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问题

法律学家兼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在他的一句值得记忆的话里提出, 自然科学家必须要“质问大自然”。当他写这句话时,他所要否认的是,科学家对待自然的态度应当是毕恭毕敬的态度,等待着她发言并把他的理论建立在她所决定赐给他的那种东西的基础之上。他所主张的同时有着两件东西:第一,科学家必须采取主动,为自己决定他想要知道什么,并在他自己的心灵中以问题的形式总结出这一点;第二,他必须找到迫使自然做出答案的手段,设计出各种刑罚,使她不能再保持缄默。这里,就在一句简短的警语中,培根就一举而永远奠定了实验科学的真确理论。

这也是历史学方法的真确理论,尽管培根并不知道这一点。在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中,历史学家采取了一种前-培根的哲学的立场。他对待他的权威们的态度,正像权威那个词本身所表明的,乃是一种毕恭毕敬的态度。他期待着听取他们选定要告诉他的东西,而且让他们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并在他们自己的时间里把它告诉他。甚至当他创立了历史批判,而他的权威们变成了单纯的资料时;这种态度在根本上也并没有变化。确实是有了一种变化,但那仅只是表面上的。它只不过是采用了把见证人分成为好人和坏人的那种手法。这一类人被取消了做出证词的资格;而另一类人则完全被当作是老办法之下的那些权威们来看待。但是在科学历史学中,或者说在严格的历史学中, 培根式的革命却已经完成了。科学的历史学家无疑地花费了大量时间来阅读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所一直在阅读着的同样书籍,——希罗多德、修昔底德、李维、塔西伦等等,——但是他是以一种完全不同的精神在阅读他们的, 事实上是一种培根式的精神。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则是以一种简单的接受性的精神来阅读他们,要找出他们都说过些什么。科学的历史学家在自己的心灵中带着问题去阅读他们;由于为自己决定了他想要从其中发现什么,他就采取了主动。再者,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是根据这种理解来阅读他们的, 即凡是他们用那么多的话所没有告诉他的东西,他就永远也不会从他们那里面找到;科学的历史学家则在考间他们,要从一段话里公然提炼出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来构成对他已经决定要询问的那个问题的答案。凡在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十分自信地说“在某些作者那里并没有关于某个主题的东西”的地方,科学的或培根式的历史学家却回答说:“噢,那不就是吗?在这一段有关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的话里,就蕴涵有那个作者对于你说在他的原文中什么也没有说的那个主题采取了如此这般的一种观点;难道你没有看见吗?”

再用我的故事来加以说明。那个乡村警官并没有逮捕院长的女儿,也没有用橡皮警棍不时拷打她,直到她告诉他,她认为是理查德进行了谋杀为止。他拷问的不是她的身体,而是她说她杀死了约翰·道埃的这一陈述。他是从

采用批判历史学的方法而着手的。他对自己说:“谋杀是一个很有力气并有某些解剖学的知识的人干的。这个姑娘并不具备第一点,而且也许并不具备第二点;无论如何,我是知道她从没有进过救护训练班的。而且,如果她做了这件事,她就不会这样急急忙忙来自首了。这个故事是谎话。”

在这一点上,批判的历史学家就会对这个故事失去兴趣,并把它扔进字纸篓里;而科学的历史学家却对它开始感到兴趣,并且对它进行化学反应的试验。这一点他能够做到,因为他是一个科学的思想家,知道要问什么问题。“她为什么要撒谎呢?因为她要包庇某个人。她要包庇谁呢?不是她的父亲就是她的男朋友。是她的父亲吗?不是的;想不到是院长!所以那就是她的男朋友了。她对他的怀疑是很有根据的吗?也许是的;他一直呆在这里;他是够有力气的;而且他也懂得足够多的解剖学。”读者可以回想到,在刑事侦查中或然性是需要有的,其程度以日常生活的行为力限;而在历史学中我们则要求确实性。除此之外,类似之处就是完全的了。那个乡村警官(不是个聪明的小伙子,象我已说过的那样;但一个科学的思想家并不必须是很聪明的,他却必须懂得他的工作,即懂得问什么问题)受过警察工作的基础训练,而且这种训练使他懂得要问什么问题,因而就能把她亲自做出了它的这一不真实的陈述,解释成她怀疑理查德·罗埃这一真确结论的证据。

