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的“爰(辕)田”问题
对春秋、战国时期的土地制度争论较多的是晋国“作爰田”问题。
高亨认为,晋国“作爰田”和商鞅“制辕田”的内容基本上是一样的, 是实行封建的实物地租制度。因要农民拿出财物换取公田,故名“爰田”。常悟也认为,晋国“作爰田”和商鞅“制辕田”一样,意味着井田制的崩溃。但金景芳认为,把“作爰田”或“制辕田”作为井田制破坏的证据是不对的, 井田制被破坏的关键是开阡陌。
徐中舒认为,晋国“作爰田”是把土地赏给村公社的成员,扩大他们的耕地,使之“自爰其田”。王仲犖认为,爰田有两种,一种是较原始的“换土易居”的方法,另一种是“自爰其处”的方法。晋国“作爰田”已不是土地定期分配制度,而是休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