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勒密王朝统治下的埃及经济

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东侵灭波斯帝国,建立了地夸亚、欧、非三洲的亚历山大帝国,包括希腊、埃及、西亚、南亚次大陆西北部。公元前323 年亚历山大死去,其部将托勒密在埃及建立了托勒密王朝(公元前

323—前 30 年)。从公元俞 323 至前 205 年托勒密一世至四世统治的时期,是这个王朝在埃及的统治比较稳定的时期。

①农业、手工业和商品货币经济发展。这个时期埃及的农业、手工品、商品交换都比以前有较大发展。从农业方面来看,在尼罗河一年一度泛滥的情况下,灌溉是埃及农业发展和繁荣的重要条件,前几位托勒密王朝国王关心粮食生产和农产品的输出,因此扩大和改善灌溉系统, 扩大播种面积。在发雍绿洲兴建了许多条新河渠、新堤坝,把广大沼泽地改造成了最肥沃的农田。灌溉技术也有大的进步,原来用桔槔灌溉, 这时出现了技术复杂可以转动的扬水车。扬水车上有一根可以转动的直轴,轴上安放几个齿轮,齿轮上栓上吊斗,直轴转动时,吊斗就舀着水, 把水灌溉到高处的梯田里。这种扬水车用畜力牵引转动。小麦的种植越来越广泛,占了谷类作物的 80%。又实行作物轮种制(二区和三区轮种制),在作物轮种制下,豆类作物起了作用。由于注意了田间除草,选用良种,有些地区一年能获得两次丰收。油料作物和葡萄树、果树的栽种扩大了。畜牧业这时也有了大发展。

手工业的发展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包括技术改善、分工加强、劳动组织形式改变等等。埃及传统的手工业部门如织布、金属加工、制陶、皮革加工、写字用的纸草的制造等等均有发展。埃及在亚麻布、毛呢和绸缎的织造方面都达到了高度的技巧。亚历山大里亚、孟斐斯、科普托斯、底比斯等城市,都是织布业的巨大中心。亚历山大制作的玻璃器皿有五彩的、有透明的,声誉远播境外。生产技术高度发展,这从造船业可以看出,托勒密二世下令建的一艘四十浆战舰,长 55.4 米,宽

11.59 米,船头高 14.64 米。浆上镶铅,可在浆架上划动。船上可容纳数千人。

商业和货币经济也有很大发展。埃及的国王和显贵的众多手工业作坊制造的产品大半投入市场。亚历山大里亚是最大的中心城市,一方面输出手工业制品,一方面需要外面供应谷物等食品。埃及从巴勒斯坦、叙利亚、小亚细亚输入大量奴隶、木材、铜、紫红染料、大理石、葡萄酒、牲畜等,同时埃及的手工业品如玻璃器皿、亚麻布、油膏、纸草和谷物又输出到地中海各个地区。埃及还从南方的埃塞俄比亚(努比亚)、苏丹运来贵重木材、黄金、奴隶等等。埃及与阿拉伯、印度的海上贸易也发展了起来,通过运河把地中海和红海联系了起来。南阿拉伯商人成了印度与埃及的中间人。埃及从东方进口的主要是奢侈品,如从阿拉伯

输入宝石,从印度输入象牙、珍珠、香料,从中国运来丝和丝织品等。这些货物运到埃及后,一部分转销于地中海沿岸各国,一部分在埃及加工成手工艺品。随着商业发展,货币制度也向前发展。托勒密国王铸造了金币、银币、铜币。在埃及的币制中,四德拉克玛的银币是流通的主要货币,国内也广泛流通铜币。在首都亚历山大里亚和各州的首府,甚而各村都设有国营货币兑换处,这促进了经济的运转。

②土地制度和社会阶级关系。托勒密王朝时期,全埃及的土地归国王所有。在这方面托勒密的国王继承了以往法老的传统。托勒密王朝的国王宣布了对神庙和宗教的信仰,而埃及神庙的祭祀则宣布国王是神在人间的化身。法律上则规定国王是全国土地的唯一所有者。土地被分成几类:一类是“王田”,这部分土地是由国王的行政机构直接经营的土地。王田占全国土地总数的多少因无统计数字无法说明,但发雍地区有一个村共有土地 4700 斯塔特,其中王田为 2427 斯塔特,约占全村土地一半以上;一类是“赐田”,它包括神庙土地、官员的俸禄田、军事移民的土地等等,对这类土地国家保有最高所有权。另一类是私人占有的土地,建立了较为固定的占有关系,如私人开垦的荒地,这类土地可以转让、买卖。发展的趋势是这类土地越来越多。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又把大土地所有制与小土地使用制结合在一起。土地的耕种者叫“劳伊”,他们是“王室佃农”。这种“王室佃农” 可以耕种王室土地,也可耕种神庙土地或其他土地。他们租地时,一般都订有契约,契约上一般规定可以世代承租,有自由契约的形式。但实际上农民完全处于从属地位,国家的行政机构调度、控制农业耕作,指示农民播种什么,何时播种,并监督他们完成耕作情况。收获时,王室佃农要以实物向国家缴纳地租和其他捐税。这些农民的负担是沉重的, 每斯塔特土地(0.27 公顷)要交纳 4—6 阿尔塔巴(1 阿尔塔巴折合 39.3 升)。另外,还要交纳其他苛捐杂税,如与农业有关的保养水利设施、使用打谷场、在王室仓库磨面、丈量土地等税,向政府借贷种子,要交50%的利息,还有给神庙的捐税。葡萄园、果园要交纳等于收获量六分之一的货币税,这叫园圃税,等等。这种叫“劳伊”的王田农民是居民的主要部分,他们是自由民,有人身自由,但在各方面受着严格监督。这种农民还保留着村社的组织,他们无权丢下农活迁往别处,村社可以强迫离乡的人回家,农业经营是父子相传,所以他们世世代代都要被束缚在土地上。强制规定这些农民每年必须去修整运河、堤坝。国王和官僚巡游时,他们要供给给养。为了保证国库收入,对全部土地及其产品都有严密统计,每年进行的土地登记时要弄清土地面积、地段的肥瘠、占有主的变更、作物性质、收益等。对谷物和油料作物的播种有严格规定。被称为“收获保护人”的专职人员,监视着种植的谷物,以避免逃避税收。

