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关注机关战斗化*

1942 年夏季反“扫荡”之后,严峻的华北敌后斗争情况,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统率机关战斗化问题。刘伯承同志十分关注这个问题。在 1942 年 2 月反“扫荡”总结时,他就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这年夏季反“扫荡”总结中,又进一步提出了这个问题,并要求付诸实施。他在《太行军区夏季反“扫荡”军事总结》一文的第五部分中,专门讲统率机关问题。他严肃地指出:“敌人对于任何抗战的统率机关,都是奇袭捕捉,从来没放松过的。这次我们统率机关又成为敌人合击的主要目标。为要发挥指导作用而便于分遣游击起见,我们的统率机关必须做到短小精干,成为战斗的组织, 马匹还要减少到最低限度,以免累赘。本身的组织应分为前、后两梯队,前梯队是限于战斗指导必要的组织,其中一部分是指导人员,另一部分是警卫队。警卫队能战斗,而指导人员也能战斗。后梯队是分遣活动的组织,其中一部分是独立游击的单位,另一部分是到地方参加游击或做工作的人员。这些分遣活动的组织,平时就应与相关地方机关建立联系制度,做联系工作, 以免临时凿枘不入(工作不合手),或累赘地方。后勤部门除往前梯队派代表外,本身是属于后梯队的组织,力求民众化。”“无论前梯队或后梯队, 对于战斗警戒、侦察联络等必须练习,对于活动地域的地形、*本篇是李达同志 1982 年为《刘伯承指挥艺术》一书所撰写的文章。该书 1984 年由解放军

出版社出版。关于机关战斗化问题,李达同志 1942 年曾为一二九师起草过《非战斗机关军事化问题》的文件,文件主旨已概括在本文中。道路和民情必须研究,对于战斗生活的装备必须预备。某些同志生活于敌后抗战的环境中, 口喊党员军事化,而不懂军事,也不参加军事活动,是不应该的,是要实际改正的。”刘伯承同志认为这样的指挥机关,对于军事指挥是一个负担。他曾幽默他说:“带着这样的机关,就象挑着一担电灯泡子,总担心碰破,但晚上又要用它来照明。”当时,刘伯承师长、邓小平政委为了迅速解决这一迫切的问题,交代我要给机关提出详细具体的办法和要求,并尽快落实。为此,我于 1942 年 8 月 2 日,起草了《非战斗机关军事化问题》的文件,经刘、邓首长审查修改后,下发到部队贯彻执行。这个文件的主要精神是:为了适应日军持续不断的残酷“扫荡”的现实,领导机关必须在短小精干的前提下, 实行军事化、战斗化。为了使机关干部战斗化,文件从机关的编制组织和作风纪律等方面的军事化,谈到机关人员必须接受军事训练,真正掌握军事常识和军事技能;进而谈到在反“扫荡”中的战斗行动和战斗动作;同时还强调了加强政治工作,以保障上述规定的落实和今后反“扫荡”的胜利。自此, 旅以上的机关由非战斗化转为战斗化,在反“扫荡”中就轻便得多、自由得多了。拿刘、邓首长的话来说,无后顾之忧了,便于集中精力专注指挥部队打仗了。所以自 1942 年年底起,我们在以后的历次反“扫荡”中,都以较小的损失赢得了胜利。刘伯承同志谈的机关战斗化这个问题,对我军今后进行反侵略战争,仍有非常现实的意义。特别是对于在和平环境中,习惯于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指挥机关,尤有深远的意义。尽管今后的战争同过去比,有许多不同之处,但为了便于实施指挥,减少伤亡,有利于战斗,机关战斗化问题仍然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有鉴于此,我把那时的一些做法介绍出来,以供参考。太行军区经过了 1942 年 2 月反“扫荡”,特别是夏季反“扫荡”斗争,其中最严重的痛苦教训就是旅及军分区以上的军政机关人员臃肿

