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沿海经济发展和海洋开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一般有两种因素。一是自然因素,主要指自然界发生的异常变化或自然界本身存在的对生态系有害的
因素。例如,1982 年出现的埃尔尼诺现象,几乎使全球气象出现反常现象, 沿南美洲海岸和整个东太平洋中部海水温度升高,大量生物资源不能正常生长,渔获量大量减少,南非、印度南部、斯里兰卡、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等地持续干旱,厄瓜多尔和秘鲁北部则暴雨成灾。二是人为的因素,即人类对海洋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海洋污染,使海洋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本世纪以来,工业迅速发展,人口大量增加,海洋开发的规模越来越大,因此,随之而来的是生产和生活的大量废水、废弃物、有毒化学物品大量排放入海,超过了海洋的自净能力,造成了日益严重的海洋污染。
据联合国的有关组织统计,每年由于人类活动而流失入海的石油约 1000
万吨;海洋每年还接收 25 000 多吨多氯联苯, 25 万吨铜,390 多万吨锌,
30 多万吨铅;留存在海洋中的放射性物质约 7.4×1017 贝可。全世界每年生
产的 5 600~9 000 万吨汞,约有 5 000 万吨最终要进入海洋。
由于大量有毒和有害的物质进入海洋,许多地区的沿岸海域受到严重污染损害。例如:地中海因为受到污染,约有一半的海洋生物死亡;波罗的海不断发生沿岸缺氧的现象,水底动物大量死亡而成为荒漠;在发达国家的河口区和大陆架浅海区,鱼类大量死亡已经成为经常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各种有毒物质和放射性元素积累在生物体内造成的;法国沿岸软体动物中多核致癌碳氢化合物的浓度每公斤干物质达到 3.4 毫克;鱼体中的 DDT 平均含量约 1 毫克/公斤,牡蛎体内的 DDT 含量达 5.4 毫克/公斤。
我国沿海地区的人类活动和海洋开发活动,每年也产生大量污水和有毒物质排放入海。80 年代以来,我国每年排放入海的污水约 60 亿吨,其中工业污水约 40 亿吨,生活污水约 20 亿吨。这些污水携带入海的有机污染物以
化学耗氧量(COD)计约为 600 万吨,其中包括石油约 9 万吨,还有挥发酚、
各种重金属,以及农药和化肥等。近 10 年来,我国海域还发生了各种溢油事
故 20 余起,造成大量石油流入海洋。近年来的调查表明,我国沿岸的许多海区已受到污染,若干港口水域,河口区,某些海湾,以及某些工业城市附近海域,已受到严重污染,特别是大连湾、锦州湾、胶州湾、杭州湾,以及长江口、珠江口、辽河口等河口区污染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