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B 种股票

上海、深圳发行一种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专供境外投资者(包括外国人、华侨、港澳、台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外币买卖的股票。这种股票称人民币特种股票,简称 B 种股票。为保障境外投资者利益,B 种股票的股息和交易收入,依法纳税后可在上海、深圳外汇调剂中心调剂成外币自由汇出境外。B 种股票投资者与国内一般人民币股票(简称 A 种股票)投资者一样都是发行公司的股东,享受同股同权、等股等利、同股同责的待遇。B 种股票发行过程与 A 种股票有所不同。发行 B 种股票的企业首先要委托国内一家证券机构订立分销协议,以便向海外投资者推销。如 1992 年元月份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B 种股票总额为人民币 1 亿元,由上海申银证券分司,然后由瑞士银行、美国所罗门兄弟有限公司和香港新鸿基有限公司作为境外分销商,它们包销了发行总额的 80%,国内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和海通证券公承销了 20%的发行量。B 种股票交易程序亦略为复杂一些。境外投资者买卖 B 种股票首先需委托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证券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再由境外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在我国境内的境外投资者,可直接到上海或深圳经营 B 种股票的证券公司办理买卖手续,然后由这些证券公司直接到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推出 B 种股票的作用在于:①开辟了新的筹集外汇资金的渠道。与对外借款和发行外币债券相比,B 种股票筹资只需支付股息,红利没有还本问题, 可以避免出现周期性还偿高峰③B 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并计价的特种股票,境外投资者无论是分得股息还是红利均是人民币,需要外汇调剂市场换成外汇。这样投资风险和汇率变动风险均由境外投资者承担。③企业发行 B 股以后,必然置于众多的海外投资者监督之下,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改善经营管理。④B 股的发行,使众多海外投资者参与我国证券市场活动,有助于国内证券市场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