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人口死亡率的主要因素

与生育率相比,死亡率受外部客观因素影响更大,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

  1. 性别 男性的死亡率比女性高,这是普遍现象,中国现阶段也是如此。但在新中国成立前,由于极度贫穷落后,妇女承受沉重的生活重担,又在不卫生的条件下频繁地妊娠和生育,加上“重男轻女”的社会通病,女性死亡率往往高于男性,这在婴、幼儿阶段和生育阶段最为明显,人口的性别比因此一直偏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很大变化,妇女地位提高,妇幼保健事业获得巨大发展,致使女性死亡率从 70 年代起降至男性水平以下,全国死亡性别比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1957 年为 95.4,1975 年为 106.1,1981 年为 106.5,1989—1990 年度已达 120.0。

造成男子死亡率较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外因来看,在历史上形成的男、女社会分工有一定的区别,男子在职业上承担着较大的风险,不仅遭到意外事故的机率大,而且体力上和精神上的负担也比较重。此外,吸烟、喝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也主要同男子有关。从内因来看,女性的免疫力较强, 她们体内产生免疫抗体的基因比男性多一倍。这些免疫基因载于 X 染色体上,女性有一对,男性只有一个(另一个是 Y 染色体),故男子较易受到病毒和病菌感染,在许多主要疾病上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都比女性高,如 1985 年中国大城市的疾病减寿年数男子比女子多 0.4 倍,中小城市多 0.54 倍,乡村也多 0.32 倍,所以男子的平均寿命普遍比女子短。过去妇女在生育期死亡

率会明显抬升,近年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以及生育孩次减少,这一情况也得到明显改善。

  1. 自然环境 人类的生活离不开一定的自然环境,不同的自然因素制约着人们的生存条件,从而直接影响着人口死亡率。值得指出的是,在一般情况下,自然因素的这种影响总是通过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而起作用的。在先进的社会制度下,在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日益提高的情况下,自然因素对人口死亡率的影响将趋于缩小,这是肯定的。但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种影响还不会消失。

影响人口死亡率的自然因素,首先是自然灾害。中国历史上是个多灾多难的国家,水、旱、风、蝗、地震等自然灾害可谓史不绝书,造成的人口伤亡何止千万。如 1931 年长江、淮河发生大水灾,淹死人数分别达到 14.5 万

人和 7.5 万人;1935 年汉江大水,淹死了 14.2 万人。地震造成的死亡,为

数也是同样惊人,如 1556 年关中大地震,死亡 83 万人;1920 年海原大地震,

死亡 23 万人。而各种自然灾害破坏了生产力,间接造成的死亡率上升,就更难以计算了。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兴建了许多抗御自然灾害的宏伟工程。40 多年来发生的自然灾害虽然不少,但由于大力开展了抗灾救灾工作,所造成的人口损失比过去要小得多。如 1954 年长江发生大洪水,1991 年淮河发生大洪水,灾情比 1931 年或 1935 年更重,而人口损失却减少了 90%左右。当然,也有若干次自然灾害来势太猛非现阶段人力所能抗御,造成的人口损失也是巨大的,其中最严重的是 1976 年 7 月 28 日的唐山大地震,夺去了 24 万同胞的生命,这个数字比 1947~1970 年间全世界死于地震的总人数还要多 0.6 倍。以上情况说明,即使在现阶段,自然灾害对人身安全的威胁也是不容忽视的。现代科学已证明,许多危害严重的疾病同自然环境有关,如克山病、大