庞大,无战斗组织,缺乏军事常识和技能,转移不灵,活动不便,遭受了许多损失。因此,必须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加强旅及军分区以上军政各机关人员军事生活的组织和锻炼,使之能真正军事化、战斗化起来,经验证明, 这已是争取反“扫荡”胜利的重要保证了。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所提出的机关军事化、战斗化的具体要求是相当严格的:第一,加强战斗组织,提高战斗作风与纪律性。1.紧缩机关组织,减少行李马匹。机关组织机构尽量精简,人员马匹尽量减少,各人行李一般应做到适于自己携带,不另由军马驮运。办公用具也要做到轻便合用,取消不必要的公文箱和其他笨重物件。总之,要确实做到短小精干,消除臃肿现象,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轻捷地行动起来。2.组织适于军事行动的班、排、连单位。把机关的全体人员, 依照工作性质及行政关系,组成适合于军事行动的班、排、连单位,并将有战斗经验及军事常识的人员加以适当调济,选择一些有指挥能力的人员分任指挥干部及辅助干部,以便组织军事训练,指挥战斗行动。3.把机关人员划分为分遣部分和随队行动部分。根据反“扫荡”战斗的需要,一部分在反“扫荡”中不必随队工作的人员,在必要时分遣到下层帮助工作。这些人员要事先同预定要去的具、区、村取得联系,熟悉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附近地形, 建立群众关系,以便于敌人“扫荡”行将到来时即直接分遣下去,帮助与领导下层的反“扫荡”斗争。过去往往临时仓促地把人员分遣下去,因为人地两生,对地形与群众不熟,加以自己无指导游击战的能力,未能起到帮助下层的作用,反而形成到下层避难,连累下层,连本身的吃饭及避敌方法诸事项都要下层为其担心,影响反“扫荡”的工作。至于不准备分遣出去的另一部分又不便于随队工作的人员,则组成可以单独游击活动的单位,划定一定的活动范围,必要时单独去进行反“扫荡”的游击活动。但这也同样需要与所要活动地区的地方干部取得密切联系,以便互相帮助。4.组成担任战斗勤务的警备掩护队和日常工作组。各机关随队行动的人员,应抽出一部分精壮的战士、干部,组成警备掩护队,以便担任侦察警戒、通信联络诸战斗勤务。其他干部则编为日常工作组,于反“扫荡”中在上述战斗组织的警备掩护下, 进行日常工作,以便始终不中断对部队的指挥和指导工作。5.人人带枪支、手榴弹等武器。所有人员都应配带枪支、手榴弹和其他武器。对于这些武器的使用方法,平时就要切实熟练,做到人人皆兵,不致在反“扫荡”中把自己变成手无寸铁,无能抵抗的文弱书生。6.各备鞋子、粮袋及水壶。所有人员应各备两双鞋子,各备粮袋,并带足 3 天以上的熟食,没有命令不准零星食用,以免在紧急情况下挨饿。同时用葫芦、竹筒等材料做成水壶,每人一个,以备急需(夏季反“扫荡”中,因无水饮而受不少痛苦)。7.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战斗化。减少工作中不必要的复杂手续,减少冗长空洞的指示、决议、报告和谈话,减少铺张门面的长时间大规模的会议等等,切实提高工作的速度和效率,以弥补反“扫荡”转移行动中所耽误的时间。这里就需要与官僚主义、不负责任、敷衍了事、把一日可能完成的事拖延数日等等现象, 作坚决的斗争。8.严格军事纪律,人人服从指挥。要保障反“扫荡”行动之顺利进行,就要严格军事纪律,使人人服从指挥,克服乌合之众的无组织现象。没有严格的军事纪律,没有人人服从指挥的习惯,在反“扫荡”行动中, 尤其在严重情况下,将要遭受不可估计的困难和损失。为此,在平时必须以极大努力从各方面养成所有人员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的习惯,不可稍事忽略。第二,认真实施军事训练,提高应有的军事素养和技能。为了提高机关人员

