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和苏维埃政治制度

①巴黎公社是 1871 年 3 月 18 日—5 月 28 日巴黎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它所实行的政治制度展现了无产阶级领导的新型国家的雏形。选举产生的公社委员会作为巴黎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它代替了旧的国会和官僚机构,实行议行合一,统一负责公社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它是保护人民、镇压资产阶级反抗和对付外来侵略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巴黎公社废除了资产阶级民主,实行无产阶级民主。它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措施,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②苏维埃制度是俄国劳动人民在革命斗争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政权组织形式。早在 1905 年 3 月,乌拉尔的阿拉帕耶夫斯克工厂的工人首先建立了工人代表苏维埃,作为领导罢工的机关。随后,伊万诺沃—沃兹涅先斯克市的工人建立了俄国第一个全市性的工人代表苏维埃。彼得堡、莫斯科等大城市也相继建立了工人代表苏维埃,有的地方还建立了士兵代表苏维埃、农民代表苏维埃。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苏维埃由领导罢工的机关转变为领导武装起义的机关,成为革命政权的萌芽形式。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成为俄国无产阶级的政权组织。1917 年 11 月—1918 年 1 月,苏维埃的名称为工兵农代表苏维埃。1918 年 1 月改称工农和红军代表苏维埃。1918 年的苏俄宪法规定,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立法、发布命令和监督机关,实行议行合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