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沦为美国的保护国

1899 年 1 月 1 日,美国对古巴实行军事占领,使用软硬兼施的办法,解散了古巴军队,收买亲美的古巴地主资产阶级担任地方官员,通过这些代理人控制古巴的整个局面。

1901 年,在美国军事当局的监督下,古巴召开制宪会议,制定了宪法。

但是宪法中没有提到将来古巴与美国的关系。美国国会则于 3 月 2 日提出所谓“普拉特修正案”,强迫古巴接受。6 月 12 日,作为附录载入古巴宪法。1903 年 5 月 22 日,又载入美古之间的永久条约。该修正案规定:“古巴政府永不得与任何外国(一国或数国),签订任何条约或其他协定,以损害或有可能损害古巴的独立;同时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权或允许任何外国(一国或数国),在古巴岛上任何一部分,以殖民为理由,或为海陆军之用,或为其他目的,而取得居留地或控制权”。又规定:“古巴政府同意美国为保障古巴的独立,为维持一个政府足以胜任保护生命、财产和个人自由,足以胜任履行巴黎条约所加诸美国的涉及古巴的、而现在由古巴政府承担的义务, 得行使干涉权利。”美国打着维护古巴独立的旗号,获得了出兵干涉古巴内政的权利。就这样,古巴沦为美国的保护国。

1901 年 12 月 31 日,古巴在美国导演下举行了选举。1902 年 5 月 20 日,

一位曾经在美国住了 30 年、差不多已经忘记古巴的事情的保守党人埃斯特拉达·帕尔马就任总统。古巴共和国也正式宣告成立。美国占领军的军官伍德这时才把古巴政权转交给古巴政府。美国占领军撤出古巴。1903 年 2 月, 关塔那摩和翁达湾租借给美国作为海军基地。

1906 年,古巴爆发反埃斯特拉达·帕尔马政府起义,美国趁机对古巴实

行第二次军事占领,建立军政府直接控制古巴达 3 年之久。

1911 年,爆发了反对美、古资本家剥削的大规模黑人起义;1917 年, 古巴人民掀起了反对美国傀儡梅诺卡尔的武装斗争。这些起义和斗争,都被美国殖民者残酷镇压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