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跨国公司的概念
跨国公司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六十年代以来发展起来的一种国际企业组织。又称“多国公司”、“国际公司”、“宇宙公司”、“世界公司”、“跨国企业”、“国际企业”、“环球公司”等。称呼不一。经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研究,并接受拉丁美洲国家代表的建议联合国文件和刊物自 1974 年以后都一律用“跨国公司”来称呼这类企业。我国一般也习惯使用“跨国公司”这个名称。
一、跨国公司的定义
跨国公司不仅在名称上有差异,而且反映人们对它的含义理解不同。关于跨国公司的定义,各派学者和各国政府有不同的认识和解释,众说纷纭。确定划分跨国公司的标准不一致,有的以跨国程度为划分标准,有的以所有权法律基础为划分标准,有的以经营管理的特点为划分标准,有的以综合因素为划分标准。但归纳起来,对跨国公司定义的划分标准大致可分为三种:
(一)结构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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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在国外活动的国家数作为划分跨国公司的标准。有的认为至少在一个以上的国家有经营活动的企业。欧洲经济共同体则认为至少在两国有生产设施,有的扩展到四、五个国家,甚至六个或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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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有权作为划分跨国公司的标准。有的认为跨国公司只限于私人所有的公司,而有的认为跨国公司通常包括所有制属于私人的、国营的或公私合营的公司和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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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权多少作为划分标准。即一个企业拥有国外企业的股份多少来划分。美国法律规定为 10%以上,才可算作子公司。美国规定为半数以上。日本规定为 25%以上,如果不足 25%,必须是采取非股权安排措施加以控制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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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级经理人员的国籍为划分跨国公司的标准。要求高级经理人员的国籍必须来自一国以上,所有权分散在不同国籍人士手里。
(二)业积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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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国外经营活动其资产额、销售额、生产额、盈利额和雇员人数占整个公司若干百分比来划分,有的要求达到 50%、25%或 10%,百分比越高,定义要求就越高。但大多数主张以国外销售额或生产额为主要指标,一般以 25%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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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部门活动来划分。有的认为经营活动范围应扩大到服务业和其他部门,如贸易、金融、保险、航运等。
(三)行为特性标准
即只有经营上采取以全球战略和动机的企业,才算是跨国公司,也就是以全世界为目标,实行全球中心战略的公司。
以上划分标准都有其侧重面,偏重表现特点,某一单项标准都不足以概括跨国公司的特点。而且是动态的,国外子公司的数目、营业额都是会变化的,一家公司由于情况变化,今年划为跨国公司,明年可能不划为跨国公司。
目前世界上广泛介绍的有两种跨国公司的定义:一个是哈佛大学维农教授提出的定义,这一定义有特定范围,主要转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这些公司包括年总销售额在一亿美元以上的美国跨国公司和年总销售额高于四亿美元以上的欧洲和日本跨国公司。要求子公司最低限度扩展到 6 个国家, 在国外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权比重不得少于 25%。人们称这种定义为狭义的
定义。
另一个定义是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的跨国公司定义,这个定义比维农提出的要广泛得多,既包括发达国家大、中、小型跨国公司,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前苏联、东欧国家的跨国公司。这两个定义虽存在不少差别, 但只是程度上的差别,即子公司地区构成的多少,以及经营规模等方面不同, 而其共同之处是指跨国公司是国外进行直接投资开办从事生产经营的子公司的企业,它们从事着跨国的生产经营活动。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提出的定义是:“多国公司就是在它们的基地所在的国家之外拥有或控制着生产或服务设施的企业。这种企业并不总是合股的或私人的公司,它们也可能是合作社或国有的实体。”在讨论中拉丁美洲国家代表认为“多国公司”一词曾被用来指在安第斯条约组织内部由两个或几个国家共同创办和经营的公司,这些公司不同于单纯以一国为基地从事国外经营的企业,建议后者称为“跨国公司”,以示区别,跨国一词更好地表达了这些公司从事以本国为基地跨越国界经营这一概念。后来联合国文件中均使用了“跨国公司”一词,现在“多国公司”与“跨国公司”两个词在国外仍经常互用。
1983 年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发表的第三次调查《三论世界发展中的跨国公司》,指出跨公司的三个要素:“跨国公司的定义应指这样一种企业: (1)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不管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领域如何;
