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器的普遍使用与社会经济的发展

  1. 冶铁技术的进步与铁器的普遍使用

在人类历史上最早发现和使用的是陨铁,陨铁是天上掉下来的陨石

(铁、铬、镍的混事物)经锻打制成的。中国在商代和西周初年已使用陨铁。人类使用铁的第二个阶段是用“块炼法”炼铁。这种方法是把铁矿石放在炉中加热,出炉时呈海绵状的固体块,经反复锻打制成铁器。用这种方法制成的铁数量少、质量差,中国最迟在西周晚期,已使用此法炼铁。《诗经·秦风·驷铁》载“驷驖孔阜”一语,注家解释说马色如铁故名驖。“驷驖孔阜”意为四匹铁颜色的肥大的马。用铁的颜色来形容马,说明铁已成为常见的物品。这首诗时间上应为西周末年的诗, 所以说明了西周末铁已成为人们习见的事物。另外,河南三门峡虢国贵族墓中出土了西周晚期的铜柄铁剑。人类使用铁的第三个阶段是用“生铁冶铸法”冶炼铸铁(生铁)。这种方法是把铁矿石放在炉内熔炼,使铁矿石熔化成液体,而后铸造器物。中国在春秋时期已能冶炼铸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 513 年)载:“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 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要把有不少法律条文的刑书铸在铁鼎上,说明当时已能铸造有铭文的大型铁器。考古已发现了春秋晚期铸造的铁鼎,如:1976 年 4 月湖南长沙杨家山 65 号墓出

土了春秋晚期的铁鼎,1977 年 7 月长沙窑岭 15 号墓又出土了春秋战国之际的铁鼎。经金相学鉴定上述两个铁鼎均系铸造。

铸铁的出现是科技史上的一件大事,据历史记载和考古发现,中国出现铸铁是在公元前 7 至前 6 世纪,欧洲是在 13 至 14 世纪才使用铸铁

的,约晚于中国 19 个世纪。

春秋时期中国已经出现了钢。《越绝书》和《吴越春秋》曾载有欧冶子、干将、莫邪铸剑的记载。1976 年长沙杨家山 65 号墓出土了春秋晚期的一把钢剑,经分析,金相组织为含 0.5 左右的中碳钢,说明春秋晚期确实出现了钢。

春秋时期中国使用铁器已有一定的普遍性。《国语·齐语》载管仲对齐桓公提出以甲兵赎罪的建议时说:美金(青铜)用来铸造剑、戟等兵器、恶金(铁)用来铸造鉏(锄)、夷(锄类工具)、斤(镢)、■

(斧类工具)。《管子·小匡》也有类似的记载。考古不仅发现了春秋

时期的铁兵器,也发现了春秋时期的铁农具。如:1956 年在山西侯马市北西庄春秋遗址中出土铁残犁铧,说明铁被运用于生产工具方面。1977 年又在陕西凤翔秦都雍城秦贵族墓葬中发现了春秋早期的铁镈(锄类工具)。铁兵器也已出现,甘肃灵台县景家坪春秋时期的墓葬中出土了一把铜柄铁剑。

战国时期中国的冶铁技术不断进步,这主要表现在生铁柔化技术的出现,铁器的使用和制钢技术的进步诸方面。生铁柔化技术是战国时我国冶铁技术的又一大成就。这种技术是把生铁铸件经过热处理或将铸件加热后反复锻打,使其内部含碳量和组织结构发生变化。经过柔化处理的铸件,提高了韧性,减少了脆性,扩大了铸铁的使用范围,提高了铸铁的质量。考古发掘的实物说明生铁柔化技术出现在春秋战国之交。洛阳市水泥制品厂古遗址中出土的铁锛,经鉴定是公元前 5 世纪经过柔化处理的铁铸件。铁锛表面产生了一毫米左右的珠光体层,增强韧性,改善工具性能。战国中、晚期的铁器遗物中,经柔化处理的更多,1951 年河南固围村出土的铁带钩,1957 年湖南长沙出土的铁铲、1965 年河北易县燕下都 44 号墓出土的铁镢等,都是经柔化处理的展性铸铁。在欧洲经

