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式

所谓教授式,就是根据学法指导的操作方案、教材与学生的学情,以教授学法进行学法指导为主要目的的教学形式。上海市特级教师万永富几年的开课大都是这一模式(因篇幅限制,不详例附后)。

具体程序为:(1)课上激发兴趣,进行思维定向,明确教学目的;除了完成本课的内容学习任务以外,还要学习、掌握 1~2 种学习本领或学习方法。

(2)把教材科学处理,变成可操作的部分,边出示学习方法,边组织实践,在掌握知识,发展思维和适时进行思想教育渗透的同时,着重理解、学习使用方法,这一部分又有两种做法:

①提示式:就是用小黑板出示学习方法,让学生照法去学。

②发现式:一开始不明确地提出,只突出暗示,学完这一部分以后,让学生反思发现教师带我们学这一段的方法,教师伺机用简练语言提出,作为学习下一部分的方法,这实际是一种“操作→反思→迁移”的学习模式。层次是较多的,学生也很感兴趣,记得也很牢靠。杭州特级教师王燕桦同志近期多次在全国各地上的公开课多半是这样做的。

③结合总结课文,进行学法的理性反思,加以强化并进行迁移运用。就是在总结课文中心思想、写作特点等内容以后,着重总结本课教的学习方法, 交代注意事项,并设计专门练习,让学生再次运用。

采用这种模式时要注意:

①学法指导虽然是这节课的主要教学任务,但是,不能忘记学法指导整个有机渗透性这一本质特点,更不能忽视语文基本功训练,脱离语境,搞架空分析式的学法指导,那样会导致指导“越位”。

②方法总结要力求简练、准确、科学、易记。

③方法的使用范围,注意事项要交待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