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毛泽东哲学思想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三者一体化的 “中国革命的认识逻辑”

打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和解释的“板块结构”的思维模式, 从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三者的“一体化”上,解决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路线问题,创立“中国革命的认识逻辑”,赋予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新的理论表现形态,这是毛泽东哲学思想体系的另一个基本理论特征。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列宁提出了“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一重要命题,认为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这三者“是同一个东西”,指出马克思“《资本论》的逻辑”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把这三者作为“同一东西”并且“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即应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强调要充分利用“《资本论》的逻辑”来观察和处理各种现实问题。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意识和物质的关系为主线,将辩证

(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作为认识论加以系统阐述。其后的《哲学笔记》,仍然以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为主线,将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来研究和阐述。在列宁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它是在解决意识和存在的关系这一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上“由一整块钢铁铸成的”,决不能去掉任何一个基本前题,也不能把它的各个方面或部分割裂开来。列宁的哲学思想体系,是科学认识论的体系。斯大林后来却忽视了这一点,搞了一个“板块结构”的哲学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板块结构”的思维模式不仅扭曲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本来面目,而且不利于共产党人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本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不利于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实践功能。这一问题,在毛泽东手中得到了正确的解决。

毛泽东贯彻和发挥了列宁提出的上述重要的理论原则,克服了斯大林的“板块结构”的哲学模式的片面性和简单化的缺陷,并且进一步把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这三者溶为一体,去解决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赋予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新的理论表现形态。这些,集中体现在《实践论》、《矛盾论》、《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等著作和建国以后的一些重要讲话中。《实践论》运用辩证的历史的观点观察分析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矛盾,揭示了认识的基本矛盾及其运动的过程、规律,阐述了中国革命所必须遵循的认识路线。而《矛盾论》则从解决主观和客观的矛盾的角度,精辟地论述了矛盾分析的科学方法论原则,强调对立统一规律也是人类思维运动的根本规律,强调思维的矛盾法则与客观世界的矛盾法则的统一。在这两部著作中,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是直接溶为一体的,同时也溶进了科学历史观的基本精神,看不到“板块结构”的痕迹。正是这种“一体化”的研究成果,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哲学理论基础。其后,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毛泽东又进一

步将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这三者作为“一体化”的东西运用于党的实践活动和党的领导工作,提出并精辟地论证了党在一切实际活动中的根本的工作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1962 年,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更加明确地把反映论的观点、实践的观点、辩证的观点和群众观点溶为一体,并将它们同政治生活中的民主集中原则统一起来,把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认识论来阐述。1963 年 5 月, 他在杭州会议上的讲话中又说:唯物论、唯心论、世界观、辩证法,都是讲的认识论。1964 年 8 月,他在《关于坂田文章的谈话》中把这一思想作了进一步的概括,精辟地指出:什么叫哲学?哲学就是认识论,不是别的。这就从更高的角度,从哲学的认识论性质和认识论功能的高度,说明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三者“一体化”的原则。就是说,毛泽东从“哲学就是认识论”(不是传统理解的狭义认识论)这一理论高度去说明“由一整块钢铁铸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继承和发挥了列宁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见解,明确地否定了“板块结构”的传统思维模式。

毛泽东提出的“哲学就是认识论”的论断,体现了三者“一体化”的精神,反映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体系结构和社会功能的看法,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

首先,作为整个哲学思想体系的基础性范畴——实践范畴,是溶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为一体的“综合性”范畴。我们知道,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原生形态”中,实践观点是认识论(传统理解的认识论) 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也是唯物史观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是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共同的基点。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中,实践范畴是同一个范畴,而不是两个范畴。后来,列宁又进一步把实践也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和基本要素加以强调。毛泽东对实践范畴的理解和阐述,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一传统。《实践论》对实践范畴的阐述,首先从历史观的角度加以规定, 从人的社会性、人的历史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谈起, 从人类的生产活动谈起,进而指出“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人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实践”的活动,而“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毛泽东还十分强调社会实践首先是群众的实践;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实践观点和群众观点是“一而二”、“二而一” 的东西。因此,作为哲学体系的基础性范畴的社会实践,乃是传统理解的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这三者“一体化”的“综合性”的范畴,是作为三者的共同基础的同一个范畴,而不能把它割裂为三种不同的“实践范畴”。

其次,贯穿整个哲学思想体系的基本关系或基本问题,是主观和客观(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在毛泽东的哲学著作中,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不仅是认识论(狭义认识论)的基本问题,而且也是历史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学说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传统理解的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这些“板块”,其共同的基础范畴是社会实践,其以一贯之的主线是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它们共同的任务或宗旨,是解决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种以社会实践为基点,以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为主线的哲学思想体系, 当然也就是科学的认识论。毛泽东提出的“哲学就是认识论”的论断,首先是就哲学的性质、宗旨而言的。毛泽东的这一见解,同恩格斯关于近现代哲学变革的历史趋势的论述,同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在基本精神上是完全一致的。

再次,哲学的基本的社会功能是认识论功能,即为社会实践、实证科学提供一般认识论的即认识路线和认识方法的指导;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 就是要解决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环境,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社会、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的认识路线和认识方法问题。实现这种“结合”,就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问题上实现“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中国共产党人哲学理论研究的这一任务,实质上就是“社会认识论”的任务。可见,中国革命的实践也突出了哲学的认识论性质和认识论功能,因而也决定了毛泽东哲学思想的这种基本的理论特征。

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这三者的“一体化”,或者说“哲学就是认识论”,既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重要理论特征,也是毛泽东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所遵循的一个基本的哲学方法论原则。正是毛泽东把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作为“一体化”的世界观、方法论,把它们运用于同一门科学——“中国革命的逻辑”,创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科学理论,因而在马克思主义学说发展史上作出了突出的理论贡献。同样,在毛泽东之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运用这三者“一体化”的世界观、方法论于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论,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作出了新的理论贡献。毛泽东不仅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三者“一体化”的东西加以理解和运用,而且也高度重视哲学、经济学、社会主义学说、军事科学的交叉、渗透、综合研究。列宁所称赞的“《资本论》的逻辑”,在毛泽东手里得到了具体的运用,显示出了它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