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不良交往的抑制

苏格拉底有句格言:“告诉我谁是你的朋友,我就能说出你是什么样的人。”这说明在社会生活中,交往朋友的重要性。近年来大量的事实说明, 对违法犯罪青少年最直接的影响是交上坏朋友或是堕入了犯罪团伙。可见, 不良的交往既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又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一个重要心理特征。

其一,不良的人际交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中介变数”。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因素的,家庭、环境、学校、社会文化生活等多方面都同青少年犯罪相关,但是,在这些众多的相关因素中,并不是所有的因素都与青少年的犯罪直接有关,相反,许多的相关因素是通过一个“中介变数”而与青少年犯罪相联系的。例如,在家庭因素中,家庭不健全(包括父母双亡、父亡母嫁、母亡父娶、父母离婚、父母管理不当等)可能成为青少年学生走向犯罪道路的客观因素,但是,这些因素往往都是通过交不良朋友这一点起作用的。

其二,不良交往对青少年犯罪动机的形成有催化作用。首先,不良交往是形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动因。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大多数来说,开始并没有明显的犯罪动机,而是在社会交往中受坏朋友的影响、怂恿、引诱、激将而产生犯罪动机和参加违法犯罪活动的。这不仅说明青少年不成熟的特点,也说明不良交往对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有一定的影响。其次,不良交往还对青少年犯罪动机形成强化作用。这是因为青少年之间的不良交往活动能使他们增强安全感,减轻罪责感,有“法不治众”的侥幸心理,这就为其犯罪动机的形成起了催化作用。

其三,不良的交往扩大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这种危害性的扩大有两个方面的表现:①导致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人数增加;②表现为作案情节、作案手段和后果变得更加复杂、严重。因为不良的交往是“交叉感染”,形成犯罪团伙,它促使一些人从单一性作案到多元性作案,导致许多恶性案件的发生。

其四,不良的交往加重了预防和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困难。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学校、家庭、社会采取了许多良好的防治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常常受到不良交往的干扰。比如许多青少年由于受到良好的教育,曾经是家里的好孩子、学校中的三好学生,但由于不良的交往,经不起坏朋友的引诱,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而一些犯过罪错的青少年,经过公安部门的帮助教育,有悔改表现,想重新做人,但由于摆脱不了坏朋友的引诱、威胁, 从而重蹈覆辙,成为惯犯。可见,不良交往是预防和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障碍。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能把不良交往同违法犯罪等同起来,但对于青少年来说,由于不良交往而导致违法犯罪的现象的确很多,这一点必须引起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多采取措施来防治青少年的不良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