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华人经济的发展和著名企业家

70~80 年代以来,印尼华人经济已开始获得了较快和较大的发展。

首先,苏哈托政府成立后,改变了对华人的看法,把已加入印尼国籍的华人看成是印尼公民的一个组成部分。苏哈托在 1967 年 8 月,谈到华裔公民问题时说过,我们应该严格区分外国籍华人和华裔公民。华裔公民,尽管他们有中国血统,但他们毕竟是印尼公民。他们和土著印尼公民享有同等的地位、权利和义务。所以,当印尼政府向国内私人资本提供种种优惠待遇时, 华人私人资本也享受了同等待遇。

其次,苏哈托政府实行开放政策后,大批外商到印尼投资,而印尼政府在吸引外资的初期,规定外国资本须和本国资本搞联合经营。由于华裔企业家有经商经验且可靠,所以许多外商喜欢找华人企业家搞联营,因而给华人企业家提供了发展的机会和条件。据 1980 年初的统计,西方各国资本在印尼

联营企业总数 685 家,其中与华人企业家联营的有 236 家,占 34.5%。日本

资本在印尼联营企业总数 206 家,其中与华人企业家联营的 95 家,占 46.2

%,香港资本在印尼联营企业 104 家,其中与华人企业联营 45 家,占 43.4

%。80 年代后期,这种联营企业日益发展,不论从资金数量,还是经营行业的规模,都有较大的发展。如与华商企业共同联营创办的汽车、摩托车设配厂、酒家、饭店、写字楼等上百家,项目资金都达数千万美元以上。

另外,华人企业家和印尼军政官僚资本的合作,也是促使华人资本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合作企业在印尼被称为“阿里·巴巴”企业,或被称为“主公企业”。“阿里·巴巴”企业中的“阿里”是指印尼本地人的合作者,“巴巴”是指华人合作者。军政官僚拥有各种特权,但他们一般缺乏资金、经验、人才和销售网络等。所以两者的结合,可以相互弥补其不足。华人依靠军政官僚的特权,便于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营业许可证、承包项目以及购买土地等。例如华人企业家徐清华的“耶雅集团”和原印尼雅加达市市长沙迪金中将在 70 年代联合经营“耶雅建筑集团”,开辟经营雅加达市机关、公民的住宅建筑等,从而成为著名的华人企业家之一。又如华人著名企业家林绍良的“三林集团”、彭云鹏的“巴里多太平洋集团”、郑建信的“波普哈山集团”等和苏哈托总统的长女西蒂、三男邦邦、五男胡托莫的企业集团,共同在银行、石化、木材、造纸、大酒家、水泥、纺织、房地产等的合资联营企业都是大规模的联合经营企业。再如华人大企业家林德祥的“卡耶东卡集团”和前副总统日惹苏丹九世;大企业家谢建隆的“阿斯特拉集团” 和前印尼国营石油公司总裁苏多沃中将搞的联营企业,也都是很闻名的。

除了和印尼的军政官僚资本合作,华人企业家也和一般的印尼私人资本搞合作经营。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使印尼华人资本在 70~80 年代以来,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拥有数亿乃至数十亿资本的华人大企业家。这些华人大企业家分布于各行各业,简介如下。

  1. 林绍良集团。他被称为印尼的“面粉大王”和“水泥大王”,拥有东南亚最大的面粉厂和水泥厂。面粉年生产能力达 200 万吨,占有全国面粉市场的 80%以上。其水泥厂年产量 900 万吨,占印尼水泥产量的 60%以上。此外,他在银行、钢铁、汽车、木材、房地产、电器、机器等行业,都有大量的投资。在“中央亚细亚银行”这个印尼最大的私人银行中,占有四分之一

的股权。在印尼最大的芝勒贡钢铁企业中也有数亿美元的投资。

  1. 黄奕聪集团。他的“金光集团”生产制造的各种纸张、文具、练习本等,居印尼首位,占有中东市场的 80%左右。该集团的“法尔玛”棕榈食用油业垄断印尼 50%的市场。

  2. 蔡云辉、蔡道行家族的“盐仓集团”,黄惠祥兄弟的“针集团”,王福良家族的“奔都尔集团”以及林圣梯、林德宝家族的“参布纳集团”,是印尼最大四家丁香烟企业集团,其行销量控制印尼烟市场的 90%以上。

