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

明清时代农业中有没有资本主义萌芽,这是研究较薄弱和争论较多的问题之一。有的学者认为明朝中叶以后,出现了经营地主,经营地主雇佣的长工,含有“自由”无产者的身份,经营地主与长、短工的基本关系是货币雇佣关系。这些经营地主含有资本主义的性质,但还残留着严重的封建性。另一些学者则恰恰相反,他们认为农业中的雇工,不管是“长工”或者“短工”, 是一种对主人的严格依附关系的封建雇佣。主人对他们可以随意打骂,他们没有什么自由可言。不要说经济落后的北方或中原等地方如此,就是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也不例外。有的学者对明末清初太湖地区农村雇佣劳动进行了研究,认为地主使用几名长工,在少量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这和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经营地主是不同的,农村中雇佣的短工与雇主之间仍然

是一种带有封建性质的雇佣关系。还有的学者认为,明清时代虽然手工业中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但农业中还没有达到资本主义萌芽的程度。

李文治先生认为,明清时代,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进一步商品化,土地买卖关系相当发展,土地制度的封建宗法关系逐渐趋向松解,使中国以地主经济为主体的土地关系具有孕育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可能。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加深了农业经营者和市场的联系,促使农民的阶级分化,出现了商品生产阶级和农业雇佣工人阶级;明清时代雇佣关系已由封建雇佣逐渐向自由雇佣过渡。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首先是从富裕农民的雇工经营开始的。富裕农民和农业雇工所形成的雇佣关系,即使在法权关系方面是封建等级关系,而在实际生活方面基本是自由平等关系。因此,在明代中叶,首先由富裕农民的经营产生了农业资本主义萌芽。到清代前期,伴随着中小庶民地主的发展,又由这类经营地主形成了比较自由的雇佣关系,在地主经济中又开始产生了农业资本主义萌芽。富裕农民经营和地主经营的发展,表明中国农业资本主义萌芽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富裕农民是由农民小生产者分化出来的,是在农民阶级内部产生的萌芽状态的农业资本家。经营地主是由封建地主过渡而来的,他们放弃原来的土地出租剥削形式改行雇工经营。两者虽然都具有资本主义经营的性质,但毕竟还有程度上的差别,它是一种复杂的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结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