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人口变动的特点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一般说来比汉族地区更为落后,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和压迫,造成许多民族人口发展极为缓慢,甚至长期处于停滞、萎缩状态。如西藏的藏族人口,从 1730 年到1951 年和平解放,200 多年间的年均增长率仅为 0.5‰,还不及中国奴隶制时期的人口增长率。
新中国诞生后,各少数民族和汉族一样,其人口再生产一改长期的停滞萎缩状态,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一般说来,全国总的政治、经济环境对人口发展的影响,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是相似的,但与汉族相比, 少数民族又有其自己的特点。据此,可以把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过程划分为 3 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 1953 年到 1964 年(1953 年以前缺乏正式的民族人口统计)。期内少数民族人口年均递增 11.2‰,汉族则达到 15.9‰。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相对缓慢的原因在于这一阶段正值新中国建立初期,百废待兴,少数民族地区原先极端贫穷落后的社会、经济环境一时还难以得到根本的改善, 人口再生产的长期停滞萎缩所必然产生的惯性作用在一段时期内也还会继续发生作用,从而使得其人口发展速度明显低于汉族。此外,几个局部或次要因素也有一定影响:① 1959 年西藏叛乱使藏族人口遭受损失。② 60 年代初中国与前苏联的关系及边境形势的变化,使俄罗斯、塔塔尔、乌兹别克等一些民族的人口有所减少。③ 1960 年中缅边界条约签订所导致的国境线变动及国际人口迁移使居住于边境的佤、德昂、阿昌等民族的人口数量发生变动。④ 1953 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对部分边远山区的人口未进行直接登记,采用的是间接的估计数,有所夸大,从而抑低了 1953~1964 年间的人口增长率,云南省的景颇族就是一个例子。
第二个阶段从 1965 年到 1978 年。期内少数民族人口年均递增 23.4‰, 汉族仅为 18.9‰。与前一阶段相比,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速度增加了 1 倍以
上,由明显低于汉族转变为明显超过汉族。基本原因在于社会、经济环境的巨大进步,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死亡率的下降尤为显著,从而在人口再生产上迅速实现了由旧模式向新模式的转变,进入了史无前例的人口高速增长期。另外,自 70 年代起,计划生育政策在汉族中开始逐步推行,在少数民族中则没有,这也加大了二者人口增长率的差距。第二阶段中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基本上全部属于自然变化,其它因素影响不大,这是区别于第一和第三阶段的显著特点。
第三个阶段从 1979 年到 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期内少数民族人口年均递增率锐升至 43.7‰,汉族则下降为 12.2‰,二者差距远远超过了前一阶段。原因主要有两点:①计划生育状况的差异。在汉族中政策掌握较严,少数民族则较宽①,致使后者自然增长率显著超过前者。②民族成分的更改。估计期内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总量中,自然增长约占四成,成分更改和其它因素占六成。
1986~1987 年间,中国民族成分更改的工作已告基本结束,此后这一因素对人口变动即不再有重大影响。目前少数民族和汉族人口增长率的差异大体上就是由自然增长率不同造成的,这一点同前述第二阶段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