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宗教地理

宗教作为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几乎每个民族都受到它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许多宗教形式和宗教意识从古代流传到现代, 依然保持着相当的活力。在一部分民族中,宗教早已成为精神生活和文化习俗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般认为,10 万年前中国居民中就开始产生了宗教观念。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基本的宗教形式包括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灵物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等,其中的图腾崇拜在中国各民族发展史上更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由于同一图腾崇拜的人们被认为是来自同一祖先的后代,属于同一个社会集团,故中国原始社会末期黄帝、炎帝、东夷、蛮族等各大部落群的区分和图腾的地理分布相当吻合。其中广布于黄河中游的黄帝部落群以龙为图腾,由此发展起来的华夏诸族也以龙族驰名。龙集鳄、蛇、鹰、鱼等不同动物形象之大成,这是华夏族融合了若干图腾崇拜各异的部落群的印证。5000 年来,龙一直是中华民族悠久文化传统的象征,每一个炎黄子孙也都以“龙的传人”而自豪。①

进入阶级社会后,原始宗教在中国不同地区开始向一神教发展,从国外又先后传入许多种世界性宗教。虽然在旧社会统治者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需要,对一些宗教时而尊崇,时而压制,但总的说来,多种宗教形式在中国仍得以保持和巩固下来,使中国成为当代宗教流传种类较多的国家之一。而且各种宗教在中国一般都能各得其所,各有信徒,互不干扰,就全国而言其信徒人数或有多少之别,宗教本身却无主次之分。

宗教在中国主要流传于各少数民族之中,而人口占绝对优势的汉族,尽管一部分人存在着宗教观念,或受到宗教影响,但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徒却为数不多,即使在旧中国情况也是这样。如本世纪 30 年代,宗教徒合计占黑龙江省总人口 6~7%,占浙江省总人口 3%,占湖北省总人口还不到 0.3%。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宗教徒一度明显减少,但近年已有所回升。如西藏的喇嘛人数 1958 年为 11.4 万人,占总人口 9.5%,比过去已大幅度减少;而 1976

年又剧减至 800 人,占 0.05%;到 1986 年则回升至 6466 人,占 0.3%。今后宗教徒人数可能还会增多,但在总人口中始终只占很少数,这一点看来是不会改变的(表 15)。

① 近年出版的 32 卷《中国人口》丛书,每一卷封面都是一个巨大的“龙”字,显见龙的图腾与中国人口关系至密。

表 1580 年代中国几个省、区宗教徒的人数(万人)

宗教

新疆(1982 年)

陕西(1982 年)

山东(1982 年)

广西(1986 年)

湖北(1983 年)

天主教

0.5

18.0

13.0

5.0

5.0

基督教

0.5

7.0

10.0

3.0

5.0

伊斯兰教

762.1

13.0

39.0

2.0

7.0

其他宗教

22.1

12.0

18.0

10.0

1.0

宗教徒合计

785.2

40.0

80.0

20.0

18.0

全省总人口

1315.0

2900.0

7494.0

3946.0

4855.0

比重(%)

60.0

1.4

1.1

0.5

0.4

资料来源:《中国人口》丛书有关各卷。目前,中国的宗教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佛教已有 2000 年以上的历史,在全国分布非常广泛。就汉族而言, 佛教的影响远较其它宗教为大。近年来,佛教的宗教活动在汉族地区已有所恢复,但正式的宗教活动者即和尚、尼姑的人数较新中国成立初期仍相差甚远。据 1982~1984 年统计,河北省僧尼共 157 人,天津市 23 人,山东省 49

人,江苏省 286 人,河南省 380 人,黑龙江省 160 人,安徽、江西两省各 1000

余人,浙江省 2486 人,陕西省 227 人⋯⋯,均只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几分之一甚至更少。佛教在汉族地区不像其它宗教那样有较严密的组织形式,故对其教徒或信徒的人数很难作出统计。不过根据黑龙江省 1949 年前的资料和陕西省近年的资料,僧尼和一般教徒的人数比率约为 1∶100 或 1∶200,据此推断,上述各省佛教徒比僧尼人数多 100 倍乃至几百倍是可能的。

佛教在中国一些少数民族中有着比汉族更大的影响,其形式与汉族地区流传的大乘佛教(汉语经典类佛教)也有所不同。其中在云南省南部的傣、阿昌、布朗、德昂等族及一部分佤族中流传的是小乘佛教(巴利语经典类佛教),1984 年全省共有佛爷、和尚 5000 余人。在藏族、蒙古族、门巴族、珞巴族、土族、裕固族及一部分纳西族、普米族中流传的则是藏传佛教(藏语经典类佛教,又称喇嘛教),80 年代中期全国共有喇嘛 1 万多人(西藏 6500

人,内蒙古 3400 人,四川省不足 3000 人,云南省 600 人,黑龙江省 16 人)。

  1. 道教 起源于中国四川省,迄今已有 1800 多年历史,基本上只流传于汉族地区。1982~1984 年间,云南省有道士、道姑 300 多人,浙江省 140

人,安徽、江西两省各 100 多人,陕西省 180 人,山东省 50 人,河北省 30

人,江苏、河南 2 省各 20 余人。教徒的人数大致也可按 100 或更大一点的倍数推计。

  1. 伊斯兰教 传入中国已有 1300 多年历史,主要流传于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东乡、撒拉、保安等民族中。80 年代中期,中国共有穆斯林 1600 多万人,其中分布在新疆的有 760

万人,甘肃和宁夏各 120 万人,青海省 60 万人,河北、山东两省各 40 万人,

安徽省 20 万人,此外,河南、陕西等省人数也较多。

  1. 天主教和基督教 在中国流传历史仅二三百年,除汉族外,在西南地区的苗、彝等少数民族中也拥有一部分信徒。80 年代中期,全国天主教徒

计约 300 余万人,其中河北省 80 万人,陕西省和内蒙古各约 20 万人,山东

省、安徽省和上海市也达到 10 万人以上。同期全国基督教徒约 400 余万人,

其中浙江省 60 余万人,山东、云南 2 省各 20 余万人,江苏、安徽 2 省各 10 余万人。大体说来,在中国北方,天主教徒人数显著超过基督教,南方多数地区则以后者占优势。此外,80 年代中期中国还有东正教徒约 3000 人,大部分分布于新疆,少数在黑龙江省,信徒基本上都是俄罗斯族。

除上述外,中国一部分少数民族至今还保留着一些原始宗教形式,如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等,这在西南地区尤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