差异不再保持彼此之间的单纯的对立,而是转化到协调一致,才有和谐,例如在音乐里,音阶的基音与第三音和第五音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量的关系,它们在音上有本质的分别,而这几个本质上有差别的音却结合成为统一体,它们各自的定性不再在音响上显出尖锐的对立和矛盾。不和谐则不然,它的对立矛盾还有待于消除。颜色的和谐也很类似。艺术也要求颜色在一幅画中不显现为各种颜料的随意排列,也不显现为对立面完全消除,只是清一色,而是几种颜色被调解成为协调一致,产生一种完整而统一的印象。说得更精确一点,和谐须假定一种包含各种差异面的整体,这些差异面按其自然性质是属于某同一范围的:例如颜色之中有同属于一定范围的几种颜色叫做基本颜色,这些颜色一般是由颜色的基本概念而不是由偶然的混合得来的①。这种差异面的整体在协调一致时就形成和谐。例如一幅画里不但应有黄蓝青红这几种基本颜色的整体,而且这个整体还应见出和谐,古代画师也都不知不觉地注意到这种完整性而且服从它的规律。由于和谐开始解脱定性的纯然外在性,所以它能吸取而且表现一种较广大的心灵性的内容。例如古代画师画主要人物的服装多用纯粹的基本颜色,而画次要人物的服装才用混合的颜色。例如圣母大半穿一件蓝袍,因为蓝色的使人觉得温和的静穆就表现出内心的平静温和。圣母很少穿一件鲜红刺眼的红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