那个警官的唯一错误就是,在回答“这个姑娘怀疑谁?”这个问题的激动之中,他没有看到“是谁杀死了约翰·道埃?”这个问题。这就是詹金斯侦探长比他高明的地方了,与其说是因为他是一个更聪明的人,倒不如说是因为他更透彻地学会了这种工作。我所看到的侦探长进行工作的方式就是这样。

为什么院长的女儿怀疑理查德·罗埃呢?或许是因为她知道他卷入了那天夜里在院长住宅里所发生的那件奇怪的事情。我们知道在院长的住宅中发生了一桩奇怪的事情:理查德在暴风雨中走出去了,而这就足以使那个姑娘产生怀疑。但是我们想知道的事情是,是他杀死了约翰·道埃吗?如果是他, 那未他是什么时候干的呢?是大雷雨暴发之后,还是之前?不是在那之前, 因为在院长花园小路的泥淖里留下了两行往返的足迹,离开花园大门几码你就可以看到这些从家里走出去的足迹;所以那就是他所到的地方,那就是他倾盆大雨开始的时候走去的方向。那末,他是带着泥浆进了约翰·道埃的书房吗?不是;那里一点泥都没有。他是在进去以前脱了他的鞋吗?想一想。约翰·道埃在他被刺时是在一个什么位置上?他在他的椅子上是向后仰着还是笔直地坐着?都不是;因为那把椅子就会保护住他的后背了。他必须是向右前方斜靠着。可能是,或许确实是,他在他仍然倒着的那个位置上睡着了。谋杀者是怎样确切地动手的呢?如果道埃睡着了,就再也容易不过了:静悄悄地走进去,拿着匕首,刺了进去。如果道埃醒着,只不过是向前靠着,同样也可以干,但就不那么容易了。那么,是谋杀者停留在外面脱掉了他的鞋吗?不可能。无论是哪种情况,迅速都是头一桩必要的事;这件事必须在他向后仰或者醒来之前就干。因此,书房里没有泥浆就把理查德排除在外了。

那就再问一下,他为什么到花园里去呢?是散步吗?不会在那种雷雨的轰鸣声中散步的。去吸烟吗?他们家里是到处都吸烟的。去会见姑娘吗?没有她在花园里的任何形迹;究竟他为什么去呢?他们晚饭之后一直都有他们自己的休息室,而且院长并不是一个把青年人赶去睡觉的人。他是那种大度量的人。是出了麻烦,我并不奇怪。那么,年青的理查德为什么走进那座花

园去呢?是有事必须要在那里进行。是件很奇怪的事。那天晚上在院长住宅里第二件奇怪的事,是我们并不知道的。

它可能是什么呢?如果杀人犯是从院长住宅里来的,而那种油漆也提示了他确实如此;如果理查德从他的窗户里看见了他;那末 375 情形就可能是, 因为杀人犯是在开始下雨之前到达道埃家的,而理查德却在离开花园大门十码远的地方碰上了雨。恰恰是这个时间了。让我们看接着发生了的事吧,假如杀人犯确实是来自院长住宅的话。或许他后来又回去了。但在泥淖中没有任何足迹;为什么?因为他充分知道这个花园,尽可以踏着草地走所有的路, 哪怕在那漆黑的夜里。如果是这样,那未他就非常了解院长的住宅,还在那里过的夜。那么,是院长本人吗?

可是,为什么理查德拒绝说出是什么使得他要到花园里去呢?那必定是免得给某个人惹麻烦;几乎肯定是有关谋杀案的麻烦。不是他自己,因为我已经告诉他,我们知道他没有干这件事。是另一个人。是准呢?也许是院长。不能想到它可能是另一个什么人了。假定那是院长;他是怎么干的呢?很容易。半夜里走出去,穿上网球鞋,戴上手套。院长家的小路上非常寂静,—

—路上没有砂砾。到了小铁门,进入约翰·道埃的花园。他不知道门上的油漆未干吗?或许不知道;那只是在午茶以后才涂上的。因此他抓住它。手套上就粘了漆。或许外衣上也粘上了漆。从草地上走向道埃书房的窗户。道埃在他的椅子上向前靠着,或者更象是睡着了。这时做一点敏捷的工作,对一个优秀的网球运动员是很容易的。左脚进去,右脚向右,抓住那个匕首,左脚向前,它就刺进去了。

