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武装部队
(一)武装部队的组织和管理
印度尼西亚的武装部队是由陆、海、空三军和国家警察部队组成。武装部队的最高统帅为总统。苏哈托政府于 1966 年上台执政后,改革印尼军事体制,取消三军司令,设立三军参谋长,又规定武装部队既担负保卫国防安全, 又要参与国家社会政治事务。
苏哈托总统通过国防安全部和武装部队司令部,对全国武装实施领导和指挥。
国防安全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军事计划、军事预算和军事政策等。国防安全部下设作战事务参谋部、行政事务参谋部、社会与政治事务参谋部和监察总部。国防安全部设部长一人,现任国防安全部长是埃迪·苏特拉查上将(EdiSudradjat),他于 1993 年 3 月上任。
武装部队司令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作战指挥,同时代表武装力量参与国家的社会政治事务。武装部队司令部设司令一人,现任武装部队司令是菲萨尔·丹戎上将(FeisalTanjung),他于 1993 年 5 月上任。
陆军方面,陆军参谋长对陆军实施领导和指挥。陆军参谋长直接领导的机构有:陆军参谋部、作战司令部、特种部队司令部、训练司令部、后勤支援司令部、中央直属独立机关和部队以及 10 个军区司令部。
海军方面,印尼海军编有两个舰队司令部,即海军东部舰队司令部(驻泗水)和海军西部舰队司令部(驻雅加达)。
空军方面,印尼空军由作战司令部领导和指挥。空军作战司令部下设东、西两个作战司令部,即以乌戎潘当为中心的东部作战司令部和以雅加达为中心的西部作战司令部。
印尼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义务兵服役 2 年;志愿兵:
陆军服役 3 年,海、空军服役 6 年。军官的最高服役军龄为 55 岁。
印尼各兵种的军衔级别分为:1.将官:共分四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2.校官:共分三级,上校、中校、少校;3.尉官:共分三级,上尉、中尉、少尉;4.士兵:共分八级,即军士长、上士、一级中士、二级中士、一级下士、二级下士、一等兵、二等兵。
警察部队方面,警察部队直属国防安全部领导。现有编制 17 万余人。总部设在雅加达,设总长一人。下设谍报、人事、后勤、计划四个参谋局,警察部队又设爪哇、苏门答腊、加里曼丹和苏拉委西四个警察区际联络部。联络部下辖 17 个警区。
警察兵种分四类:1.一般警察(包括正规警察、交通警察、妇女警察), 2.特种警察防暴部队,3.警察机动旅部队,4.安全警察师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