  3. 郑建信的“波普哈山集团”,彭云鹏的“巴里多太平洋集团”、黄双安的“耶延蒂集团”及李尚大家族合伙的“沙迪亚耶雅拉雅集团”是印尼最大的四家木材业大王。

  4. 谢建隆家族的“阿斯特拉集团”,洪国厦的“伊莫拉集团”,刘振和的“庇拉集团”,陈子兴的“希望集团”等,是印尼最著名的汽车、摩托车等生产装配的企业集团。

  5. 郑年锦的“大马德斯集团”,郭森爵家族的“短剑牌花裙集团”,陈大江家族的“大江纺织集团”,“泛兄弟纺织集团”,是印尼著名的纺织工业和成衣服装集团。

  6. 徐清华的“耶雅建筑集团”和“大都会集团”,霍佐佑的“燕·达尔玛迪”等,是印尼最大的房地产集团。

  7. 李文正的“力宝集团”,饶耀武的“金融银行业集团”,李唐章的“巴厘银行集团”,李文明的“泛印银行集团”,林绍良的“中央亚细亚银行集团”,都是闻名的金融业集团。

  8. 陈恭立的“曼达拉斯集团”,是印尼最大的饮料及鱼类等罐头食品企业集团。

  9. 吴家雄的“大马集团”是印尼最大的饲料业、农产品加工业集团。

  10. 林德祥的“独一无二大象集团”是最大的轮胎制造企业之

  11. 林汝光的“嘉丰集团”,是陶瓷品、铝合金等家庭厨房用具的最大企业。

  12. 姚春桂的“雅桑达集团”,陈永源的“美丽的亚细亚集团”等,是各种电子工业、家用电器的大企业集团。

  13. 林再和的“杜巴集团”、潘国强的“雄鸡牌集团”等,是药品生产的著名企业。

  14. 蒋维泰家族的“古农阿贡集团”,是印尼最大的出版业和书店大王。这里特别要提到近

    20 多年来,随着印尼经济的迅速发展,金融行业也获

得了机遇。由私人兴办的银行企业,犹如雨后春笋般地纷纷出现。而这当中, 由华人兴办的银行业又占主导地位。据 1990 年 3 月的统计,向印尼私营民族

银行协会登记的银行会员共 84 家银行,总资产为 35.4 亿盾。其中,90%为

华人资本和企业所拥有。到 1992 年 7 月,私营银行已增至 178 家,其中华人

银行 150 家。在华人银行中,林绍良的“中央亚细亚银行”和李文正的“力

宝集团”为最大。“中央亚细亚银行”1992 年有 400 家分行,总资产 11.52

万亿盾。“力宝集团”1990 年分行达 144 家,资产达 22470 亿盾。

据统计,90 年代初,在印尼的 200 家最大企业中,华人企业有 167 家, 占 84%。这些企业年营业额在 10 万亿盾以上的有 3 家,2 万亿盾以上的有10 家,54 亿盾~1 万亿盾的有 17 家,34 亿盾~54 亿盾的有 20 家,1500 亿盾~3000 亿盾的有 34 家,400 亿盾~1500 亿盾的有 119 家。(注:按当时

外汇牌价 1 美元约等于 2000 盾)。

在这 200 家最大的企业中,从第一到第十一位,都是华人企业集团。其

中排名第一的是林绍良的“三林集团”,其年营业收入达 18 万亿盾(约合

90 亿美元);居第二位的是谢建隆的“阿斯特拉集团”,年营业收入 11.78

万亿盾(约合 59 亿美元);居第三位的是黄奕聪的“金光集团”年营业收入

59670 亿盾(约合 30 亿美元)。

在排名前 25 家大企业中,华人大企业集团有 20 家,占 80%。印尼原住民企业集团 5 家,占 20%。在排名前 50 家大企业中,华人企业集团为 42 家, 占 84%,原住民企业集团 8 家,占 16%。列在最前列的 20 家华人企业集团, 1991 年营业额为 65 万亿盾(约合 325 亿美元),占 200 家集团营业总额 117.6 万亿盾(约合 589 亿美元)的 55.3%,即占一半以上。所以,从总体上看, 华人企业集团的经济势力,明显地占优势。