但是约翰·道埃在那个书桌旁在做什么呢?桌上什么也没有,你是知道的。奇怪。一个人坐在一张空书桌旁边过夜吗?那里一定有什么东西。我们在苏格兰场对于那个家伙都知道些什么呢?敲诈犯,就是他。他敲诈过院长吗?而且整个晚上贪婪地注视着那些信,或者是其它什么?而如果那是院长,院长是发见他倒在那些信上睡着了吗?好了,那不是我们的事。不管它的价值如何,我们将把它移交给被告一方,我宁愿不象起诉书中那样地引用一种动机。

“好,乔纳森,不要说得太快。你已经谈到他进来了,你还得谈到他出去。他确实是在做什么呢?大约那时开始下起了倾盆大雨。他于了事就回去。从门上釉了更多的漆。走在草地上,没有釉上泥。回到屋里。浑身湿透了, 手套也黏上了漆。擦去了门把手上的油漆。上了锁。把那些信(如果是信的话),还有手套,放进了热水锅炉里,——那些灰烬说不定现在还在垃圾箱里。把所有的衣服都放进洗澡间的小橱里:到了早晨它们就会干的。它们就是这样了;但是那件外衣将会是毫无希望地变了样。那么他把那件外衣怎么办呢?首先,他会寻找那上面的油漆。如果他找到了,他就必须把那东西销毁掉;我要可怜一个男人试图在一所被女人扰乱了的家里销毁掉一件外衣! 如果他没找到什么,他就肯定会把它暗地里送给一个穷人的。

“是的,是的;这对你真是一篇很好故事;但是我们怎么能说它究竟是不是真的呢?有两个问题是我们必须要问的。第一,我们能够找到那付手套的灰烬吗?还有那些金属钮扣呢?是不是它们也像他大部分的手套呢?如果我们能找到,这个故事就是真实的。而如果我们也能找到一大堆字纸灰,那末敲诈这一点就也是真实的。第二,那件外衣在什么地方?因为如果我们能够在那上面找到约翰·道埃的一点点油漆,那末它就是我们说的情形。”

我相当详尽地进行了这种分析,因为我希望使读者熟悉下述有关提问题的活动的论点。它们在历史学中乃是主导的因素,正像它在一切科学工作中一样。

  1. 论证中的每一步都有赖于提出一个问题。问题就是在汽缸盖里面爆炸的那种充气,它是每一次活塞冲程的动力。但是这种比喻并不恰当;因为每一次活塞冲程都不是由充满相同的旧混合气的引爆而产生的,而是由充满一种新的混合气的引爆而产生的。凡是对方法有所掌握的人,没有人会始终在问同一个问题“是谁杀死了约翰·道埃”?每一次他都问一个新问题。准备一份包括必须要提问的全部问题的目录,而且或早或迟地要问它们之中的每一个问题。这样来包罗所有的根据仍是不够的;它们还必须是以正当的次序来提问。笛卡尔,这位提问逻辑的三位大师之一(其他两位是苏格拉底和培根),坚持认为这一点乃是科学方法中的主要之点;但是就有关近代逻辑学的工作而言,笛卡尔则可能从来也没有经历过。近代逻辑学家们在合谋着伪称一个科学家的职责就是“作出判断”或“断言某些命题”或“领会事实” 以及“断言”或“领会”它们之间的关系;这就说明了他们对于科学思维并没有任何一种经验,却希望把有关他们自己的杂乱无章的、无系统的、不科学的意识的阐述硬充是科学的阐述。

  2. 这些问题并不是一个人向另外一个人提出的,期待着这第二个人由于回答它们而能开启第一个人的无知。它们象一切科学的问题一样,都是由科学家自己向自己提出来的。这就是苏格拉底的观念,这一点由柏拉图把思想规定为“灵魂与自己的对话”而表达了出来;在这里柏拉图自己的文学实践使得他的对话乃是指问答过程就更加清楚了。当苏格拉底以向他们提问题来教导他的青年学生们时,他是在教导他们怎样提自己的问题,并且以例证向他们表明,最模糊的问题是多么惊人地可以由于向自己提有关它们的明智的问题而得到阐明;而不是,按我们近代反科学的认识论者的指示那样,简单地对着它们目瞪口呆,期望着当我们使我们的心灵变成一张完全的白纸的时候,我们就能“领会那些事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