骨节病、大脖子病、某些恶性肿瘤等等,它们的分布在中国是相当广泛的, 一般都属于非传染性的地方病,其发病率在地理上有明显的规律性。关于这一类疾病的病因,迄今多数仍悬而未决,学术界一般多倾向于“生物地球化学说”。这种学说认为: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同周围的整个地理环境是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生物同周围环境之间的物质代谢,是生命最基本的特征之一。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维系生命的化学元素在地理分布上具有显著的不均衡性。某些化学元素过多、过少或比例严重失调,均将引起地方性生物反应——或者是变异,或者是疾病。目前已发现至少有十几种化学元素含量异常,与某些人类疾病有关联,如碘、硫、硒、铍、镁、钼、铜、锰、锌、氟等。在所引起的疾病中,大骨节病“病区的化学地理特征是硫、硒偏低,而锶偏高”①。“克山病带与粮食低硒带基本上能很好地吻合”②。“食管癌高发病区死亡率地理分布都呈不规则的同心圆状”,“土壤中钼、铜、锰、锌等与植物氮代谢、硝态氮转化以及人体生理代谢有关的微量元素缺乏。”③在这些地区,独特的自然环境显然是导致人口死亡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气候条件对死亡率的影响比较复杂。一般说来,良好的气候对人体健康

① 王明远、章申:“我国大骨节病病区的化学地理特征”《地理学报》,1981 年第 2 期。

② 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化学地理研究室环境与地方病组:“我国克山病分布和以粮食低硒为表征的地理环境的关系”,《地理学报》,1981 年第 4 期。

③ 管述奎等:“我国食道癌典型病区的地理环境分析”,《地理科学》,1982 年第 4 期。

总是有利的,这一点可以间接地从各地区死亡率的季节差异中反映出来。在多数情况下,南方在炎热季节,北方在严寒季节死亡率都比较高,在天气发生激烈变化以及季节转换期间也有这种情况。婴儿和老人受自身生理条件所限,对气候条件最为敏感。上海的资料指出:“从各月来看,上海市 11 月至次年 4 月(冬半年)死亡较高,5~10 月(夏半年)死亡较低。当日平均气温 22℃时,老人死亡最少。”①除年龄外,不同疾病的死亡率同气候条件的关系也有差异,一般说来传染病、心血管病和呼吸系统疾病与气候关系最密, 脑血管疾病次之,恶性肿瘤则关系不大。

中国的一些长寿地区的情况也有助于说明自然环境与死亡率的关系。正如有的同志所说:虽然“城市的居民同样可以健康长寿,但 100 岁以上老人还是较多集中在山区和边远地带”。②如中国著名的长寿之乡广西巴马县和新疆的一些山区。这些地区的经济、文化条件都相对落后,何以长寿老人这么多呢?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学者们都公认,有利的气候和环境条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1. 战争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直至 1949 年新中国成立,战争这个“怪物”一直是造成中国人口死亡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记载战场上的格杀、坑俘、围困、屠城等血腥事件的史籍汗牛充栋,其中一些伤亡数字,达到令人毛骨耸然的地步。

早在武王伐纣之战,《书经》即有记载:“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虽系形容,伤亡之重可以想象。

战国以征伐频繁、战争酷烈得名。“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 杀人盈城。”①据《史记·秦始皇本记》的记载,仅从惠文王七年(公元前331 年)至昭襄王五十二年(公元前 255 年),秦国在同六国的战争中即斩

首、坑俘 128 万人,这个数字占当时总人口的比重之大,实属惊人。

在楚汉相争之中,“大战七十,小战四十,使天下之民肝脑涂地,父子暴骸中野,不可胜数,哭泣之声不绝,伤夷者未起。”②

西汉末年,王莽乱政,“始自东郡之师,继以西海之役,巴、蜀没于南夷,缘边破于北狄,远征万里,暴兵累年,祸挐未解,兵连不息⋯⋯四垂之人,肝脑涂地,死亡之数,不啻太半。”③

东汉末年,民变蜂起,群雄逐鹿,赤壁战后,遂有三国鼎峙。七八十年间,大战六七十次。“旧土人民,死丧略尽,国中终日行,不见所识”。④ “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⑤

