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政策

苏加诺政府时期,在“保护民族资本”的口号下,对土著居民资本予以种种优惠,而对非土著居民资本加以种种限制。例如限制华侨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限制华侨从事汽车、碾米和木材行业等。1959 年 5 月,印尼政府颁布第 10 号总统令,禁止外侨在县以下从事零售商业活动。此举使 50 万华侨被迫停业,并导致数以万计的华侨回到中国。

苏哈托政府成立后,认识到华人资本和经验对发展印尼经济的重要性, 所以对华人资本采取既利用又限制的政策。利用华人资本推动印尼国家建设,同时实行限制政策,使华人资本纳入印尼化的轨道,避免非土著和土著资本之间的矛盾。1968 年,苏哈托政府先后颁布《国内资本投资法令》和《国内资本优先顺序表》。这两个法令为国内私人资本(包括华人资本)提供了种种优惠政策,从经营领域、税收豁免、财政优惠,到产品销售、原料、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给予种种优惠和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