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纪律的学生的心理分析

守纪律的学生往往不为教师所注意,但是遵守纪律的心理原因也可能不同。从教育的观点来看,应该了解不同学生遵守纪律的特点。一种学生属对纪律要求有正确的理解,已树立遵守纪律的类型。也有的学生守纪律是从某种个人动机出发的,如被动地适应教师的要求或为获得表扬等。第三种学生自己可能是守纪律的,但他们对其他同学在集体中不守纪律的表现则漠不关心。教师对后两种学生应该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教育,使他们树立与社会主义社会的要求相适应的动机,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观。

总之,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纪律方面的表现与他们的个性心理特点有密切的联系,而学生个性心理特点的形成又都有来自家庭、学校和其他社会条件及自然基础方面的具体原因。所以,必须对造成学生在学习成绩和纪律行为上的差异的心理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并据此探求适当的教育方法。另一方面, 为了培养学生遵守纪律的品质,每种教育方法的动用又必须考虑到学生的个别差异,因为同一种教育措施的效果是以它落到什么样的“心理基地”上为转移的。

例如,说服是一种常用的和有效的教育方法,它是通过说理的逻辑性和所引证的事实与范例的生动性、感染性对进学生起作用的。因此对一般学生特别是对易于感受和具有明确学习目的的学生,采用这种方法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但是一般说来,结合事实和实践就更能使他们信服,对于性格固执的学生尤其需要这样做。

对有特殊爱好而忽视学习或违反纪律的学生,对心智活动被动而学习落后的学生,单纯的批评往往不会直接产生很好的效果,需要注意通过他们自己的活动使其特殊爱好与学习结合起来,或者以此来激发他们的思维积极性。

对自信心不足的学生需要更多地给予鼓励和奖励,而对高傲自大的学生则往往需要注意防止单纯奖励,因为这样做往往会助长他们这种性格缺点的发展。对勤勉、诚实和有高度责任感的学生,即使他们有时也有错误或者由

于偶然的原因一时没有学好功课,如果他们已经体验到了自己的错误和失败,就不应再予责备,必要时还应当给予适当鼓励。但是,如果一个学生有能力学得更好和做得更好,尽管他取得了相当好的成绩,也不应给予过多奖励,而应要求他进一步提高。

任何好的教育方法都不能同样适合所有的学生。只有在一般教育、教学的基础上,同时顾及到每个学生的智能发展水平、认识活动的特点以及他们的兴趣、爱好、性格、习惯等等,采取相应的个别教学措施,才能使所有学生都能有效地掌握所学的知识技能,形成良好的个人品质。许多模范班主任和优秀教师的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