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中国的人口发展与人口再生产
(一)人口的增长和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1.人口增长的几个阶段
新中国刚刚建立的 1949 年底,中国大陆总人口为 54167 万人。至 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已发展到113368 万人。40 年半的时间内共增加了59201 万人,年均达 1462 万人;总增率为 109.3%,年均增长率则达 18.4‰。这一速度略低于同期内 19.0‰的世界人口年均增长率,中国大陆人口占世界的比重因此由 21.7%降至 21.2%。与中国各历史时期相比,前述 18.4‰的年均增长率比奴隶制时期的 0.6‰、封建制时期的 1.2‰以及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 2.1‰都高出许多倍,说明新中国建立后中国进入了史无前例的人口高速发展期。
40 年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由于经济形势和人口政策的变化,却使中国
的人口发展态势经历了几次大的起伏;根据其特点,一般可将这 40 年划分为
4 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 1949 年到 1958 年,大陆总人口由 54167 万人增至 65994 万人,期内年均增长率为 22.2‰。这一阶段人口高速度增长的原因在于新中国的建立,使国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迅速走向安定繁荣,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尤为明显,人口死亡率因此直线下落,出生率则一直保持在高水平上,从而导致高速度的人口自然增长。
第二个阶段从 1959 年到 1961 年,即通常所说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期内由于“大跃进”等一系列严重失误,加上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困难,食品匮乏,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恶化,人口死亡率急升,出生率锐降,在一段时期内全国人口总数出现负增长。受浮夸风的影响,再加上某些地方的政府部门为掩饰工作失误故意压低死亡人数,故当时的人口统计数是不够准确的。《中国统计年鉴》有关这一时期中国大陆总人口的数字是:1959 年 67207 万人,1960 年 66207 万人,1961 年 65859 万人,2 年净减 1348 万人。实际上根据 1964 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数据回溯,1961
年的人口应是 64508 万人①,这样 2 年内全国人口净减数就应达到 2834 万人,
形成 40 年来中国人口发展曲线上一个突出的低谷。
第三个阶段从 1962 年到 1973 年,期内中国大陆人口由 64508 万人猛增至 89211 万人,年均增长率高达 27.4‰,增速之高,不仅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 40 多年中,而且在整个中国人口发展史上,都是空前的。这一次生育高峰所产生的人口学后果,正深刻制约着当今的中国人口形势,今后好几代的中国人还将继续感受到它的影响。上述 12 年中的前 4 年,即 1962~1965 年, 人口高速增长带有对前期负增长的补偿性质,4 年中的年均增长率高达 29.8
‰,基本上弥补了前 3 年的严重损耗。上述 12 年中的后 8 年,即 1966~1973 年,人口增长速度虽趋于下降,但年均增长率仍达到 26.2‰。这 8 年正值“文化大革命”的浩劫时期,生育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从而导致人口的高速增长。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期内中国经济多年陷于停滞状态,这种鲜明的反差致
① 许涤新主编:《当代中国的人口》,第 9 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年版。
使全国人口和经济发展不相协调的矛盾日趋激化。
第四个阶段从 1974 年至今,全国大陆总人口从 89211 万人发展到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 113368 万人,期内年均增长率为 14.6‰,与前一阶段相比, 有了非常明显的下降,标志着中国人口发展形势的一个划时代的重大转变。这一转变意味着中国人口每年大约少增长了 800~1000 万人,17 年内少增长的人数累计达到 1.5 亿人左右,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都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成就。人口增长率的大幅度下降,基本原因在于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卓越成效。从 1974 年起人口发展第一次被列入国民经济计划,1979 年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2 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更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一切迅速而强有力地扭转了前一阶段中国人口再生产的严重失控状态,使之基本走上了有计划、有控制、协调发展的道路。当然,也应看到,在第四个阶段中中国绝对人口数量的增长仍是相当可观的,短短十几年时间内,人口总量连续越过 9 亿、10 亿和 11 亿大关,与 60 年代相比,尽管增长率降低了一半,但目前每年实际增加的人数却相差无几,这些都说明中国人口发展形势的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