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古代的国书分类
我国古代的图书分类先后有过六分法、四分法、五分法、九分法、十二分法等。其中最重要、影响也最大的是六分法和四分法。
六分法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法,创始于西汉末年的刘歆。他在流哀帝时期,根据其父刘向在《别录》一书中所撰的古籍提要,把各书一一归类, 编成我国第一部图书分类目录——《七略》。《七略》有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其中辑略是全书的总序和其他各略的序,说明各类图书内容和学术流派,其余六略则专门录图书。所以,《七略》是把全部图书分成了六类。第一类“六艺略”下分《易》、《书》、《诗》、
《礼》、《乐》、《春秋》、《论语》、《孝经》、《小学》九种。第二类“诸子略”,下分儒、道、阴阳、法、名、墨、从横、杂、农、小说十家。第三类“诗赋略”,下分屈原等赋、陆贾等赋、杂赋、歌诗五种。第四类“兵书略”,下分兵权谋、兵形势、阴阳、兵技七四种。第五类“数术略”,下分天文、历谱、五行、蓍色、杂占、形法六种。第六类“方技略”,下分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四种。这种图书六发法,历东汉、三国基本上沿用不改。
西晋时,秘书监荀勖著《中经新簿》,对《七略》的六分法作了改革, 把全部图书分为四部:一曰甲部,相当于《七略》的六艺略:二曰乙部,相当于《七略》诸子、兵书、术数、方技四略的总和:三曰两部、系由六艺中的《春秋》类所附史书扩大而成:四曰丁部,即《七略》的诗赋略,并增吧图赞和汲冢新发现的古书。从内容看,实际上早部基本上就是经部,乙部基本上就是子部,丙部基本上就是史部,丁部基本上就是集部。这部书开了我国图书四分法之端。东晋时,李充撰《四部节目》,更换了荀勖所定四部的次序,使甲部纪经部书,乙部纪史部书,丙部纪子部书,丁部纪集部书。四部分类的顺序从此确定。至唐代魏征等编《隋书·经籍志》,又明确地以经、史、子、集代替了甲、乙、丙、丁的四部名称,并确定了其次序。这种图书四分法在此后的一千余年间一直被沿用着。
清朝乾隆时,纪昀等编的《四库全书总目》是我国古代最大的一部图书目录,也是图书四分法。为了对这种方法有个比较确切的了解,现将《四库全书总目》的类目转录于下:
经部十类
易类、书类、诗类、礼类(周礼、仪礼、礼记、三礼总义、通礼、杂礼)、
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史部十五类
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别史类、杂史类、诏令奏议类(诏令、奏议)、记类(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史钞类、载记类、时令类、地理类(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外记)、职官类
(官制、官葳)、政书类(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目录类(经藉、金石)、史评类。
子部十四类
儒家类、兵家类、法家类、农家类、医家类、天文算法类(推步、算书)、术数类(数学、占侯、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杂技术)、艺术类(书画、琴谱、篆刻、杂技)、谱录类(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杂家类(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类书类、小说家类(杂事、异闻、琐语)、释家类、道家类。
集部五类:
楚辞类、别集类(汉至五代、北宋建隆至靖康、南宋建炎至德佑、金至元、明洪武至崇祯、清朝)、总集类、诗文评类、词曲类(词集、词选、词语、词谱词韵、南北曲)。
目前,不少图书馆的古籍分类仍然沿用四分法,所以,了解了古代的四部分类法,就可以按图索骥,有目的地查找到现存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