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的生平
弗兰西斯·培根 1561 年 1 月 22 日出生于英国伦敦一个新贵族家庭。他父亲是英王的掌玺大臣,他母亲是加尔文教派的一名信徒。他的这种家庭背景对他的成长显然有重要的影响。
培根幼年时身体状况不佳,但他十分聪慧,他在 5 个兄弟中排行最小, 也最受父母疼爱。他幼年的教育,是在他母亲的精心关怀下完成的。
培根智力早熟,12 岁时就进入剑桥三一学院学习。在校 4 年,成绩优异, 颇得好评,不足 15 岁就通过学业。刚刚 16 岁便进入政界,第一个职位,就
是作为英国驻法大使的随员出使巴黎。从此之后,一直到他 60 岁时被开除出政界,他一生活动都不曾离开英国的政治舞台。
培根追求名利,自幼而然。但他并非单纯的名利之徒。他对社会情况的关心,确也不同寻常。这大约正是那个时代有为青年的一种共同倾向,不过因为他后来成为哲学名家,显得更其令人瞩目罢了。
在法国期间,他显露出自己一生的生活特色:一方面留心法国和欧洲大陆政界的种种情况,一方面又根据收集到的材料,写成一本《欧洲政情记》。边从政,边著述,正是培根性格。这性格终他一生也未曾改变。《欧洲政情记》不算培根的代表作,但书表现的主张信仰自由和政治统一的思想,却是和他一生的主张相一致的。
⑦ 同上书,第 54 页。
然而,正当此时——1579 年,他 18 岁时,他父亲病故了。他父亲的去世对他这样一个一心追求仕途的青年自是沉重打击。因为他从小未曾受过多少挫折,平时生活奢华,本人对贵族生活方式又十分快意,这个打击就显得尤其沉重。
培根父亲虽然富有,但因为他既不是长子,又有同父异母兄弟 5 人,他得到的遗产也就十分有限。这种情况无疑更加激发了培根的仕途情绪。
此后的培根,去葛莱律师公会当了一段律师,但律师职业不能令他满足。两年后,他进入众议院,但他仍不满足。他为着自己的仕途辉煌,费尽心力寻找靠山。他先去求助于他姨父,虽经不懈努力,到底没有结果。1591 年, 他终于与伊丽莎白女王的宠臣埃塞克斯伯爵成为朋友。这位伯爵虽然不能算英国历史上的大人物,却是个十足的新闻人物。关于他和女王的关系,曾引起多少文人墨客的创作欲望。他小培根 6 岁,少年得志,皇宠在身。培根找到这样一位朋友可算如愿以偿。而他的这个朋友也确实对他十分友好,肯于帮助,可惜,尽管年青的伯爵极力推荐,争奈女王陛下不为所动。伯爵先后举荐他作法部长官或检察长;作法部次官或辩护长,作审判长或察卷司长, 总而言之,是官职不挑大小,虽有一蟹不如一蟹之嫌,只要给官做就好。然而,女王虽对伯爵宠爱有加,却对培根不理不睬,伯爵对此又是着急又是无奈,就把自己的一份物产赠给培根。培根对他的这位好友自是感激不尽。他为他写过剧本,也经常参加他的宴请和盛会。然而好景不长。伯爵因攻打爱尔兰兵败而失宠,又因为图谋造反而被捕被审。不幸的培根竟作了陪审人, 并且表现得十分卖力,在伯爵被处死后,他还亲手起草了伯爵的罪状。于是, 无论当时还是后来的人们,纷纷指责他缺少道德,是个朝三暮四的小人。其实,与他表现相似的人在所多有,但他不能以此为自己辩护,因为他是弗兰西斯·培根。
这段时间,培根随着埃塞尔斯伯爵的亲疏浮沉而处在身心扰攘的变化之中。但他的创作一直未断,大约在 1592 年,完成了《伟大的复兴》一书的初步构想,1597 年出版了他的《论说文集》。
直到 1603 年,伊丽莎白女王去世,詹姆士一世登位,培根才开始得到重视。是年,他受封为男爵。此后,他的政治和学术生涯都进入一个比较顺畅的时期。他的个人生活也随之发生变化。
1605 年,他的主要著作《论学问的进步》出版;
1606 年,他与爱丽丝·巴汉姆结婚,是年他已经 45 岁了;
