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历史与自然

但是在这段时期里,自然科学又变成了什么样子呢?并且自然过程对克罗齐的历史过程的观点又是怎样联系着的呢?回答是,对于克罗齐,自然科学根本就不是知识,而是行动。他在科学的概念和哲学的概念之间划出了一道鲜明的界线。哲学的概念是思想的功能,是普遍的和必然的;要确定它们, 思想只消思考它自己。例如,我们不可能思想而没有想到我们的思想是真的; 因此确定着思想本身的这一思想行动,也就确定了真理与谬误之间的区别。相反地,科学的概念乃是随意的构造;它们中间没有任何一个是需要被思想的。它们有两种:即经验的(像猫或玫瑰这样的概念)和抽象的(像三角形或等速运动这样的概念)。在前一种情况中,概念只是一种选来对某些事实进行归类的一种方式,我们也可以用别的方式同样真实地进行归类。在后一种情况中,概念根本就没有实例;它不可能是真的,因为它并不对任何事物成其为真;我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从假设方面来论断它并推论它的涵义。因此,这些随意的构造实际上并个是概念,而是(我们可以称它们为)概念的虚构。克罗齐也把它们称为伪概念。而整个的自然科学就是由关于伪概念的思想所组成的。但是构造伪概念的论点是什么呢?这些伪概念是什么呢?他坚持说,它们并不是错误,正有如它们并不是真理。它们的价值是一种实践的价值。由于制造了它们,我们就以对我们有用的各种方式在播弄现实;我们并没有因之就更好地理解现实,但现实却因之而变得更能顺从我们的目的。我们在这里发现克罗齐是在采用实用主义的自然科学理论,而这种理论我们在柏格森那里已经发见过了。但是这里却有着这样一个重要的不同:对于柏格森,我们这样在加以摆布的实在其本身只不过是直接的内在经验,这就使得我们的或任何别人的任何行动怎样能把它转变为客观的空间中的事实,成了不可理解的;而对于克罗齐,则我们通过把伪概念应用在它身上而使之转化为自然的那种实在,其本身就是历史,是确实发生的事实序列,它们能像是它们实际的真相那样地为我们的历史思想所知。我们观察到一只猫扑杀一只鸟,这是一个历史事实;像所有的历史事实一样,这是一个概念在一个特殊地点和时间里的体现;认识它的真正的和唯一可能的方式,就是把它作为一件历史事实来认识它。这样加以认识之后,它就出现在历史知识的整体之中。但是我们也可以不像它实际的那样来认识它,而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目的而虚构猫和鸟的伪概念,于是就会得出不要把猫和金丝雀放在一起的一般规律。

因此,对于克罗齐,自然就在一种意义上是真实的,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又是不真实的。如果自然是指个别事件,像它们所发生的而且被人观察到是在发生的那样,那末它就是真实的;但是在上述意义上,自然就仅仅是历史的一部分。如果自然是指抽象的一般规律的体系,那末它就是不真实的;因为这些规律仅仅是我们用以整理我们所观察和记忆和期待的那些历史事实的伪概念。

根据这种观点,我在以前各篇里所划出的自然过程与历史过程之间的那种区别就不见了。历史学在任何特殊的意义上,都不再是有关与自然世界相对立的人类世界的知识了。它只是有关在其具体的个体性之中确实发生的那些事实和事件的知识。区别仍然存在,但那并不是人或精神与自然之间的区别。它是由于把自己想入事物之中、使事物的生命成为自己的生命而领会事物的个体性,与从外部的观点来分析它或进行分类之间的区别。要做到前一点,就要把它作为一件历史事实来掌握;要做到第二点,就要使它成为科学的题材。很容易看出,对待人类及其活动应该在这两种态度之中采取哪一种。例如,以这样一种方式研究一位过去哲学家的思想,使之成为研究者自己的思想,像他所活过的那样来复活它,作为是从某种特定的问题和情况而产生的思想,并且探索就到此为止而不再进一步;这便是在历史地对待它,如果一个思想家不能做到这一点,而只能分析它的各个部分并把它分为属于这种或那种类型(像狄尔泰在其思想的最后阶段在处理哲学史那样),那末他就是在把它当作科学的题材并使它变成了单纯的自然。用克罗齐自己的话来说

①:

你想要理解新石器时代的利古里亚人或西西里人的真实历史吗?那你就试着(如果你能够的话)在你的心灵里变成一个新石器时代的利古里人或西西里人吧。如果你不能做到或者不肯做到这一点,那末你就使自己满足于描述和编排已经发现属于这些新石器时代的人的头盖骨、工具和绘画吧。你想要理解一根草的真实历史吗?那你就试着变成一根草吧;而如果你不能做到这一点,那末你就使自己满足于分析它的各个部分,甚至于把它们整理成一种理想的或幻想的历史吧。

关于新石器时期的人,这种劝告显然是很好的。如果你能钻进他的心灵

里去并把他的思想变成你自己的思想,那末你就能写他的历史,否则就不能; 如果你不能,那末你所能做的一切就是把他的遗迹整理得井然有序,而那结果便是人种学或考古学,但并不是历史学。然而,新石器时代的人这一实在乃是一种历史的实在。当他制造某种工具时,他的心中就有一个目的;产生了工具乃是他的精神的一种表现,而如果你把它当作是非精神的,那只是由于你缺乏历史的洞察力。但是这一点对于一根草也是真确的吗?一根草的成形和生长也是它本身精神生活的一种表现吗?我并不那么很肯定。

而当我们接触到一块水晶或者一块钟乳石的时候,我的怀疑就达到反抗的地步了。这些东西自身形成的过程在我看来就是一个过程,但我们要在这个过程中——并非是由于我们自己缺乏历史同情心——寻找出任何的思想表现来都是枉然的。它是一桩事件;它有个性;但是它似乎缺少那种内在性, 按照克罗齐上面的那段话,那种内在性是被当成(而且我认为是正确地被当成)历史性的标准的。自然之溶解于精神,在我看来似乎是不完备的,而且一点也没有被相反的事实——即精神被科学地、而不是历史地加以掌握时, 也能溶解于自然——所证明。

但是这就提出了一个超出我目前的题目之外的问题。因此我将不去探讨它,除非是试图把自然溶解于精神会影响到精神的(也就是历史的)概念本身。而我在克罗齐的著作中并没有发见有任何这样的特性。这是因为,不管

① TeoriaeStoriadellaStoriografia(巴里,1917 年)第 119 页;英译本,《历史编纂学的理论和历史》(伦敦,

1921),第 134—135 页。

有没有像自然这样一种与精神截然不同的东西,至少它不能够作为一种因素而进入精神世界。当人们认为它确实是能够,并且谈到(例如,我们看到孟德斯鸠就谈过)地理和气候对历史的影响时,他们是把某个人的或者人们的自然概念对他们行动的影响,误认为是自然本身的影响了。例如,某种人是生活在海岛上的这一事实,对于他们的历史并没有影响;有影响的乃是他们在设想着那种岛国地位的方式;例如他们是把海看作一道屏障呢,还是一条交通大道呢?如果情形是另一样的话,那末他们的岛国地位作为一桩永恒的事实,就会对于他们的历史生活产生永恒的影响了;如果他们不曾掌握航海的艺术,就会产生一种影响;如果他们比他们的邻居掌握得更好,就会产生另一种不同的影响;如果他们比他们的邻居掌握得更坏,就会有第三种影响; 如果人人都使用飞机,就会有第四种影响。它本身无非是历史活动的一种原材料,而历史生活的特点则有赖于如何运用这种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