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省的勘探和开发

自 60 年代后期以来,台湾省一直在勘探东海的油气资源。1969 年和 1970 年,台湾省在台湾海峡和台湾以北的大陆架划分了石油开发区,并把其中的一部分矿区出租给美国国际石油公司,海湾石油公司,海洋石油公司,克林顿石油公司,特克斯费尔公司,苏必利尔公司等。这些公司获得矿区开发权之后,进行了一些地球物理调查和钻探。1972 年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后,外国石油公司先后退出租让区。此后,台湾省的中国石油公司继续进行钻探,并陆续在台湾西南、鹿港外海、新竹近海发现了石油和天然气。台湾省中国石油公司宣布,他们已在台湾邻近海域发现 8 处油气田,即高雄外海 CFC 构造, 新竹外海 CBK 构造、CBA 构造、CBS 构造,基隆北方 YCA 构造,鹿港外海 CDA 构造,并发现石油储量约为 140 多万吨,天然气 30 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