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尝试,摸索方法的真谛

教师将学法和盘托出后,学生并不是一点即悟的,真正理解和掌握有一个过程,要在尝试中逐渐领悟,在摸索中逐步吸收。因此,要给予一定的机会,让学生在具体的学习活动中不知不觉地领略方法的真谛。

一方面,注重让学生了解知识的形成过程,不断地给予指导。

如“能被 3 整除的数的特征”的数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抽象概括能力。而要真正实现这个目的,教者必须为学生提供恰当的材料,展示概括的方法,

并适时点拨引导。具体的教学流程是这样的:(1)提供便于学生抽象概括的教材。出示 321、312、231、123、132 一组数,让学生用 3 分别去除它们。并提问:发现了什么?有什么规律?学生解答后发现这组数均能被 3 整除, 但总结的规律却为“都是三位数”和“每个数都包含 1、2、3 三个数字”。显然这都是表面的、非本质的特征。这时抓住学生“愤”、“悱”的时机, 加以启发,接着问:1、2、3 三个数字与 3 有何联系?为什么 1、2、3 组成的数一定能被 3 整除?以此带动思维深化。经过进一步研讨,从数字之和上得出了规律,从而揭示了问题的实质。(2)深化知识,横向联系,形成整体认知结构。掌握了基本规律后,要进行系统归纳整理,从纵横方向多角度进行更高层次的概括,促使抽象概括能力再度升华。

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接受信息的水平并非一致,对学生方法的领悟程度也有高有低,试行的学法是教师为学生设想的,不一定适合所有学生的“胃口”。必须因材施导,对优生适度提高要求, 对差生不科学的方法进行重点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