柔化处理的展性铸铁是 18 世纪出现的,比中国晚了不少世纪。战国时期铸造铁器出现了铁范,原来使用陶范,陶范只能使用一次,反复制作陶范费工费时,使生产效率受到限制。战国时出现了铁范,1953 年在河北兴隆古洞沟战国晚期燕国遗址中发现了 40 付 87 件铁范,其中有钁范、锄范、镰范、斧范等等。这种范可以连续使用,铸造的器物质量好,不必作太多加工即可使用,提高了劳动效率和降低了成本。欧洲一些国家 16 世纪才开始使用金属范,比我国约晚 19 个世纪。战国时炼钢和热处理技术也有较大发展和应用。这时的钢是由用铁块加热反复锤打渗碳制成的,称之为“百炼钢”。战国时的钢制品屡见不鲜。如江西新干县袁家村战国粮仓遗址出土的两把铁斧,刃部有钢。西安半坡村第 98 号秦

墓出土的铁凿,经检验,是含碳量较高的钢。河北易县燕下都 44 号墓出

土的 5 种 51 件铁兵器中,有 6 件经金相考察发现其中 5 件是钢制的。战国时期铁器已经普遍使用。《管子·海王篇》说:“今铁官之数

曰:一女必有一鍼,一刀,若其事立。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若其事立。行服连轺辇者必有一斤、一锯、一锥、一凿,若其事立。不尔而成事者,天下无有。”《管子·轻重乙篇》载齐桓公的话说:“衡谓寡人曰:一农之事必有一耜、一铫、一镰、一鎒、一椎、一铚,然后成为农。一车必有一斤、一锯、一釭、一钻、一凿、一銶、一轲,然后成为车。一女必有一刀、一椎、一箴、一鉥,然后成为女。请以令断山木、鼓山铁,是以毋籍而用足。”《海王》、《轻重乙》等篇一般均认为是战国时期的著作,反映了当时农业、手工业中普遍使用铁器的情况。考古发现了大量铁制农具和手工业工具,也有助于说明这一点。1950 年、1951 年、1952 年在河南辉县固围村战国墓葬中出土的“铁器有犁 4、镢

4、锄 36、铲 10、镰 1、斧 12、凿 1、削 5、刀类 9、钉 1、铁带钩 1、匕首 1、其他铁器 8。此外,还有铁铤铜镞 86,共 179 件。”1955 年石家庄市庄村赵国遗址发现的铁农具,占这个遗址出土全部铁、石、骨、蚌质工具的 65%。1964 年至 1975 年间在河南新郑县郑、韩故城内西南部(仓城村南)发现战国时的铸铁作坊,面积达四万平米,出土残炉

一座、烘范窑一座和一批陶范及铁器。陶范能看出器形的有镢、锄、镰、铲、锛、凿、削、刀、剑、戟、箭杆和带钩十余种,以镢、锄范数量最多,出土铁器也以镢、锄的数量最多,此外还有铲、锛、刀、削、凿、镰、锥等。1977 年于河南登封县告城镇古阳城遗址发现战国时冶铁遗址, 出土大量陶范,其中能看出器形的有镢、锄、镰、斧、刀、削、戈、箭杆、环等,还出土了残铁锄、残铁镢等铁器。1964 年于河北易县燕下都 22 号遗址出土铁器 65 件,其中有 50 件是生产工具,计有刀 12 件、

刮刀 2 件、凿 1 件、镢 6 件、锤 1 件、锥 17 件、斧 7 件、锄 1 件、镰 2

件、铲 1 件。1953 年于河北兴隆县寿王坟战国冶铁遗址中出土铁范 87 件,其中锄范 3、镰范 2、镢范 47、斧范 30、凿范 2、车具范 2,绝大多数均为生产工具用范。1957 年干扰顺市莲花堡燕国遗址中出土铁器近80 件,均为生产工具,其中镢 60 多件、锄 2、镰 2 等。1974 年于广西

乐平县银山岭战国墓出土的 181 件铁器中,其中 170 余件为生产工具, 其中有锄 89、斧 10、锛 6、凿 6、刮刀 59、削 9。这些考古发掘出的材料,充分说明战国时铁器在农业、手工业中普遍使用,已经取代了石器、木器、蚌器,成为主要的生产工具。所以,战国已经进入了铁器普遍使用时期。

