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品粮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一)范围、自然优势

辽宁中部的昌图、开原、铁岭、法库、新民、辽中、灯塔、辽阳、海城、台安、营口、大洼、盘山、黑山、锦县、新城子、苏家屯等 17 个县(区), 地处辽、浑、太河流域,自然条件优越,经济发达,是辽宁的重要商品粮食基地,也是国家东北商品粮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辽宁省中部商品粮基地,地处东北大平原的南部,地势平坦,土壤比较肥沃。它与北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比较,开发的历史久,经济发达;与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比较,每一农业人口占有耕地较多,1985 年为 3.0 亩。这些都为大面积实行机械化生产,实行区域化、专业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它地处大河下游,还有相当面积的低洼易涝地和滨海盐碱地,需要在建设中不断进行改造。

辽宁中部商品粮基地的气候条件比较优越,尤其是太阳辐射资源比较丰富,光能经济产量较高。据沈阳站实测资料,年辐射总量为 130.6 千卡/平方厘米,高于我国主要产粮区四川省和长江以南大部分地区。据计算,沈阳站的年生理辐射量 64.0 千卡/平方厘米,从本区主栽粮食作物玉米、水稻、高粱、大豆生长发育的温度条件一般都在 10℃以上分析,以≥10℃期间的生理辐射计,沈阳为 39.5 千卡/平方厘米。据此计算的光能经济产量,如利用系

数为 2%时,水稻为 619.5 公斤/亩,旱田作物为 371.5 公斤/亩,利用系数

为 5%时,水稻为 1548.5 公斤/亩,旱田作物是 928.5 公斤/亩。不同地区光能利用率的高低取决于与温度的配合,耕作技术,以及种子、肥、水供应情

况。从本区看,与松嫩平原、三江平原比较,这个地区无霜期较长,温度与辐射资源配合得也比较好,但一年中作物所能利用光能的时间则远不如长江中下游地区。根据现在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种子条件,在实际生产中,某些粮食作物光能利用率高者可达 5%左右。辽宁中部商品粮基地县 1978 年平均亩产为 246 公斤,1984 年为 413 公斤,光能利用率大体为 2%。大致是大面积高产区为 500 多公斤,低产 250~300 公斤,在低洼易涝、耕作粗放的地区, 亩产只有 150 公斤左右,潜力还很大。

辽宁中部商品粮基地比较突出的特点是,它与大工业城市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与城市副食品基地关系密切,粮食生产主要是就近供给当地或本省, 这无论是与吉、黑二省或长江中下游平原都是不同的。

1、这一商品粮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将会减轻国家对辽宁粮食供应上的负担,节省运力,减少费用。

2、从对就地供应大中城市细粮和大豆的要求看,商品粮基地的建设更加迫切。

3、与城市副食品基地的建设密切,它的背后是我国最大的重工业基地, 也是我国和世界上少有的大城市群。

从上述特点对这个商品粮基地进行历史分析,看它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辽宁中部平原不仅农产品产量多,而且附近煤、铁、有色金属资源丰富。

20 世纪初,随着这个地区的大规模开发,长大、沈山、沈丹、沈抚、沈吉等

铁路先后建成。随着农垦的加速,城市人口集中。到 20 世纪 40 年代,沈阳、辽阳、海城铁路沿线人口密度已达 150~200 人/平方公里,新民铁路沿线一带 100~150 人/平方公里。当时东北是 38 人/平方公里,沈阳以南人均占有耕地 5~6 亩,东北地区 9 亩。从城市人口看,1940 年沈阳、抚顺、鞍山、辽阳、本溪 5 个城市合计为 139.5 万人。但在当时,无论是农产品还是能源

(主要是煤炭),都是有余的,粮豆是占第一位的输出品。

建国后,随着辽宁重工业基地的建设和城市群的发展,到 70 年代末,沈

阳、抚顺、鞍山、本溪、锦州、营口、辽阳 7 个大城市人口达 614 万人,再

加上县镇已超过 700 万人。人均占有耕地已降为 2.9 亩。无论是煤还是粮食供应,都发生了相反的变化,由输出变为输入。这就要求不仅要尽可能多的生产商品粮食,同时还必须努力解决农村能源问题。

从今后城市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要求看,人们将会对细粮、大豆、多种杂粮的要求日益迫切,必须加速这一商品粮基地的建设,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从 1979 年至 1985 年,经过 7 年的建设,商品粮基地发展很快,1984 年,

粮食总产量为 84 亿多公斤,占全省 58.9%;平均亩产 413 公斤,高于全省平均 306.5 公斤的 34.7%,向国家交售商品粮 48.5 亿公斤,占全省 70.9%, 每一农业人口交售商品粮 643.5 公斤,为全省平均 310 公斤的 1 倍以上。1983

年与 1978 年比较,粮豆产量增加了 32.5 亿公斤,增长 64.3%,快于同期全

省增长速度的 33%。其中昌图、法库、灯塔等县粮豆增产 1 倍以上;海城、铁岭、新城子、新民、台安 5 县区增产 60~80%。特别是昌图县,它是全国居第二位的商品粮县,自 1978 年以来,粮豆产量一直保持在 7 亿公斤以上,

1983 年更高达 14.2 亿公斤,完成征购粮 9.6 亿公斤,比 1978 年增长两倍多, 商品率 67.5%,平均每一人口交售商品粮 1263 公斤。1985 年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粮食总产量只有 50.4 亿公斤。

在粮食生产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农业生产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由单一的粮食生产转向农、林、牧、副、渔有机结合,全面发展。以海城县为例,1978 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产值占 66.2%,林、牧、副、渔业产值只占 33.8%;粮食作物产值占 63%,多种经营产值只占 37%。几年来, 合理地调整了农业生产结构,较好地处理了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的关系,在保证粮食生产不断增长的同时,经济作物和林牧副渔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1983 年全县向国家交售商品粮 3.8 亿多公斤,比 1978 年 1 亿多公斤,增长

260.4%,但是,在 1983 年的农业总产值中,林牧副渔产值比重却上升为 44.6

%,种植业比重下降为 55.4%;多种经营比重上升到 53.4%,粮食作物产值比重降低为 46.6%(表 19)。

表 19 辽宁省中部商品粮基地县粮食生产发展概况

项 目 占全省比

年份

总产量(亿公斤)

亩产(公斤)

征购量(亿公斤)

商品率%

基地县

占全省%

基地县

全省

基地县

占全省%

基地县

全省

1978

50.6

45.3

245.0

224.0

20.0

60.1

39.6

20.3

1979

57.3

47.9

277.0

239.5

22.9

62.5

40.0

22.5

1980

60.2

49.3

293.5

253.0

33.9

69.0

39.7

25.8

1981

63.3

54.5

311.5

246.5

6.6

72.5

42.0

20.9

1982

64.3

55.8

284.5

244.0

28.7

70.8

44.6

35.1

1983

83.1

55.9

407.0

312.0

46.4

71.2

55.8

43.1

1984

84.1

58.9

413.0

306.5

48.6

70.9

57.8

48.0

1985

50.4

51.6

114.0

112.5

21.6

70.8

42.8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