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琉古王国时期的经济发展
公元前 330 年波斯帝国灭亡后,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建立了大帝国。
公元前 323 年,亚历山大死,帝国分裂。塞琉古王国就是亚历山大部将塞琉古建立的。塞琉古王国统治中心在叙利亚,都城是安条克,中国史书上称为条支。塞琉古王国全盛时统治地区包括小亚细亚大部分,叙利亚、巴勒斯坦、两河流域、伊朗高原大部分和中亚细亚一部分。公元前190 年罗马大败塞流古,夺取小亚细亚,塞琉古王国从此一蹶不振,公元
前 64 年为罗马所灭。塞琉古王国统治的盛期约一百余年。在经济发展方面,则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①交通与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塞琉古王国内有贯通东西交通的干线,其中一条主要的通路是从爱琴海沿岸的小亚城市以弗所城向东到达幼发拉底河上游的撒摩撒达城转向东南到幼发拉底河下游的巴比伦城, 向东到底格里斯河下游的塞流细亚,再向东到达里海南的米太地区,而后沿伊朗高原北坡东进有两条路可以通向印度,其中的一条路可以通中
亚细亚和中国。塞琉古王朝长期控制着这条道路。东方的珍贵货物丝绸、香料沿着这条大路运向西方,而希腊、叙利亚、美索布达米亚的工艺品则沿着这条大路运到中亚细亚和印度。海上的通道也值得注意,从幼发拉底和底格里斯两河的河口向东航行可到印度南部的得坎高原;向西航行可通阿拉伯,并从阿拉伯运来香料、食物,又沿两河北上可达巴比伦和塞琉细亚。在上述交通要道所连接的城市中,以弗所和塞琉细亚最为重要。在小亚西岸的城市中,原来是米利都居于首位,这时则以以弗所的地位最为重要,因为以弗所是大夏、印度、伊朗经过西亚的大路的终点,同时又是希腊、意大利货物的集散地。至于塞琉细亚则堪称西亚地区的商业首府,是从印度、伊朗、阿拉伯运来的货物的集散地。都城安条克也是驰名的商业中心。
在塞琉古王国许多原有和新建的城市中手工业也发展了起来。如巴比伦是著名的制造胡麻油的中心,巴比伦的附近地区也是大规模制造麻布的中心。叙利亚的雷俄提西亚、腓尼基的贝鲁特、约旦阿流域的西托波利斯城都是亚麻工业的中心。在小亚细亚夫利基亚的极南端以制造铁器而出名。小亚细亚北部黑海岸边的城市西诺彼、黑海通地中海的滨海城市西齐卡斯和腓尼基的泰尔港造船业很发达。
塞琉古王国主要的农业区是两河流域和叙利亚地区。这些地区既有发达的灌溉农业,又有发达的商业城市。两河流域的农业的发展靠灌溉系统的状况,控制两河的泛滥,维护和整修渠道、堤坝、贮水池。接连两河的运河这时已经开通,既能灌溉,又能航行。两河流域土地肥沃, 农产丰盛,以盛产大麦而闻名。叙利亚盆地与两河流域同样肥沃,以盛产小麦驰名国内外,麦种甚而输入埃及。在上述地区和塞琉古王国的其他地区都已采取轮种制,种植的豆类作物和芝麻、亚麻等油料作物与粮食作物轮种。在叙利亚葡萄的栽植和葡萄酒的酿制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在两河流域下游的巴比伦尼亚地区从波斯帝国时起就有大片的枣椰树的种植。畜牧业也很发达,大农庄里饲养着马、牛、羊、骆驼各种家畜。米太、阿尔明尼亚、小亚细亚一些地区,有极好的牧场,可以繁育优良品种的马,在奥伦梯斯河畔的阿巴密亚的的王家养马场至少有 3 万匹母
马和 3 百匹种马。
②土地关系与阶级结构。塞琉古王国时期,国王对全国土地有最高所有权。全国土地由地方至中央逐级进行登记。土地分为三类:王室土地、显贵与寺庙土地、城市土地。王室土地即由王室直接占有的土地, 这些土地有的常常被国王赐与显贵。所谓显贵与寺庙的土地,就是宫廷显宦、贵族、军事领袖、部落首领所占有的土地,其剥削对象是王田农民劳伊和这些首领们所辖的那部分居民。寺庙的土地在塞琉古王朝时继续存在,小亚细亚、叙利亚寺庙城市往往是由祭司阶级管理的盘剥农民、手工业者的复杂的经济机构。城市土地是随城市建立由王室土地中划归城市的土地。这种土地与王室赐给显贵的土地相似。城市土地要向国家交纳租税。土地上的耕作者也是王田农民——劳伊。希腊移民城市土地以份地形式分给殖民者,殖民或自耕或用奴隶耕作。
塞琉古王朝和埃及的托勒密王朝一样,王田农民(劳伊)是农业的主要生产者。劳伊要缴纳租税,负担各种徭役。这种农民虽然法律上是自由民;但实际上是被束缚在村社中的被奴役的劳动者,可以随土地转
让。如安条克二世(公元前 284—前 247 年)要与王后离婚,就以出卖形式转让给她一份土地,土地上的“劳伊”也随土地一同转让。劳伊是王室土地和寺庙、贵族、官僚土地的主要耕作者。这种王室农民(劳伊) 的身份地位与封建佃农相似。
塞琉古王国统治时期奴隶制还在发展。奴隶大量存在,并被用于各经济部门。叙利亚、巴勒斯坦、奴隶买卖盛行,奴隶贩子往往绑架人口往往把当地的劳伊变为奴隶。王室、寺庙和显贵官僚都占有大量奴隶。公元前 3 世纪前期小亚的一个叫拉里库斯的奴隶主的铭文中说:“无论在他的地产上还是在城市里,他的牲畜和奴隶一样免税”。这个奴隶主在农村的地产上和城市里都有很多奴隶,别人家的牲畜和奴隶不能免税,而他家的则可以免税。安条克四世(公元前 215—前 163 年)时的一个叫狄奥尼修斯的大奴隶主竟能派出一千名奴隶各持一个价在1000 德拉克马以上的银盘去参加庆典队列。这说明古老的奴隶制度在塞琉古王国时被延续了下来。
③国家的财政收入。塞琉古王朝是个多种族、部族、部落的国家。这个国家对不同的居民视其在国家的地位课以不同赋税。塞琉古王国支配下的各小国的居民、部落和城市的居民都要以货币或实物和货币、实物二者兼用向国家缴纳贡赋。除贡赋外,国王还征收什一税和其他捐税
(如向进贡城市征收田赋)。此外,城市、部落、个人还要按不同场合向国王奉献珍贵礼物。另外,国家还有一个收入来源是间接税,如签订换货契约时的契税、盐税、关税等。关税不仅在国境上征收,而且在商道、过河渡口、海港等地征收。各种赋税对臣民是繁重的负担。塞琉古王朝不采用包税制,王室的行政机关也不直接征收贡赋和其他捐税。负责征税的是地方政权如市政管理局、部落首领等。
塞琉古王朝掌握着铸造金币和大型银币的垄断权,铸币采用雅典衡制。
除了国家的经济收入外,国王还有自己的私人经济,王室土地由缴纳实物租的王室农民耕种,此外自然财富如小亚细亚的矿山、叙利亚的森林、采石场等方面的收入也归国王的私人收入。
塞琉古王朝和国王对许多珍贵物品的取得是以战利品形式。对罪犯罚款和没收财产等形式取得的。所以,国家和国王掌握着巨额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