1607 年,他被提升为副检察长;
1608 年,开始《新工具》的写作;
1609 年,《古人的智慧》出版;
1610 年,着手写作《新大西岛》;
1612 年《论说文集》修正版出版,收其论文 38 篇。
自 1605 年以来的 7 年时间,培根写书、出书、结婚、升官,可说春风得意,意态风流。富富态态地迎来欢快的中年,此后,他的仕途更是愈走愈顺。1613 年,升任首席检查官;1616 年被委任为枢密会议议员;1617 年,任掌玺大臣。相传,他幼年时,随时任掌玺大臣的父亲进宫,伊丽莎白女王也曾称他为“我的小掌玺大臣”。直到 40 年后,他才真的坐在他父亲昔日坐过的位置上。1618 年,他任大法官,并被封为巴鲁南男爵。1620 年,他的《新工具》和《伟大的复兴》也出版了。
然而,盛极而衰,月盈而缺,进入 1621 年,培根倒运的日子开始降临了。这一年他刚刚升为子爵,却因为受贿被控,经贵族审判,宣判他有罪,罚款40000 磅,收监伦敦塔。虽然很快被放了出来,所交罚款也还给了他,但他的政治生涯从此画上了句号。
公正地讲,培根春风得意的这十几年,确实沾染上了不少官僚阶层的坏习气。他身为政客,自觉不自觉地落入政客间的相互倾轧之中。他为保全自己,也曾以对手攻击自己的方式来回敬他人。他身为大法官,竟知法犯法, 接受贿赂,自然于法于理不容,但当时的风气确实也到了上行下效无官不受贿的程度。他生活奢侈,虽然其情可厌,但也与当时的官场风气谐同。
然而,他毕竟是培根。但也因为他是培根,他的这些劣行,尤其是卖友受贿等恶行才令人不能容忍。尽管他百般辩解,说虽然受贿并没影响判案, 依然不能得到人们的原谅。正所谓小人行恶事则想当然耳,伟人有丑闻则令人可畏矣。
老年的培根,以他特有的精神状态,接受了这一切。这些严重的打击和挫折并未使他消沉。不仅如此,乌纱帽一去,创作更勤奋。下台仅 6 个月,他就完成了他的史学著作《亨利七世统治史》。次年出版《风的历史》。1623年又出版《生与死的历史》和《论科学的尊严及其发展》。1624 年,《论说文集》的最后修订本问世,共收文章 58 篇。1626 年 4 月 9 日,培根去世。培根一生,热爱科学,他又是西方近代实验科学的前导式人物。到了晚
年,他依然乐此不疲。他死前,见大雪而生情,便忽发奇想,亲手做一项以雪保存鸡肉的试验,不幸因寒致病,一病不起。
培根一生,贫困日久,富贵时稀。他一生多在赊债中生活。一旦富足, 又奢华不已。1598 年,他曾因拖欠债务而被短期监禁。到他去世时,他虽有存款 7000 磅,却有欠款 22000 磅之多。
培根一生,在仕途与学问之间,两相平衡,可谓做成一件常人难以设想的困难事,以致后来的研究者,有时也禁不住发问:他一生追求名利富贵, 奔忙不息,可谓数十年如一日也,而他的学问又是如此精美渊博,他到底利用什么时间得此学问?
概而论之,培根是个复杂人。他的研究者说:“就智力方面说,培根是伟大的;就道德方面说,他是很弱的。他的人格是多方面的,他的天才不限于一隅。他是法学家、政客、科学家、哲学家、历史家,又是散文作家。对于这样繁复的性格与才能要下一个总评是很难的。”①
然而,因为他复杂,才有深度,才有味道。其实历史上的大人物有几个不是多层面深层次的,又岂止培根一人而已。不过因为这位培根的政治生活与学术生活、理论创作与道德行为的对比十分尖锐,使得后人对他更多些注意罢了。
从成就方面看培根,倒是他本人对自己的一生总结更有意趣。他在《遗嘱》中这样写道:“我的灵魂将归于上帝,我的躯体将殁于黄土,我的名字将传之后世,并扬名海外。”
培根爵士一点也没有夸大其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