两晋、南北朝时期,战祸绵延 200 余年。“苍生殄灭,百不遗一,河洛丘墟,函夏萧条,井堙木刊,阡陌夷灭,生理茫茫,永无依归。”⑥中国人口

① 夏廉博:“上海市季节及气温对老人死亡的影响”,《全国第一届老年医学学术会议论文选编》,1981 年。

② 朱志明:“我国长寿老人调查概况”,《中华老年医学杂志》,1982 年第 3 期。

① 《孟子·离娄章句上》。

② 《汉书》,卷 43。

③ 《后汉书·冯衍传》。

④ 《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⑤ 《后汉书·仲长统传》引《昌言·理乱》。

⑥ 《晋书·孙楚传附孙绰传》。

再次遭到浩劫。

隋末又是一场大灾难,“隋运将尽,群凶鼎沸,干戈不息,饥馑相仍, 流血成川,暴骸满野”。⑦“豺狼竞逐,率土之众,百不一存”。

在“安史之乱”中,全国“无有一城无甲兵”,①待到“大兵之后,满目荆榛,遗骸蔽野,寂无人烟”。②

至唐末,全国再度陷入长期的军阀混战,他们“所至屠残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③如原有 8 万余户的荆州,“经巨盗之后,居民才一十七家”。④ “靖康之难”后,金人铁蹄蹂躏中原,“几千里无复鸡犬,井皆积尸,

莫可饥。”⑤

在蒙古军灭金和南宋的过程中,战争又持续数十年。“数千里间人民杀戮几尽,其存者,以户口计,千百不一余”。⑥

明末清初之际,阶级战争继以民族战争,数十年间,致使全国“满目榛荒,人丁稀少”。⑦人口数量减少惊人。

在太平天国革命中,清军的血腥屠杀,令人发指。他们“溃败后之掳掠, 或战胜后之焚杀,尤属耳不忍闻,目不忍睹”。⑧致使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几乎百里无人烟,其中大半人民死亡,室庐焚毁,田亩无主,荒弃不耕”。⑨

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使中国人口又一次蒙受惨重损失。兽军实行灭绝人性的“三光政策”,仅仅在南京大屠杀中,就至少有 20 多万中国同胞惨死在日寇屠刀之下。整个战争期间,不包括军人在内,中国平民伤亡1800 万人以上,⑩这笔血债是世世代代的中国人都不应忘记的。

综观中国自奴隶社会以来的全部历史,各种性质的战争连绵起伏,难以胜数,不仅人口损失惨重,国家文明也屡遭浩劫。正如马克思在谈到亚洲国家时所说:“一次毁灭性的战争,就能够使一个国家在几百年内人烟萧条, 并且使它失去自己的全部文明”。①这种悲惨的历史,从内因上看,直到 1949 年新中国成立才永远地结束了。

  1. 疫疠 疾病一向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在古代,由于医疗卫生条件的限制,人们面对猖獗流行的疾病往往束手无策,有时竟会酿成横扫千里的大疫。在战乱之际积尸盈野,无人收殓,毒虫病菌滋生,疫疠更易流行, 即所谓“大战之后,必有大疫”。人口的损失更为惨重。东汉末期就是这样

⑦ 唐太宗:“收埋骸骨诏”,《全唐文》,卷 4。

① 杜甫诗:“蚕谷行”,《杜工部集》,卷 18。

② 《旧唐书·殷侑传》。

③ 《旧唐书·秦宗权传》。

④ 《旧五代史·梁书·咸讷传》。

⑤ 庄季裕:《鸡胁编》卷上。

⑥ 刘因:《静修先生文集·武强尉孙君墓铭》。

⑦ 季人龙:“垦荒宜宽民力疏”《皇清奏议》卷 4。

⑧ 李圭:“思痛记”:《太平天国》(四),第 481 页。

⑨ 王韬:“平贼议”,《弢园文录外编》卷 7。

⑩ 黄元起:《中国现代史》下册,第 242 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

① 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第 64 页,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

