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四季有哪些方法?
**解析:**四季的划分,依选用的标准不同而异,目前大致上有以下五种方 法:
(一)根据“四立”划分四季。这是我国传统的划分方法。即以立春(2 月 4 或 5 日)、立夏(5 月 5 或 6 日)、立秋(8 月 8 日)、立冬(11 月 7
或 8 日)分别为春、夏、秋、冬四季的起点。这种划分方法只重视接受太阳辐射能的多少,与天文含义相符合,但与气候含义不符。
(二)根据“两分”、“两至”划分四季。西方国家多采用这种划分法。即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天分别为春、夏、秋、冬四季的起点。这种划分法具有天文和气候的双重含义,但较多地考虑了气候变化。
(三)按照农历划分四季。即把农历正月、二月、三月为春季;四、五、六三个月为夏季;七、八、九三个月为秋季;十、十一、十二三个月为冬季。这种划分方法接近于“四立”划分方法。
(四)按照阳历划分四季。即把阳历的 3、4、5 月定为春季;6、7、8 月定为夏季;9、10、11 月定为秋季;12、1、2 月定为冬季。这种划法接近于“二分”、“二至”划分方法。
(五)依据现代气候学划分四季。以候温(即每五天的平均气温)大于22℃的连续时期为夏季;小于 10℃的连续日期为冬季;介于 10°~22℃之间的为春秋季。这种划分方法以气温为标准,符合气候变化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