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帝国时期的经济发展

波斯兴起于伊朗高原的西南部。在波斯帝国前,伊朗高原西部兴起过埃兰、米底。埃兰位于波斯西北扎格罗斯山脉的西南部。公元前 2 千

年后半期埃兰的奴隶制进一步发展。公元前 7 世纪中叶埃兰为亚述帝国

所灭。公元前 6 世纪,埃兰又成为波期帝国的一个省区。

米底人大部分分布于扎格罗斯山以东,与波斯人在语言上同属于印欧语系东支伊朗语族。约公元前两千年代后期米底人从中亚进入伊朗后,住在埃兰以北、里海以南。公元前 8 世纪米底臣服于亚述。公元前 7 世纪初,米底第二代王征服了波斯部落。米底的第三代王库阿克撒列斯

(公元前 625—前 585 年),与新巴比伦结盟,共灭亚述帝国。公元前550 年波斯首领居鲁士推翻米底王国,建立了波斯帝国。

公元前 7—前 4 世纪阿姆河上游巴克特利亚及其下游的花刺子模是中亚游牧经济中的农业绿洲。考古发现说明花刺子模有巨大的灌溉设施,修筑了长达二百公里的水渠。约在公元前 6 世纪时这里已出现最初的奴隶制国家。当时的社会基层单位是“维斯”即农村公社,国王或领袖称“卡维”,社会分为祭司、武士、农民、手工业者四个阶层。波斯帝国兴起之后,巴克特利亚和花刺子模都为其所臣服。

波斯人原有 10 个部落,6 个从事农业,4 个从事畜牧。出身于贵族的居鲁士二世(公元前 558—前 529 年),因其祖父也叫居鲁士,所以称他为居鲁士二世。居鲁斯二世在公元前 558 年领导波斯人反抗米底,公

元前 550 年灭亡米底,公元前 546 年征服小亚细亚,公元前 538 年征服新巴比伦王国。居鲁士二世的儿子冈比西二世(公元前 529—前 522 年) 继位,于公元前 525 年征服埃及。大流士(公元前 522—前 485 年)当波

斯皇帝后,在大约一年时间中进行了 19 次战争,俘虏了 9 个国王。公元

前 518 年,大流士征服了印度河流域的西北部,次年又征服了中亚细亚

北部的游牧部落。公元前 6 世纪末至前 5 世纪初,波斯帝国统治区域包括伊朗高原、中亚细亚大部分地区、两河流域、小亚细亚、叙利亚、巴

勒斯坦、埃及、印度河流域西北部。大流士把整个帝国分为 20 个郡进行

统治。直到公元前 330 年,波斯帝国才被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所灭。波斯帝国从居鲁士二世公元前 538 年灭新巴比伦王国到公 元前

330 年灭亡,共历时 208 年。这时期在经济发展方面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①交通、货币、商业与税收。在波斯帝国统治的广大地区中,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很不相同。西亚和埃及是经济发达的中心地区,奴隶制的发展情况与波斯征服前基本相似。伊朗和中亚细亚地区有的处在奴隶制的始发阶段,而有的游牧部落还处在原始社会的后期。

为了统治广大的地区,波斯帝国的统治者修筑了完善的道路网。最大的一条交通干线是从小亚细亚西海岸的以弗所通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到达帝国的首都(国王在埃兰主要行宫所在地)苏撒。这条道路就是所谓的“御道”。在这条长达约 2400 公里的道路上,大约每隔 25 公里设一驿站(带旅馆),道路所通过的各地的行政官员负责旅行、商人的来往安全。还有一条道路是从巴比伦穿过扎格罗斯山一直抵达印度边境。此外,还有许多其他道路,四通八达。这些道路上,每隔一定距离设骑士岗哨,以接力方式传递王家邮件。希罗多德曾说:“在人类中间, 决无比波斯信差更迅速到达指定地点者。”除了这种邮传外,波斯和亚述一样,也曾用点火信号作通讯工具。大流士对海上航路也特别注意, 为追求印度的黄金,派出一支特别舰队从印度河岸出发,在印度洋航行29 天,到达红海西北岸。同时,大流士又继续埃及法老尼科开始的工程, 完成了开凿由尼罗河通向红海的运河。

