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学生心理健康的保健医

心理卫生工作有三方面的任务:心理疾病的预防;轻度心理疾病的矫治; 心理健康的增进。每一个教师也担负着学生心理卫生工作这三方面的职责。

首先,防止学生心理疾病的发生。

学生所从事的主要是脑力劳动,由于学生的年龄特点、先天素质不同, 他们神经系统的工作能力也不同。教师指导学生的学习,必须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在学习难度、强度、数量及时间上都要考虑到学生可接受的程度,了解和解决每个学生的不同需要,防止心理疾病的发生。

其次,轻度心理异常的矫治。

教师要防止学生心理疾病的发生,并不是说心理疾病就不会发生。从现代心理病理学的角度来看,轻度的心理疾病是人群中常见的现象。学生中也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轻度心理疾病,如自卑、抑郁、恐学、神经衰弱等。这些心理疾病不需到精神病院治疗,但也会给学生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教师有责任对这些心理上的不健康状态进行矫治。

第三,心理健康的增进。

心理健康是可以增进的。学生心理健康的增进,突出地表现为智力的发展,情感与意志也可以向着积极的方面不断发展变化。教师具有对学生进行心理卫生教育、增进其心理健康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