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避 讳
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特有的一种制度或习惯,其主要特点是臣属或晚辈在言谈或文章中,不论谈的是古事还是今事,都要避免直呼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就是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同音的字也要避免使用。如必须用这些字时, 要采用改动本字的方式表示。无论古事还是今事,都要改动。避讳之制由来已久,大约起源于西周时期,此后历代有所发展,至清代最为严重。在清初的“文字狱”中,“犯讳”一项是其中的重要案件。因此,在历代的文献中有许多避讳之事,这些避讳之事为文献制造了一定的混乱,也为研究文献和历史的人增添了不少的困难。初学中国古代、近代历史的人,为了克服这些困难,应当对有关避讳的知识有所了解。今扼要介绍如下:
1 避讳的方法
避讳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改字法、缺笔法和空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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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字法 改字法是用同义或同音字以代本字。以用同义字为最多。此法在秦汉时期已经使用,后代继续沿用。例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时, 改“正月’称“端月”。这是因为秦始皇名政,与正月之“正”同音,因而避讳。汉武帝名徹,汉朝为了避讳,将二十级爵的最高一级“徹侯”改称“通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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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笔法 缺笔法是用本字而省缺笔划。此法大约始于唐初,宋代以后颇为盛行。如唐太宗名李世民,唐《于志宁碑》为避讳,书“世”作“世” 孔子名丘,为封建统治者奉为圣人。清雍正以后,规定书孔子之名作“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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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字法 空字法是将本字空而不写,或画以“□”,或书以“某”字, 或直书以“讳”字。如汉景帝名刘启,在立他为太子时,有司因避讳而曰: “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史记·孝文本纪》)唐高祖李渊祖父名虎,唐追尊为景皇帝,庙号太祖。唐人撰《隋书》,为避讳,书隋将韩擒虎作“韩擒”,空“虎”字。同书为避李世民讳,书王世充作“王充”,空“世”字。后人有不解避讳之意者,在传抄或翻刻时,误为“韩擒”、“王充”。
- 公 讳
对于帝王或圣贤之名,众所共讳,称为公讳。公讳所涉及的范围很广, 主要有如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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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姓 为避皇帝之讳而改姓。如东汉明帝名庄,班固撰《汉书》,称“庄子”为“严子”。师古注:“严子,庄周也。”称西汉的学者“庄忌” 及其子“庄助”为“严忌”和“严助”。又如宋朝著名的宰相文彦博,祖上本姓敬,在后晋时,因避晋高祖石敬瑭讳,改姓“文”。至后汉,复姓“敬”。入宋,因避宋太祖赵匡胤之祖父赵敬(赵匡胤称帝后追尊为翼祖)讳,又改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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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 为避讳,有直接改原名的,亦有只称字、号的。如西汉末年的孔莽,为避王莽之讳,改名孔均。《汉书·蒯通传》:“蒯通本与武帝同讳。” 师古注:“本名为彻,其后史家追书为通。”南齐人薛道渊为避齐高帝萧道
成之讳,改名薛渊。《南史·谢裕传》:“裕字景仁⋯⋯名与宋武帝(刘裕) 讳同,故以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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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官名 改官名包括了改爵名。此类事在西汉时已出现,上述汉改“徹侯”为“通侯”之事,即为改爵例。改官例如隋文帝杨坚父名忠,隋时,将与“忠”同音官名一一改名,如“侍中”改“纳言”,“中书”改“内史” 等。唐朝为避李世民讳,将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称“户部”。又为避高宗李治讳,将“治书侍御史”改称“御史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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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地名 西汉时,为避汉文帝刘恒讳,改恒山郡为常山郡。三国时, 吴黄龙三年(公元 234 年),由拳县野稻自生,统治者认为嘉禾,因改县名禾兴。孙权之孙皓(hào)即位,避其父和讳,又称禾兴名“嘉兴”。今之江苏省南京市在西晋时名建业,后改名建邺(yè 业),建兴元年(313 年),因避愍(mǐn 敏)帝司马邺讳,改名“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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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年号 前朝的年号与本朝君主犯讳,亦要避讳。如宋仁宗名祯,宋人撰《新唐书》,将唐太宗年号“贞观”写作“真观”或“正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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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干支 中国在汉代即已用干支纪年,纪月纪时的时间更早。干支名称有固定的字。唐高祖李渊父名昞,唐追尊为元皇帝,庙号世祖。唐人修《晋书》、《梁书》、《北齐书》、《北周书》等“八史”时,凡“丙”字,都书作“景”,如“丙辰”作“景辰”,“丙子”作“景子”等。
避讳涉及的范围除了上述几个方面之外,还有很多。如为避讳而改变物品名称的事例就有不少。
- 家 讳
对于父、祖之名避讳的,称为家讳。此种习俗主要盛行于文人和官僚士大夫之中。如司马迁父名谈,他在撰写《史记》时,凡遇“谈”字都改用“同” 字。东晋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父名正,他为避父讳,书“正月”作“初月”或“一月”。南朝宋人范晔父名泰,他撰《后汉书》,改“郭泰”作“郭太”, 或只称其字“林宗”。唐代著名诗人杜甫父名闲,他的诗中无“闲”字。宋代王安石父名益,他所撰《字说》中无“益”字。苏东坡祖父名序,他凡遇“序”字都改用“叙”。唐朝还规定,如官名犯父、祖名讳,应提出申请调任他官。如父、祖名常,不得任“太常”之类。
- 其他避讳
除了一般公讳、家讳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避讳。有为权贵避讳的。如唐代武则天父名武士彟(huò 获),彟与华的音相近,因避讳,改华州为太州。其他朝代亦有为外戚避讳的。
避讳本来是臣属或晚辈对君主或尊长表示尊崇而为;可是也有因对某人、某事厌恶而避用有关字的。如唐对安禄山的叛乱十分痛恨,曾改安定郡
(今甘肃泾川北)为保定郡。明末,李自成领导农民大起义,明朝的一些姓李的官僚们为了表示耻于与李自成同姓,因改姓为“理”。
- 有关避讳的著作
避讳在古代不仅是一种制度或习惯,后来还成为一门学问,很早就有人开始对避讳问题时行研究。如宋元之际的周密撰《齐东野语》,其四即为《避讳》篇。可是对这一问题进行较系统全面的研究,不是近几十年的事。陈垣先生所著《史讳举例》一书是这一方面的代表性著作。
《史讳举例》八卷,以史为主。第一卷讲避讳所用之法,第二卷讲避讳之种类,第三卷讲为避讳改史实,第四卷讲因避讳而生讹,第五卷讲避讳学应注意之事项,第六卷讲不讲避讳学之贻误,第七卷讲避讳学之利用,第八卷讲历朝讳例。史料翔实,内容具体,为研究避讳学和中国古代史的重要参考书。
避讳一事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两千余年,给史学研究制造了不少麻类。但此问题的存在,亦有可利用的一面,就是对各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避讳事例进行研究,有助于考证文献著作年代和版本源流,还可弄清一些历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