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联盟的建立

建立国联最早是美国总统威尔逊在“十四点”演说中提出的,其目的是维持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起的国际新秩序,防止新的世界大战再次发生。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后,国际联盟盟约于 1919 年 4 月 28 日在全体大会上通过。

1920 年 1 月 10 日国际联盟(简称国联)正式成立。有英、法、意、日、中

等 44 国参加。战败国不得加入国联。美国国内的孤立主义势力在国内政治生活中占上风,他们认为,《凡尔赛和约》及《国联盟约》对美国没有好处。虽然美国总统威尔逊在《凡尔赛和约》上签了字,并首先提出建立国联,但美国参议院仍否决了美国参加国联的要求,并拒绝承认《凡尔赛和约》。这样,美国和苏俄两个大国都没有参加国联,英国和法国掌握了国联的大权, 成为由其控制的维护凡尔赛体系的工具。

《国联盟约》共有 26 条款,宣称国联的宗旨是“为促进国际间合作,并

保持和平与安全”。要求各国政府必须遵守国际法及各项条约所规定的义务, 用和平的而不是战争的手段来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国联将对侵略者给予经济的和军事的制裁,《国联盟约》还提出了委托统治制度作为维护殖民地统治的新形式,即由国联出面,委托战胜国帝国主义列强统治原来属于战败国的大部分殖民地、附属国及前奥斯曼帝国的部分领土。

《国联盟约》还确定了国联的组织机构、职能、原则和会员会的义务。国联的主要机构有会员国全体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 9 月在日内瓦(国联的所在地)举行常会一次,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国联的核心权力组织是理事会。理事会由英、美、法、意、日五个常任理事国①,四个经大会选出的非常任理事国组成。非常任理事国每年选换一次。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后改为每年开会四次。大会和理事会的所有决议需经全体成员的同意方能生效。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会指定其主要负责官员。除上述三个主要机构外,还设有六个常设和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辅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