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欧洲国家的关系

印尼重视发展同西欧国家的经济关系,西欧国家通过“援助印尼国际财团”提供的援助,占印尼所得外援总额的 1/4~1/3。与欧共体的贸易总额分别占印尼出口总额的 15%,进口总额的 20%。

第一,与荷兰的关系:

印尼独立后,荷兰仍在印尼保持很大的势力。1960 年两国断交。1963 年 5 月,荷兰正式将西伊里安主权移交给印尼,两国恢复外交关系。1980 年荷兰首相范阿赫特,1984 年荷兰外交大臣、1985 年荷兰国防大臣和发展合作事务大臣相继访问印尼。荷兰是“援助印尼国际财团”的召集国,援助额仅次于日本和美国,居第三位。1967~1985 年,提供援助 8.73 亿美元,荷兰在印尼的投资为 6.85 亿美元。1987 年印尼对荷兰的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 2.9

%,1992 年该进口额上升到 4.7%。1992 年由于荷兰批评印尼的人权,引起印尼政府的不快。印尼宣布拒绝荷兰的援助,要求荷兰不再担任“援助印尼国际财团”主席。1994 年 4 月,荷兰首相吕贝尔斯访问印尼,苏哈托总统提出两国关系应建立在平等、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荷兰首相赞同,称两国关系已趋成熟。1995 年印尼举行国庆 50 周年, 邀请了荷兰女皇访问印尼,象征着两国关系的改善和友好。

第二,与葡萄牙的关系

印尼与葡萄牙在东帝汶问题上存在分歧,两国关系也因此受到严重影响。但双方在僵局中也谋求突破。1994 年初,葡—印尼友好协会主席德·麦罗访问印尼,旨在促进两国民间往来,并作为两国建立相互信任措施的一部分。德·麦罗称东帝汶并入印尼是东帝汶人民的最好选择。1995 年 1 月,两国外长就东帝汶问题在日内瓦举行第 5 轮会谈,并达成 8 点共识,但葡萄牙外长认为会谈离解决问题还有一段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