的一个典型。据统计,从安帝元初六年(公元 119 年)至献帝建安二十二年

(公元 217 年)的近一个世纪中,战乱频仍,大疫流行达 11 次。是时“大疫”、“天降疫疠,民有凋伤”、“死者万数”等一类触目惊心的记载充满史乘。曹植在《论疫气》一文中写道:“家家有强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举族而丧者”。②同时期的大医学家张仲景也谈到:“余家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③一代“医圣”家中尚且如此,其他人家可想而知。

此后,随着人口的增殖和交通的发展,使疾病更易流行。如明代大疫 64

次,清代 74 次。④不仅平民百姓深受荼毒,皇宫王府有时也难以幸免。

进入 20 世纪以来,虽然医学本身有了飞跃发展,但在中国,广大人民仍然过着缺医少药、饥寒交迫的生活,疫疠猖獗较之前代并不逊色。新中国成立前 50 年中,上海霍乱大流行 12 次,仅 1937~1946 年间,病人即达 25 万

人,其中死亡 10 万人。东北在 1910、1920 和 1947 年,鼠疫 3 次大流行,死

亡也在 10 万人以上。更有甚者,日寇在侵华战争期间,竟灭绝人性地采用飞机和其它手段散播疫源,致使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数省鼠疫蔓延死者枕籍,令人发指。血吸虫病也为旧中国一大“瘟神”,肆虐 13 个省、市;江西

省 34 个市、县在新中国成立前的 30 多年中,因血吸虫病毁灭村庄 1300 多个, 死亡达 30 余万人。疟疾在中国流行更广,湖南郴州发病高达 80%,人们谈疟色变。云南省思茅镇原有 5 万人,经济本颇活跃,自 1918 年以后恶性疟疾

猖獗,到 1949 年仅剩下 900 余人,镇中荒草齐人高,不啻人间地狱。

以上情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了迅速的、根本性的变化。中国经济水平虽然不高,但党和政府对发展人民保健事业却不遗余力,致使一些危害千载、所向披糜的疾病很快得到了控制,其中有的已相继销声匿迹。1990 年中国传染病发病率已由 60 年代初的 32‰下降到 2.92‰鼠疫、霍乱、白喉等烈性传染病发病率均已降至极低。

上述种种深刻变化,使中国人口的死亡率大幅度下降,死亡原因也由发展中国家类型迅速向发达国家类型转变,即过去以传染病、营养性疾病占绝对优势,近年已转变为以老年性疾病为主。那种席卷广大地区的“大疫”已一去不复返了。

  1. 其它社会经济因素 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死亡率一直受到社会经济因素的深刻制约。在旧中国主要表现在阶级差异上。“朱门酒肉臭, 路有冻死骨”的名诗,就是这一差异的生动写照。30 年代,曾进行了江苏省江阴县乡村人口中按“富有”、“安舒”、“贫穷”分类的死亡率调查。所谓富有者,可看作为地主和富农,安舒者为中农,贫穷者为贫雇农,1931~ 1934 年这 3 类人的平均死亡率依次为 30.9‰、39.9‰和 47.4‰。①贫穷者的死亡率高出富有者一半以上,阶级差异确实十分鲜明。

由于封建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当时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且自然灾害频

② 《后汉书·五行志》。

③ 张仲景:《伤寒论杂病序》。

④ 湖南中医学院:《中国医学发展简史》,第 103 页,湖南科技出版社,1979 年版。另据贾得道:《中国医学史略》,第 123 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明代从公元 1408 年至 1643 年,大疫流行 39 地次,

清代流行 328 地次。

① 《中国经济年鉴》,1936 年。

繁。旧中国广大劳动人民几乎无时无刻不受到饥饿的严重威胁,一旦发生波及面很广的大饥荒,人口就将锐减。几千年来,中国浩如烟海的正史、野史和笔记文章中,因此充满了“大饥”、“饥馑”、“斗米至数十千”、“啼饥号寒”、“饿莩载道”、“以人为食”、“易食生人”、“裂啖死尸”等等触目惊心的记载,例如:

