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国人口的性别构成和年龄构成

(一)中国人口的性别构成1.性别构成的变动及其意义

人口的性别构成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两性人口数量的比例关系,它通常由性别比这个指标加以表示,其涵义是平均每 100 个女性所相应的男性人数。性别是人的最基本、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对一个社会的人口状况有着极

大的影响。马克思认为:“人和人的最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关系。”①而性别构成就是影响男女关系,或者说人口的婚姻和生育状况的一个基本因素,对于人口再生产、人口的分布和迁移以及包括就业结构在内的其它人口构成均有直接的影响。性别比过高或过低都不正常,由此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控制人口增长,对人口实行科学管理的过程中,性别构成无疑是一个必须加以掌握的重要方面。除了全体人口的性别构成外, 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年龄组也都有性别构成的问题。相对于平均性别比而言,这种局部性别比往往具有更为直接的意义。

旧中国对于人口的性别构成一向缺乏可靠的统计。古籍《周官·职方》载有周代中国各主要区域的人口性别比,如杨州二男五女,荆州一男二女,⋯⋯但过于粗略且差异悬殊,可信度低。清宣统年间(1909~1911 年) 曾进行过户口调查,据此可计算出全国性别比为 121.7,后来又公布过 1946 年的数字为 109.6,大致还是可信的。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经济状况发生巨大变化,人口的性别构成也出现相应变动。在 50 年代,一方面妇女摆脱了受岐视的地位,使女性人口存活机率显著提高;另一方面人口出生率偏高,少年儿童中男性比重较大,故性别比仅略呈下降趋势,即从 1949 年的 108.16 降至 1959 年的 107.94。60 年代初,中国遭遇暂时困难,出生率锐降,人口受到一些损失,其中男性损失相对较大,到 1962 年性别比陡降至 105.30(据《中国统计年鉴》,1960 年全国男性人口净减 607 万人,女性净减 393 万人;1961 年男性再减 403 万人, 女性则增加 55 万人)。1969 年全国性别比仅 104.84,这是有记载以来的最低点。此后即缓慢爬升,1982 年为 106.28,1990 年为 106.60。

与外国相比,中国人口的性别比显著高于发达国家(1990 年平均仅为93.8),就是与具有较大可比性的发展中国家(1990 年平均为 103.7)相比, 也偏高一点。尤其考虑到中国人口的年轻构成比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相对偏于老化,本应有利于降低性别比,而现在却并非如此。除中国外,人口逾亿的发展中国家还有 6 个,其年龄构成都远较中国年轻,而其中的巴西和印度尼西亚,性别比仅 99.5,尼日利亚为 98.3,孟加拉国为 106.3,都比中国低;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别为 107.1 和 109.0,比中国高,但它们近年呈下降趋势,中国却在上升。根据以上情况可以认为,中国目前的性别比 167 总的说虽仍在正常范围之内,但偏高及持续上升趋势值得引起重视,尤其是相伴着老龄化程度明显加深而发生,这在国际上是不多见的。

近年来中国人口性别比的上升,根源在于儿童组,表 27 是 1982 年与 1990

① 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 81 页,人民出版社, 1970 年版。

年中国儿童组人口性别比的比较。

表 271982 年与 1990 年中国儿童组人口性别比的比较

年份

0 ~ 4 岁

5 ~ 9 岁

全部人口

1990

1982

109.78

107.14

108.04

106.18

106.60

106.28

变动

+2.64

+1.86

+0.32

实际上 1990 年 0~9 岁组即使人数不变,只要性别比退至 1982 年水平, 全国平均性别比就会降到 106.17。从无偶人口即男女之差额来看,1982~ 1990 年间 10~49 岁各年龄组变化不大,但 0~9 岁组却从 660 万锐增至 930

万,由此推计,若干年后全国每年将有近 100 万男子无从择偶,大约占同龄男性人口 1/10,而现在一般均不到 50 万人。这显然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大问题。

然而,还有一个因素使形势可能变得更为严峻,那就是婚姻性别比。由于男女两性生理发育的不同特点,以及人们的传统习俗,中国绝大多数夫妻的年龄都是夫大于妻,一般要大 2 岁左右(据 1987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

70.5%的夫妻在年龄上是妻小于夫,其中小 2 岁为最多;12.5%双方年龄相同,17.0%为妻大于夫),因此除平均性别比或同龄性别比外,还应推算男大于女 2 岁的性别比。如果人口再生产比较平稳正常,同龄的和男大 2 岁的性别比一般差异不大,但中国近年来变动却很大,短时间内的剧变,脱出了和平建设时期的常轨,对婚姻性别比带来莫大影响。如据 1990 年的第四次普查,9 岁组占全国总人口 1.60%,8 岁组竟陡然跳到 1.95%,然后降至 6 岁组的 1.69%,再升至 3 岁组的 2.15%,⋯⋯这就必然给未来的婚姻配比造成复杂形势。据计算,1990 年少年儿童组各年龄的同龄性别比由最低的 14 岁的 105.7,平稳上升至 0 岁的 111.3 的最高值,但男大 2 岁的性别比竟有 5

年低于 96.5,其中男 7 岁女 5 岁一组仅为 89.3;反之,男 10 岁女 8 岁一组却高达 124.7。这种态势无疑将对未来的婚姻关系产生巨大影响。

近年来,舆论界一再对中国婚姻性别比失调问题提出警告。根据 1990

年第四次普查 10%抽样数据推算,当时中国 35 岁以上的未婚男子有大约 860

万人,而 35 岁以上的未婚女子则不到 46 万人,二者相差 18 倍。众所周知, 中国同一些外国不同,社会上一般都没有独身的习惯,也就是说只要有可能, 人们总是要结婚的,而现在竟有这么多的男子未婚。从其数量与未婚女子的悬殊差距来看,这些男子之未婚非所愿望,乃不能矣,基本原因就在于性别比的失调。同年城市 35 岁以上男子中未婚的占 2.25%,乡村该比重却达到5.28%,说明后者问题远为严重。1989 年全国妇联领导同志再次发出警告:

20 多年后中国将会有 4400 万“光棍汉”。

现在有的父母目睹婚姻性别比的失调,便“先下手为强”,催促子女早婚,成为早婚早育屡禁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地方如陕西,“娃娃亲” 的歪风盛行。就连新中国成立后已销声匿迹的童养媳陋习,近年在安徽、江西等地也死灰复燃,有的“光棍村”竟有 2/3 的人家抱养童养媳。还有的地方为适应婚姻性别比的倒置,近年来小夫大妻显著增多。凡此种种,与性别构成的变动都有密切的关系。

上述种种表明,性别比是影响社会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必须引

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