(2)在一个决策体系中进行经营,能通过一个或几个决策中心采取一致对策和共同战略;(3)各实体通过股权或其他方式形成的联系,使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实体有可能对别的实体施加重大影响,特别是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和分担责任。”
综上所述,究竟什么是跨国公司呢?我们认为一般指在当今科学技术发展和国际分工深化的条件下,利用其资金、技术、管理和组织等方面的优势, 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和被控制的子公司,形成生产、销售、研究与发展和经营的世界网络,实行全球战略,从事国际生产和其他经营的国际企业组织。
跨国公司绝大部分是由一国企业所建立,极少数是由两个或更多的国家的企业联合建立。跨国公司一般都由母公司(亦称总公司)和分布在各国的一定数量的子公司组成。跨国公司的来源国称母国,子公司所在国一般称为东道国。母公司是在本国政府登记的法律团体,子公司是在东道国政府法律下登记的法人团体。子公司受母公司领导,子公司的所有权由母公司掌握, 并服从于母公司的全球战略。子公司的高级官员由母公司任命,一般的管理人员由子公司自行配备,子公司的管理机构要向母公司报告子公司的计划完成和经营活动情况,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保持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二、跨国公司与国内企业的区别
跨国公司与国内企业有很大不同。从组织形式来看:(1)跨国公司是以本国为基地,不仅在本国有企业,在国外也有企业(子公司),子公司虽是跨国公司拥有,但它是设在国外的经济实体,爱外国法律管辖;(2)跨国公司不仅拥有外国的企业,而且把这些企业控制在自己手中;(3)跨国公司不仅从事国内生产经营活动,而且从事国际化生产经营活动。
从对外经营活动来看,国内企业虽也从事对外经营活动,但与跨国公司国际化经营活动相比有重大区别:(1)跨国公司从事包括各种生产要素的活
动,又称一揽子活动,而国内企业仅从事一般的单项或两项对外经营活动;
- 国内企业的对外经营活动,往往是买卖交易完成后便终止其过程,不参与以后的经营活动,跨国公司在国内外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且控制国外子公司活动,使国内外的生产经营能紧密结合,取得最佳效益;(3)国内企业的对外经营活动,一般都是通过外部市场进行的。而跨国公司有相当大部分的海外经营活动,则并不通过外部市场进行,而是通过公司内部体系进行;(4)跨国公司与对外直接投资不能完全等同,但跨国公司都从事对外直接投资,这是跨国公司对外经营活动的基础,世界上的对外直接投资绝大多数是由跨国公司完成,而并非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都是跨国公司,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在第三国开办企业,它们是直接投资,但并不是跨国公司。一个公司到国外直接投资办合资企业,只拥有很少股权,无法控制这个企业,就不能算作它的子公司,这个公司也不能算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只是跨国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活动的全部。母公司的投资只是子公司资金来源之一,子公司还可以利用东道国及国际上其他资金来源,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非常广泛,除了投资还包括商品和劳务贸易、技术转让等。
三、跨国公司的类型
从不同角度看,跨国公司可以分为不同类型:
(一)从经营策略分类: (1)确保原料型公司。直接投资于上游生产行业,控制所需原料生产,保障所需原料供应。目前从事资源工业为主的公司仍注重于采矿业和石油开采业。(2)拓展市场型公司,为寻求广阔市场转向国外经营。(3)提高效益型公司。利用国外廉价劳动力及其他生产要素, 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取得更高的利润。
(二)从经营项目分类:(1)资源公司。最早直接投资于种植业、采矿业和铁路,分布于不发达国家,目前仍注重采矿业和石油开采业,这类公司为适应各国资源国有化政策,更多的转向与当地合营和非股权安排。(2)制造业公司。在国外从事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是典型的跨国公司,战后发展迅速。(3)贸易公司。以贸易为主。进口原材料及出口工业制成品,亦参与技术引进和直接投资,具有代表性的是日本的综合商社,规模庞大,开展多元化、集团化业务经营。(4)服务公司。随着国际贸易发展起来的从事服务业的跨国公司。服务内容包括管理咨询、广告代理、技术设计、会计事务、银行保险等。如多国性咨询公司、多国性银行、多国性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
(三)从经营结构分类:(1)横向型公司。指单一产品的专业公司,在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没有较多的专业分工,基本上是制造同种产品,经营同类业务。它的特点是有利于内部技术转让,加强内部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增加生产,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这类公司在战后初期约占跨国公司的一半,后略有减少。至今仍占重要地位。(2)垂直型公司。指公司内部, 母公司与子公司制造不同种产品,经营不同业务,但相互之间有密切联系, 其生产过程相互衔接。垂直型公司的特点是规模大,投资多,专业化分工协作细致复杂,有利于发展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密切配合协作,发挥各子公司的优势。具体形式:一种是经营不同行业的相互有关的产品,如自然资源的戡探、开采、提炼和加工制造等。另一种是经营同行业的不同加工程度的产品。如电子工业的元部件、装配、测试、包装、运输等不同工序。(3)混合型公司。指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制造不
同产品,经营不同行业。而它们经营的产品和行业之间没有什么有机联系, 也互不衔接。如日本的三菱重工业公司。其特点是加强了生产和资本的集中, 发展多种经营,减轻风险,发挥整个公司规模经济效益的作用。近二十多年发展较快,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较多。但业务复杂,管理困难,开始出现收缩产品行业的倾向。
除此之外,按所有制分类,可分为私人公司和国有公司。按不同类型国家分类,又可分为资本主义公司和社会主义公司,发达国家公司和发展中国家公司。还可以按战略决策分类,即民族中心(面向本国的)、多元中心(面向众多东道国的)和全球中心(面向世界的)的公司等等。这些不同类型公司由于经营策略、结构和性质各有不同,都有其本身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