汉朝初年,“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 死者过半。”②

王莽地皇三年(公元 22 年),“蝗从东方来,蜚蔽天,流民入关者数十万”,“饥死者十七八。”③

汉建武二年(公元 26 年),“三辅大饥,人相食,城廓皆空。”④

后晋出帝天福八年(公元 943 年),“蝗大起⋯⋯城廓庐舍皆满,竹木叶俱尽。民馁死者数十万口,流亡不可胜数。”⑤

梁武帝晚年,“时江南大饥,江扬弥甚,旱蝗相继,年谷不登,百姓流亡,死者涂地。”⑥

元代至正四年(1344 年),“河南北大饥,明年,又疫,民之死者半。”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尽管生产力水

平还不很高,但社会主义制度为广大人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导致人口死亡率的大幅度下降。不过正如《中国人口》丛书(总论)所指出的: “解放后基本上不存在因饥馑经常导致大批死亡的现象,但在个别年份里, 如 1959~1961 年“三年困难时期”,饥馑确曾是影响中国人口死亡的重要因素。三年困难时期死亡人数超过平常两三倍,其中相当大的部分是因饮食不足,缺少必要的营养,导致抵抗力差而引起患病死亡的,特别以老年和儿童较为严重。1960 年死亡率超过 40‰的省有 5 个,超过 100‰的县有 40 个。在河南、贵州和安徽的个别县份中死亡率之高是相当惊人的”。②“三年困难时期”之后,上述不正常现象即没有再发生过。影响死亡率的社会、经济因素主要的只是一个城乡差别。

40 多年来,中国城市人口的死亡率一直比乡村人口低,世界各国的情况大体上也是这样。相对于乡村来说,城市在抑制死亡率上确实具有不少有利条件,如交通便利,容易获得医药,收入稳定,文化水平高,社会的组织性更强等等。随着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国乡村的情况日益改善,死亡率下降很快,与城市的差距不断缩小。据统计,1954 年中国县的人口死亡率超过市的 0.7 倍,1971 年超过 0.4 倍,1981 年只超过 0.19 倍(1960 年曾超过

② 《汉书·食货志》。

③ 《汉书·王莽传》。

④ 《后汉书·刘盆子传》。

⑤ 《资治通鉴》卷 283,《后晋纪》四。

⑥ 《南史·赋臣侯景传》。

① 余阙:《青阳先生文集·书合鲁易之作颖川老翁歌后续集》。

② 袁永熙主编:《中国人口》丛书(总论),第 179~180 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年版。文中提到的 1960 年死亡率超过 40‰ 的 5 个省是:安徽省 68.60‰ ,四川省 53.97‰ ,贵州省 52.23‰ ,甘肃省41.32‰ , 青海省 40.73‰ ,另河南省为 39.56‰ 。全国平均为 25.43‰ 。该书第 149 页又指出:“由于种种原因,各级上报的这个数字显然是偏低的。”

1.08 倍,显然是特殊情况)。第四次普查提供了 1989—1990 年度的粗死亡率,其中市为 5.17%,镇为 4.53%,乡为 6.69%,差距也不大。但市、镇、乡死亡人口的年龄结构仍有一定差别。

进入 70 年代以来,中国城市人口的死亡率由于老年人口比重增大,下降

日趋缓慢,而乡村的人口死亡率迄今仍保持着一定的下降势头。预计 90 年代中后期,后者将赶上前者,将来还可能比前者更低。原因就在于乡村人口比较年轻,加上经济状况不断改善,许多乡村也开始享受到比较便利的交通和医疗条件;此外,乡村居住密度低,污染少,环境有利于健康,又没有城市生活中那种紧张喧嚣,这些都将成为抑制死亡率的有利因素。目前不少地区的乡村人口死亡率已经低于城市,这一变化趋势同一些最发达国家是一致的。当然,对于地处山区和边远地区的乡村来说,在降低死亡率上还有一段较长的路程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