王田农民之外,还有贫农。贫农也是村社居民,他们与王田农民比邻而居,没有一点家业,靠打短工和在国家工程中干零活而维持生计。国家除了盘剥在“王田”耕作的王田农民外,在王室手工作坊工作

的还有手工业者。他们也归行政机构管辖,各生产部门由王室垄断,如亚麻布的织造等等。在这里生产资料属于国家,手工业者从属于国王的行政机关。这种手工业者与王田农民的处境相似。此外,还有许多小手

工业者,他们在小手工作坊或家里干活。织布匠、制革匠、金匠和其他的手工业者等都必须从收入中交纳税金才能营业。

除了王室公田上的国有经济之外,这时的埃及贵族的大农庄经济也很令人注目。托勒密二世的大臣阿波罗尼俄斯的代理人芝诺是他在发雍绿洲农庄的管理人。从芝诺留下的大量书信可知,公元前 3 世纪中期,

阿波罗尼俄斯占有巨大的地产,在费拉得尔斐亚和孟斐斯附近各有 1 万斯塔特的赐地,在巴勒斯坦也有一块同样大小的领地。这位大臣的领地大部分是出租给农民(劳伊)耕种的,这些农民缴纳实物租。小部分土地是由奴隶和雇工耕种的。农庄主要种植谷类作物,一部分谷物用于出售。农庄中芝麻、豆类等油料作物和葡萄、橄榄、木瓜、无花果等果树都很受重视。农庄还培养小麦、葡萄、牲畜的良种,农庄中的牲畜饲养和畜牧业也很发达,牲畜的种类也很多,有的用于耕田,也有的用于运输、取皮毛和供肉食用。农庄的管理人芝诺除管农业的有关事务外还从事开办手工业作坊、经营商业、放债、兴建房屋等等。农庄中的农民、奴隶等劳动者受着残酷的剥削,有时被逼大量逃亡。

埃及向军人和军事移民分赐土地的制度也值得人们注意。埃及很早就有这种制度,托密勒王朝时期这种制度仍基本保存了下来。在这种制度下,高级军官能获得大面积的赐地,下级军官至普通战士可以得到 100

至 5 斯塔特的份地。军事移民中的屯垦军官也能占有大量土地,并能使

用王室佃农耕作。而军事移民的一般成员只能得到 7 至 5 斯塔特份地, 他们与普通农民无异。军人和军事移民,除得到土地以外,还可得到牲畜和种子。授予军人的土地仍归王室所有,国王有权收回。

托勒密王朝统治时期,社会上还有一定数量的奴隶。奴隶劳动被使用在农业、手工业、采矿业等各个方面。大农庄和中等农庄都使用着奴隶。托勒密二世的大臣阿波罗尼俄斯等显贵就使用着奴隶,神庙的大农庄主剥削奴隶可获得大量收入。中等地产的占有者家内也有一定奴隶, 如一个叫列普廷的军人有奴隶 16 人。在采矿业、采石场干的奴隶劳动强度特大。罪犯和欠国家债的人与奴隶的处境有相似之处。奴隶是主人的财产,奴隶买卖在商业活动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埃及这时期的奴隶制度的特点是保存了自由民的卖奴制和债务奴隶制。埃及的统治者在叙利亚、巴勒斯坦把大量村社农民(劳伊)变为奴隶。由于规模太大,引起政府干涉。公元前 261 年,托勒密二世曾下令,禁止买卖王田农民和以其人身作抵押品。

托勒密王朝的首都亚历山大里亚是整个古代世界最大的城市、手工业、商业和世界文化的中心。城市是国际性的,居民除埃及人外,有希腊人、波斯人、犹太人、腓尼基人、阿拉伯人、罗马人等。它有优良的海港,是海上最大的贸易集散地,从海上可以运来各地区的货物。它又是埃及最大的陆上贸易地,一切货物都可方便地从运河运来,聚集到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市场。亚历山大里亚的港口建有著名灯塔,高一百多米, 是古代世界七大奇观之一。城内有华丽的建筑、广阔的街道、花园、广场、体育场、喷水池等等。城中有壮丽的庙坛、王宫。亚历山大里亚的博物馆、图书馆是当时最大的学术中心,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学者如欧几里得等人都是在这里工作和取得成就的。

托勒密王朝统治下的埃及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日渐尖锐。埃及人民

受到的民族、阶级压迫日甚,常常用种种方式反抗,而最初的形式之一就是逃亡。托勒密二世的财政大臣阿波罗尼俄斯和他的田庄管理人芝诺的通讯文件中,就有几次提到了这种人民的反抗斗争。如有一次说一个女奴隶不愿干重活,和她一道劳动的都由于无法忍受劳累而逃亡了。还有一次一群农夫,要求管理人遵守原订的收租三分之一的规定,为此曾跑到神庙圣地庇身。逃亡对统治者的打击越来越沉重。据发雍绿洲一个乡的材料说,由于农民逃亡,土地荒芜,在 50 年间国王的收入减少了一

半。公元前 3 世纪末埃及下层军人因待遇太差常常发生暴动。到托勒密王朝中期以后,人民起义不断发生,统治阶级内部争夺王位的斗争不断发生。公元前 30 年托勒密王朝终为罗马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