应有的军事素养和技能,加强其体力锻炼,师及太行军区曾制定了旅及军分区以上机关人员(包括地方党政机关)两个月军事训练计划,要求这些机关的领导者以身作则,领导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中,必须注意抓以下事项:1.要有严格的纪律。所有机关人员,无论何人都不得无故不到。到场人员必须一律遵守规定,认真操作,不得松懈儿戏。不能按时到操的事务人员,必须另找时间给予补训,不使遗漏一人。2.一律进行单个训练。如教练人员不足时,可选择现有人员中受过军训及身体灵活者,集中给以特别训练,使其在操练中分任班长或组长,指导实施单个训练。反对把全部人员集中起来,由一人喊口令,进行连排教练的敷衍塞责“一锅煮”办法。3. 操作时的每一动作都要准确实在。教练人员要多作示范,少讲多做,并及时纠正受训人员的不准确动作,克服只喊口令而不改正动作的毛病。各教练人员须先行预操,求得自身动作熟练确实,然后施教。反对以已昏昏使人昭昭的恶劣现象。第三,反“扫荡”时的战斗分遣与游击动作。根据机关人员的迫切需要,当时特别强调了反“扫荡”时的战斗分遣及游击动作诸问题。这里着重介绍一下适于机关自身防护的“游”的方面。1.战斗的分遣。估计到敌人“扫荡”行将到来时,迅速将应行分遣的人员作战斗的分遣。这些分到下层帮助工作的同志,要真正做到对下层有益无损,不累赘下层。为此,这些分遣的人员,在实施军训中就要真正学会一套必要的军事技能,否则仍不免给下层增加困难。随队行动的部分,则须立刻将现有组织重新切实整顿。埋藏不必要的物件,检查个人行装。全体紧张起来,以便随时迅速转移。2. 侦察防谍勤务。在反“扫荡”的转移中,无论行军或驻止,无论情况紧张与否,也无论接到总的指挥者的指示与否,各机关自身均应及时向可疑方向或周围派出直接侦察。同时多方设法防止敌人的特务间谍活动,不放过任何可疑分子。要时刻提防敌人别动队的突然奇袭。对于这类问题的任何麻痹偷安, 都会遭到意外的损失。

  1. 通信联络的组织。在反“扫荡”中,情况变化无常,同时在敌

人伪装欺骗下,敌我识别困难,没有周到的通信联络,常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就要:(1)规定识别记号,这些记号须随时变更,防敌窃用;

  1. 派联络员随时与上下级及友邻联络;(3)规定紧急情况下的集合点与联络所; (4)夜间行动时要注意在道路之分歧点及转弯处设标记及联络员, 必要时派干部专司其事,对于难以通过之处所,则须加以特别修理;(5)与附近的民兵和指挥部互派联络代表; (6)对可疑之人员及部队,应拒止其接近我们。
  1. 伪装与封锁消息。认真施行伪装和封锁消息,是隐匿自己企

图,防敌间谍活动的重要条件。具体办法包括以下的内容:(1)利用夜暗、阴雨、下雪、起雾等天候和隐蔽的道路、地形、高苗等施行转移;(2) 转移时多走折拐路,或先向虚假方向前进,然后向真目的地转进,并及时撤收通过路上的标记及可资敌人判断的材料;(3)不把自己的真目的地告知别人,应于拂晓或黄昏前后,投入预定地点;(4)不把自己的真番号和负责人的真姓名向任何人泄露,同时教育各联络通信人员,亦不得随便询问其他部队的上述事项;(5)不许在宿营地标示番号或代号,转移时应将原驻地的标记及可资敌人判断的废纸等全部搜集销毁;(6)进入新宿营地后,在情况紧张时则完全禁止居民及自己人员外出,如有外来人员应即加以查问,同样不许外出。以上问题须在全体人员,特别是勤杂人员中进行深入的教育检查,

认真实施。

  1. 直接警戒与直接观察。估计到敌人的合击,特别是敌人便衣

别动队的奇袭多是突然的,每个单位在进入宿营地时,均须派出自己的直接警戒并构筑临时工事,遂行步哨员守则,必要时并须派遣干部在附近要地担任直接观察,以防意外。6.集中宿营与指定紧急集合点。无论情况如何, 在宿营时务须使所有人员尽可能集中于少数房舍,以便发生紧急事变时,一声令下,立即集合起来,以免因零散而无法收拢。这须严格克服机关习气, 不准许少数人或一个人独住一个房子。此外,无论情况如何,在到一地时, 必须指定紧急集合点与后备紧急集合点,并须督令班、排干部甚至所有人员, 亲自查看通达集合点的道路,必要时还要把这些道路加以修理和标记,以便于发现敌情时,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致乱碰一气,以致失掉联络,遭受损失。7.熟悉地形与密切群众关系。所有干部甚至所有人员,必须以各种方法,如识图、上课、访问以至亲自查看等,去熟悉自己活动区域的情形,包括道路、河流、山脉、村落、人口,有无柴、水等事项,以及其他与敌我斗争有关的问题,以便利用这些已熟悉的条件去游击活动。要密切群众关系, 照顾群众利益,及时向他们通报情况,告诉群众如何反敌“清剿”烧杀、反抓壮丁等斗争方法。必须与群众利益结成血肉相连的关系,任何违反群众利益、不关心群众的现象,都是不允许的。8.防敌奇袭的处置。敌人对我奇袭, 常是出我意外的,我们除了加强侦察、警戒、伪装等工作外,在情况紧急时, 还须注意以下问题:(1)夜间人员、马匹一定不可解装;(2)在拂晓前吃完早饭集合待命,或者即行出发,入夜后即组织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在驻室内外及其附近巡查,发现可疑异状时,须立即作必要处置。晨 2 时后,须分

