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界“巨人”——汇丰银行

汇丰银行是由英国商人筹组并于 1865 年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翌年它在港、沪两地同时开业,随后在中国沿海及内地与海外遍设分支机构。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汇丰银行执远东金融市场之牛耳。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 汇丰银行结束了在中国内地的业务,只保留了上海分行,而以香港为大本营继续发展,并逐渐将业务扩展到大洋洲、南亚、中东与欧美地区。

汇丰银行在香港起着准中央银行的作用,是香港金融业的主要控制者。1885 年,汇丰银行成为香港两家被授权发钞的银行之一,并是唯一一家不受公司条例约束的银行。它能够影响货币流通,并对决定利率结构和水平拥有发言权。1983 年,港英政府实行联系汇率制定之后,又规定只有发行通货的

银行才能以 7.8 港元兑 1 美元的汇率向外汇储备套汇,汇丰银行由此可以享有随时用官价向政府套取美元的特权。以这种经济上的特权为基础,汇丰银行董事长可以直接进入港英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行政局。汇丰银行在香港拥有的经济和政治方面的特权成为其发展的基础,而香港地区所具有的特殊的地理及经济环境则成为汇丰发展的条件。1991 年,汇丰银行的存款占全香港银行存款的 40%左右,总盈利中近 60%来自香港市场。

尽管如此,汇丰银行作为商业性银行,长期以来一直努力走国际化道路。1959 年,汇丰收购在英国注册的有利银行;1960 年收购中东银行;1978 年收购美国海丰银行 51%股权(以后又陆续购入剩余股权,使海丰成为汇丰的全资附属公司);1981 年成立加拿大汇丰银行;1986 年在澳大利亚设立汇丰银行的分支机构;1987 年收购英国米特兰银行 14.9%股权,并在新西兰开设银行;1990 年在英国成立汇丰控股有限公司;1991 年 3 月 17 日宣布将与英国四大结算银行之一的米特兰银行合并,合并计划提交英格兰银行待审议。这项合并若成功,以汇丰银行 1991 年的 857.86 亿英镑的资产总额加上米特

兰银行 594.08 亿英镑资产总额,那么新的银行集团将跻身世界十大银行之列。

不过,汇丰银行在加紧国际化的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香港准中央银行地位的措施。1989 年 10 月,汇丰银行曾修改了其奉行 123 年之久的章程, 进一步向普通商业银行转变。按照英国有关金融管理条例规定,汇丰与米特兰合并后的银行总部必须设在英国,那么,香港的汇丰银行将降格为新的银行集团的一个海外分支机构,其在香港的特权和非商业性义务将逐渐淡化甚至消失,例如,其发钞行的地位有可能不复存在。如何有效地填补汇丰淡出后的“真空”,将对香港过渡时期的稳定产生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