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的思想体系与成就
霍布斯享年既久,著述颇丰,但他的代表作并不很多。他的主要作品, 包括《论人性》、《论物体》、《论公民》和《利维坦》,都毫无例外地发表于 17 世纪四五十年代。这个时期可称为霍布斯理论创作的黄金时期。在这些著作中,最系统、最完备、最具代表性也影响最大的著作无疑是《利维坦》。
《利维坦》名称古怪,它本是《圣经》中一种力大无穷的怪兽的名字。霍布斯将它借来以为书名,其用意可谓深沉而又形象。通俗地说,《利维坦》就是霍布斯心目中国家的代名词。
《利维坦》是一部内容完备的大部头著作,全书共分四大部分共计 47 章。第一部分“论人类”,第二部分“论国家”,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这四个部分中,第一部分是写国家起源的,可以看作原理部分;第二部分则是全书主体,凡有关国家本体的种种设想、规定与评述,大致收揽其中;第三部分核心是论述教会和国家的相
②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 1981 年版,第 69 页。
③ 同上。
互关系的;第四部分专门揭露和批判教会政权的黑暗与不合理性。全书思路清晰,环环相扣,虽内容浩繁,却又主题突出。举凡霍布斯的哲学观念、公民观、国家起源观和他对国家学说的系统理解,尽皆包含其中。
《利维坦》既是一部完整的政治学说,它的各部各章之间又有必然的内在联系。霍布斯将人性研究作为本书的逻辑起点,这无疑是很高明的立论方式。但他未论人性先论方法,未论方法先谈感觉,正是经验主义哲学的本色。他哲学在胸,逻辑在手,不觉胸有成竹,手眼通天,使他的这部著作具有一般政治著作难以具备的理论素养和开阔视野。这里择要而言,介绍几个最基本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