派武装人员前去于敌人可能来到之方向的 5 里路以外游动,如发现敌人即须一面鸣枪或打手榴弹报警,一面飞速回队报告。必要时于黄昏或半夜后转移到新的驻地。9.在严重的合击“清剿”状况下应有的处置。在遭受敌人严重合击“清剿”时,应该是:(1)警备掩护队应以一切努力,甚至牺牲自己亦在所不辞,打开一条出路,掩护其他人员脱险;(2)有计划地分组由敌人空隙突围,即使这种空隙甚小,也比不突出去为好;(3)组织一部分得力干部及战士,救护负责干部、尤其高级领导人员脱险;(4)利用夜暗突围。总之, 不管敌人如何严密包围(事实上这种包围绝对不会毫无空隙的)与“清剿”, 我们只有抱定革命者最后牺牲之决心和誓死不作俘虏的豪迈气概,用一切方法向敌人薄弱方向拼命冲击,才能找到出路,死里求生。假使一见情况严重或被敌之刺刀枪声和其他声势所吓倒,就如绵羊一样地缩做一团,或一味向合击圈内退缩,那将不是被杀就是被俘,这是毫不值得的。警卫掩护队及其他人员,必须抱定牺牲自己来抢救干部和高级领导同志的决心。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牺牲决心的人,恰恰会遭受无意义的牺牲,而抱定牺牲自己来抢救干部与领导者的同志,反而可使自己也转危为安。在残酷的反“扫荡”斗争中,不可避免地将会有极少数个别人员不幸被俘,在这种场合下,应采取以下的必要处置:(1)敌人对我被俘人员之看守管押,常是不十分严密,不论行军、驻止或被押送到敌之据点或劳役处所,总有许多可乘的机会,尤其管押之伪军人员,不少是同情我们的,我们应用一切机会,设法脱险,不应慑于敌人威胁,作驯服之囚。过去有许多在被俘管押中脱险的例子。 (2)无论如何应抱定一个坚决的革命意志,不作任何屈辱变节行为,同时以一切机警诡诈方式欺骗敌人,争取有利时机,并隐瞒掩护我之干部和军事秘密与资

材。(3)即使在敌人各种利诱威胁下,我应一本富贵不移、威武不屈之豪气, 宁可牺牲肉体亦不作任何背叛革命利益之行为。历次反“扫荡”中,许多以死殉国的模范先例,应在部队中深入教育和发扬。 (4)此时我们凡未被难的部队及人员,则应以各种方法,如以战斗方式抢救和经过其他线索营救, 以救护我被俘人员,这也是不容忽视的。第四,政治工作。为求得军事化、战斗化的具体要求彻底实施,并达到圆满的成功,争取反“扫荡”斗争的胜利,还需要有充分的政治工作作切实的保证。为此,必须:1.在实施战斗组织及军事训练时,政治工作应以各种动员、说服、鼓励以及组织竞赛等方式, 保证其顺利施行。2.在反“扫荡”斗争中,应及时恰当地进行鼓励与解释工作,保证全体人员在任何情况下确实完成任务,并保证每个人员自始至终有良好的政治情绪及高昂的斗争意志。3.保证全体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确实遵守群众纪律,密切与群众的关系。最后还要指出:无论敌寇“扫荡”之如何频繁与残酷,无论“扫荡”时间之如何延续,但这总是它垂死挣扎的“回光反照”,他在“扫荡”中的弱点与困难,是始终无法克服的,只要我们有了真正的军事的战斗的组织与锻炼,一定能争取每次反“扫荡”斗争的胜利。刘伯承同志对机关战斗化问题所强调的某些细则,是针对 40 年前的对敌斗争需要而言的,但他倡导的总的精神,对当前我军领率机关的建设,仍有着极其珍贵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