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和期货合同

所谓期货,是指买卖成交后,约定期限交付的货物。期货的范围,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由最初的农产品逐步扩展至金属、林产品、纤维品、食品、能源产品等。本世纪 70 年代初,美国又首先推出金融期货,包括利率期货、货币期货和指数期货,1983 年又推出期权期货。目前,按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最新的划分标准,期货商品共有 10 大类,上百个品种。然而, 现代实际意义上的期货,一般不是指实物,而是一纸在预先规定的将来时间进行实物交割的商品买卖合同书,即“标准合同”。

期货合同也称期货合约。它是由最初的口头协议,非标准化合约逐步演变而来的。期货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属的,约定在将来特定时间,按特定品质规格买进或卖出特定数量的商品的合同。为便于交易,期货合同都是标准化的。每种商品的期货合同对该商品的等级、数量、交贷期、交贷地点,都有统一规定,只有商品的价格是买卖双方协定的。目前,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期货交易已经发展到不需要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只要向经纪行下指令,或通过计算机系统与交易所的计算机中心系统联网就可以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