波斯帝国在全国发行了统一的铸币。铸造金币是中央政府的特权, 波斯国王的金币重 8.4 克,称为达利克,可以在帝国内部和邻国通行。

地方郡守可以铸造银币,银币叫雪凯,一雪凯重 5.6 克白银。金币 1 达

利克等于 20 雪凯银币。此外,各自治城市和地区可以发行铜币。

交通的发展与货币形式的金钱在波斯帝国的流通,促进了商业发展,使经商的奴隶主大发横财。巴比伦的商业——高利贷家族如埃吉贝家族的商馆比新巴比伦王国时期更加扩充了自己的业务范围,在巴比伦、两河流域的其他城市及西方各郡都建立了经营机构。埃吉贝和穆拉树两个商业家族的商业活动遍及波斯帝国的广大地区,甚至王族成员也欠了他们的债。

波斯帝国在大流士以前并没有固定的贡税,地方向中央交纳不固定的“献礼”。大流士时随着王权加强出现了交纳贡税的制度,并设置了常务税务机构。波斯国家常把税收包出去,为此包税人需预付一定数额的税款。穆拉树等富有商业家族都当了包税人。这些包税人胡作非为, 如穆拉树家族的代理人征税时破坏了大村庄两个和许多较小的居民点, 统治这些地区的波斯官吏出面控诉这些代理人。穆拉树家族的商馆代表为避免讼事,同意给对方大麦 350 斗,小麦 50 斗,海枣 200 斗,小家畜

200 头,大家畜 20 头,以及其他等等财物,对方在接受了这些财物之后, 这一公案才算了结。

通过贡税的征收,波斯帝国每年从地方征来巨量的税金。大流士时各郡每年缴纳税金总额约为 14,560 塔兰特白银(400 多吨)。巴比伦地区缴纳 1000 塔兰特白银,埃及缴纳 700 塔兰特白银。大流士及其继承

者把这些贵金属都当作宝物蓄存了起来。

②生产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特点。波斯帝国各地区,经济发展虽不平衡,但生产在原有基础上仍然有所进步。

波斯本部和中亚细亚居民从事着农业和畜牧业。考古发现有的农业地区是建立在人工灌溉基础上的,波斯国王用控制水闸的办法向民众征收贡赋,国王下令开放水闸时在收取租税外还征收大量金钱。公元前 6

至前 4 世纪中亚农业地区正处在奴隶制经济关系的出现和形成时期。中亚北部、东北部的游牧地区还处在原始社会后期。

在土地所有制形式方面,国王任意占领大片地产,在战争中从被征服地区掠夺来的土地也由国王支配,波斯贵族占有的大量土地则是国王封赐的。埃及、两河流域的祭司集团仍是大土地所有者。土地的经营方式主要是把土地分成小块交给农民和奴隶耕种,并每年取得收获物的大部分。波斯人的村社成员在经济上已急剧分化,这一方面是由于波斯在对外战争中掠来俘虏奴隶,使从军的村社成员也有少数奴隶;另一方面是由于大流士以后商品货币经济发展,促进村社成员的贫富分化。

波斯帝国时期奴隶制在各地发展不平衡,但总的来看奴隶制经济成份在全国居于统治地位。波斯统治者曾不断把一些被征服者变为奴隶。如,居鲁士曾把小亚细亚的一些被征服者卖为奴隶,大流士在镇压小亚细亚的希腊城邦米利都起义后曾把米利都人作为奴隶俘虏到苏撒,又把希腊优卑亚岛上埃列特里亚城的居民变为奴隶等等。波斯皇帝有大量被称为“格尔达”的家庭奴隶。这些奴隶被用于从事公共工程、手工业、农业、畜牧业等方面的劳动,这类奴隶有埃及人、巴比伦人、亚述人、色雷斯人、爱奥尼亚人,也有少数波斯人。波斯皇帝把大量土地赐给贵族、官僚后,他们也在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大奴隶制经济,从事劳动的奴隶也叫“格尔达”。

波斯帝国内部阶级矛盾、民族矛盾都很尖锐。公元前 5 世纪后半期以后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也很尖锐。波斯帝国不断进行的战争也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所以,当希腊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东侵时终于于公元前 330 年灭亡了衰朽的波斯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