铁器的使用已很普遍,有的学者据 1927 年至 1980 年 171 篇考古发掘的报道、简报、报告指出,发现的战国时期的冶铁遗址,出土铁器的有辽宁、吉林、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宁夏、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四川、云南、广东、广西新疆等 21 个省(自治区)的 100 个县(市),约 192 个以上的地点。不仅冶铁遗址的发现和出土铁器遍及韩、赵、魏、齐、楚、燕、秦七国统治区,而且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有铁器出土,说明边疆兄弟民族也使用了铁器。出土铁器的种类已超出《管子》中《少匡》、《海王》、《轻重乙》诸篇所述的范围、种类。出土的农具有:镰、臿、锄、铲、耙、犁等,出土的手工业工具有:斧、锛、凿、钻、锤、削、锥、针及铁范等;出土的兵器有剑、戟、矛、匕首、刀、杖、镞、弩机、鐏、胄等; 其他用具有:鼎、釜、盘、权、颈锁、脚镣、车具、带钩、环、管、钉等等。这些用具涉及到了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由于冶铁技术的发展,铁的质量提高,春秋晚期铁已经开始用做兵器。到了战国,战争次数频繁、规模扩大,铁兵器也日益普遍使用。战国晚期铁兵器已成为大量使用的重要兵器。文献记载的战国时的铁兵器有“铁剑”、“铁椎”、“铁釶(矛)”、“铁甲”、“铁杖”、“铁钩钜”、“铁殳”、“铁銛”等。宛(今河南南阳),战国时先后为韩、楚占有,这里冶铁业发达,以出产铁兵器而闻名。《商君书·弱民》载: “楚国之民,⋯⋯宛钜(钢)铁釶(矛),利若蜂虿(蝎类毒虫)。”

《荀子·议兵》载:“楚人⋯⋯宛钜铁釶,惨如蜂虿。”楚国因以产钢铁制作的矛而闻名,引起别国的恐惧不安。如秦昭王曾说:“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夫铁剑利则士勇,倡优拙则思虑远。夫以远思虑而御勇士,吾恐楚之图秦也。”韩国也以出产铁兵器而闻名,《史记·苏秦列传》载:“韩卒之剑戟,皆出于冥山、棠溪、墨阳、合伯、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牛马,水截鹄雁,当敌则斩坚甲铁幕,革抉

(射箭时用的皮制臂套)■芮(楯),无不毕具。”从苏秦的话中,可

知战国时韩国是个重要的钢铁工业区,并有一些地区以制兵器而闻名, 如棠溪、墨阳、宛、邓、龙渊、太阿。这些地区所铸造的剑戟能“陆断牛马,水截鹄雁”,能“斩坚甲铁幕”,说明已能把生铁锻造成钢,而且炼钢的技术水平已达一定高度,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较普遍地使用。从考古发掘来看也是铁兵器日渐增多。如 1964 至 1965 年于河南新郑县郑、韩故城东城内西南部(仑城村南)发现战国铸铁作坊,从发现的陶范器形看有刀、剑、戟、箭杆等兵器器形。1952—1956 年于湖南长沙东南郊月亮山等战国晚期楚墓中出土铁器有剑 7、戟 1。在湖南“衡阳市公行山十八座墓出土铁器 20 件,其中有剑 7 件,矛 4 件,戟 1 件”。1965 年在河北易县燕下都 44 号墓中出土的铁器 79 件中有胄 1、剑 15、矛 19、戟 12、鐏(戈柄下端园锥形金属套)11、刀 1、匕首 4,这几样兵器共63 件。此外,还出土铁廓底坐铜弩机 1 件,铁铤铜镞 19 件。这些考古出土的材料都说明,战国时期铁器已较普遍地用作兵器。然而,这时铁兵器还不能代替和完全代替青铜兵器。所以,战国晚期考古出土的铜兵器数量仍然颇大,尤其是贵族墓葬出土铜兵器较多。由于铁兵器日益普遍使用统治者就把青铜兵器改铸他用。如公元前 235 年楚幽王熊悍就把

在战争缴获的青铜兵器改铸为鼎、盘之类的器物。秦王政 26 年统一六国后,又“收天下兵”,铸为金人十二。大量铜兵器被销毁,遂使铁兵器在兵器中占据了主要地位。

春秋战国时期,生铁冶铸技术、生铁柔化技术、制钢技术的出现和冶铁业的兴起,使铁制生产工具逐渐普遍地使用于农业、手工业等方面, 促成了农业,手工业和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这种状况正反映了科技进步对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