在整个东南亚地区最大的财团中,印尼华人财团也是榜上有名的。印尼

《经济新闻》1991 年和 1992 年的调查资料表明,排出的 50 位东南亚最大的富豪中,印尼华人富豪占了 12 位。他们是林绍良,个人财富 25~35 亿美元, 谢建隆,个人财富 11~24 亿美元,黄奕聪,个人财富 11~24 亿美元,蔡道行,个人财富 6~10 亿美元,黄惠祥,个人财富 6~10 亿美元,李文正,个人财富 6~10 亿美元,吴家熊,个人财富 6~10 亿美元,彭云鹏,个人财富6~10 亿美元,郑建信,个人财富 5 亿美元,徐清华,个人财富 5 亿美元,

霍佐佑,个人财富 5 亿美元,郑年锦,个人财富 5 亿美元。

到 1994 年,上述华人富豪资产有所变化。据 1994 年 5 月出版的中文版

《福布斯》杂志评选的 10 名世界最富有华人中,印尼华人占了 3 名,即林绍良,资产 60 亿美元,排名第 4;黄奕聪,资产 50 亿美元,排名第 8;彭云鹏, 资产 45 亿美元,排名第 10。

印尼华人企业集团不仅立足于印尼本土,而且也走向世界。为了开拓市场,扩大营业,华人企业集团纷纷到国外投资办厂,建立垮国公司。如林绍良的“三林集团”,李文正的“力宝集团”,黄奕聪的“金光集团”,先后在香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东盟各国和中国大陆等,创办银行、工厂、贸易公司等。林绍良的“三林集团”在香港收购了多家公司, 设立了拥有 20 多家子公司的第一太平洋集团。该集团主要由经营金融的第一太平投资有限公司和专营贸易的第一太平企业有限公司两部分组成,分公司分布于香港、美国、荷兰、新加坡、利比里亚等国家和地区。华人企业集团在中国大陆投资的也日益增多。据 1993 年 6 月 5 日印尼《专业之声报》称,

印尼华人在华投资已达 25 亿美元。据 1993 年 11 月 27 日,印尼《时代》周

刊称,印尼华人李文正的“力宝集团”,计划在其福建家乡投资 10 亿美元建立一片工业区。林绍良的“三林集团”在其家乡福建福清县,也有巨额的投资。

由于印尼私人资本的迅速发展,它已经成为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例如在印尼的第五个五年建设计划中(1989 年 4 月~1994 年 3 月),总投资额为 239.1 万亿盾(折合 1361 亿美元),其中私人投资为 131.6 万亿盾占总投资资金的 55%,而国家投资资金已下降到 45%。这些私人投资大部分来自华人企业集团的资金。又如印尼有关当局公布的近几年历年向政府缴纳税额最多的 200 个个人和 200 家企业中,华人都占 85%左右。由此可见华人企业家在印尼国家的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很重要的。

但是,印尼私人企业,特别是华人企业的迅速膨胀,也不断引起本地居民的议论,甚至不满。认为引起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等。为平息当地居民的不满情绪,苏哈托总统在 1990 年 1 月 4 日做财政年度预算报告时,提出大企业集团拿出股份的 25%,以优惠的方式转售给合作社。所谓优惠方式,即企业集团先以低息贷款给合作社,由合作社利用这些贷款购买企业的股票,日后合作社将以股票所得赢利的 75%偿还企业贷款,其余 25%留给合作社社员。不过,苏哈托总统说,这种转售股票是逐年的和自愿的。1990 年 3 月,苏哈托总统在达勃斯牧场别墅召集了以林绍良为首的 31 位大企业家举行座谈会。这 31 位大企业家有 29 位是华人大企业家。会上苏哈托总统再次要求大企业家们拿出 25%的股份,优惠转让给合作社,以保证印尼社会的稳定。苏哈托总统说,印尼国家建设的目标有三个, 即增长、均等和稳定,这三者缺一不可,譬如缺少均等,就会出现差距、妒忌和动乱。他说,一旦出现动乱,企业将被毁掉,甚至造成死人。

为响应苏哈托总统的号召,华人企业家表示愿意将自己企业的部分股份,逐步地转让给当地合作社。在此会议后不久,已有 33 位大企业家表示愿

意出售价值 1672 亿盾的股票给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