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海矿物开发

在属于国际公海的深海区域,也有丰富的矿物资源。目前调查研究比较多的主要是多金属结核(又称锰结核),热液矿床,富钴结壳。目前人类已掌握的技术,还不可能开发这些资源。但是,许多国家正在对这些资源进行调查研究、试验性采集和进行开采、冶炼技术的准备工作,预计到 21 世纪可以陆续形成各种深海采矿业。

(一)需求预测

深海矿物中的主要金属成分有锰、铜、镍、钴等。虽然这几种资源我国陆地都有,但是,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国内陆地资源不能满足需要,有必要在适当的时期发展深海采矿业,以便弥补陆地资源的不足。在我国,锰矿的特点是薄、贫、杂,难采难选,不能满足需要;铜的资源也不足,长期以来一直依赖进口;目前镍的资源尚可自给,但如果镍合金钢大幅度增长,则也不能满足需要;我国大部分钴矿资源与铜、铁共生,分选困难,因此长期依赖进口。为了满足国内工业发展的需要,以及从分享国际海底矿物资源的权利考虑,我国应当积极开发深海的矿物资源。

(二)开发利用设想

建立深海采矿业,开发国际海底资源,应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因为:①深海矿物资源极为丰富,仅太平洋的锰结核就有 1.7×104 亿吨,将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人类的重要开发对象;②我国的锰、铜、镍、钴等资源不丰富,目前已需进口,从长远观点来看,有必要寻求新的来源;③国际海底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我国是 11 亿人口的大国,应该分享其利,而且应该通过自己建立深海采矿业,尽可能多地获得其开发之利。

但是,怎样建立我国的深海采矿业,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开发国际海底区域的锰结核资源,是一些需要慎重研究的问题。这些资源作为全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并且也都可能分享其利。不过,对不同的国家,其分享的方式和数量是不同的。一是作为先驱投资者,优先获得矿区, 从而能较多地获得开发利益;二是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的主要机关企业部合作开发,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开发利益;三是不参加任何开发,在其他开发者上

交管理局的税金中分享一些利益。对我国来说,不参与任何开发,坐享其成, 无论是从当前或长远利益来说,都是不可取的。但是,作为先驱投资者和与企业部合作开发二者之间,我国采取哪一种方式为好,目前还难于作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深入分析,国家有关部门也尚未做出最后决策。

开发锰结核的投资、生产成本和利润,涉及很多因素,在没有任何生产实践经验的情况下,很难作出确切的评价。美国、日本、法国、西德等国, 为了进行经济预测,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和方法,进行了估算。其中,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最有代表性,按照他们的计算,建设一个年采矿 300 万

吨的采矿场,投资 5.59 亿美元,年纯利 1.58 亿美元。然而,80 年代以来,

采矿成本已增加,建设一个年采矿 300 万吨的采矿场约投资 15 亿美元以上。

展望锰结核开发技术的未来,人们把本世纪 70 年代称作第一次研究开发时代,80 年代称作第二次研究开发时代,90 年代称为第一次商业生产时代, 本世纪末称作第二次商业生产时代。其中:第一次商业生产时代的特点是, 开始商业生产,研制高效率采矿装置;第二次商业生产时代的特点是,确定了稳定的作业体制。

当前,我国已对太平洋锰结核进行了大量调查,圈定了几十万平方公里的远景区,并在冶炼方面也有些准备。若单从这方面分析,我国有条件作为先驱投资者,优先获得矿区,从而获得较多的开发利益。但从另一方面看, 在本世纪末以前,正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性阶段,财力、物力都较紧张,开采、冶炼技术设备都有不少问题。假如锰结核的商业性开发要在 20 年以后才能实现,我国则不应有过多的早期投入,即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改革时期不应铺深海采矿业这个投入大、见效不快的大摊子,而相应地采取与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企业部合作开发的方式可能更好些。不过,无论是采取哪种方式参与开发,最终都应当建立我国自己的深海采矿业。

此外,分布在 1500~3000 米水深的海底热液矿床,由于富含铜、铅、锌、金、银等多种金属,特别是含有金、银等贵金属,因而已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现在,人们已在红海中央裂谷处发现 18 个含金属软泥的盆地,近年

来还在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海脊发现了 33 处热液矿床。目前,开采软泥型和固体型热液矿床的采矿试验已获成功,并即将进行更大规模的试采。因此,它也应当成为我国今后深海矿物资源调查的主要对象之一。

(三)目标和政策措施

开发深海矿物投资大,技术要求高,见效比较慢,短期内我国独立发展深海采矿业困难很大。因此,我们可以把建立深海矿物资源调查、勘探、开发、冶炼体系和发展自己的深海采矿业作为最终奋斗目标。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从 90 年代开始,我国应采取以下几项政策措施:

  1. 建设调查勘探和开发船队。在深海采矿必须有各种专用船舶,包括资源调查船、采矿船、运输船等,并配备各种先进的仪器设备。这一类船舶的建造和仪器制造,是需要花费比较长的时间的,必须及早作出安排。

  2. 研制和引进深海矿物资源调查技术。在今后的很长时期内,深海锰结核和热液矿床等资源调查任务还是很艰巨的,因此必须通过研制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完善深海矿物资源调查中先进的光学、声学技术。对于用量小、研制难度大的项目,可以采取引进的办法;对于用量比较大,我国又有研制成功可能性的项目,要及早组织攻关,有计划地研制和生产。

  3. 适时地发展深海矿物开采冶炼技术。深海矿物开发需要一整套新的

开采冶炼技术。美国、日本、西德、法国、苏联都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并取得了各种技术成果,例如流体输送和链斗式采矿系统,各种冶炼技术等。发展上述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我国资金不足,不可能早期花费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去发展深海矿物开发技术。因此,我国必须选择在深海矿物有可能投入商业性开采之前的适当时机,才安排开采和冶炼技术研究。而目前只能配备少量精干力量,监视国外动态,做跟踪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