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保护

1969 年,在美国近海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石油井喷事故,造成大面积海域污染。这起事故成为一起催化剂,增强了美国人的环境意识。因此,70 年代初美国掀起了环境保护高潮,使得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开始纳入联邦政府的议事日程,并成为国家海洋工作中的一项极重要内容。正如《华尔街》杂志 1973 年在一篇文章中所说的:“海洋污染是个巨大威胁⋯⋯这是最后的污染,亦即人们最后意识到的、由法律规章最后处理的、科学上最后加以分析的污染。”此后,1970、1972、1977 年美国三次修改《联邦水污染控制法》,加强了对石油污染的控制和对污染源实行管制,并大幅度增加了废水处理、防止热污染等方面的投资,以及禁止向海洋任意倾倒废物等。为了保证各种海洋环境保护法规的贯彻执行,美国还加强了海洋环境科学研究和监测工作, 以及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