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等的革命活动及政治思想

资产阶级革命派接受戊戌维新运动失败的教训,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建立了革命组织,成为革命的领导力量。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主要代表人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1866—1925)。

1894 年 11 月,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了兴中会,以救国为宗旨。1895 年

2 月,又在香港成立了兴中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

为誓词。同年 10 月,兴中会密谋在广州起义,事泄失败。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与资产阶级改良派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出版许多鼓吹革命的宣传品,著名的有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邹容《革命军》,陈天华《猛回头》、《警世钟》等。1905 年 8 月,孙中山与黄兴、陈天华等人, 以兴中会、华兴会(1904 年 2 月在长沙成立)等革命小团体为基础,在日本东京创建全国性的资产阶级革命党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举为总理。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宗旨被采纳为同盟会纲领。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首次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孙中山的政治思想集中表现为“三民主义”。他要求推翻清政府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1906 年 12 月 2 日,在日本东京举行《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孙中山参照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结合中国封建时代的考试制度和御史监察制度,提出了革命成功后实行行政、立法、裁判、考试、监察“五权分立” 制度,史称“五权宪法”。资产阶级革命派发动了一系列武装起义,包括浏醴起义、粤桂滇边界 6 次起义,徐锡麟的安庆起义,黄兴领导的广州黄花岗起义。但起义都失败了。

为了抵制革命,清廷派大臣出国考察资本主义国家宪政情况,宣布“预备立宪”。1908 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 条。其中关于“君上大权”的14 条,规定皇帝有权颁行法律,黜涉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权等,仍同封建专制没有什么区别。11 月,慈禧太后、光绪帝死去,溥仪继位。1909 年改元宣统,3 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令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立宪派在备省咨议局中占据了领导地位。1910 年10 月,资政院在北京成立。1911 年 5 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构,组成

新内阁。由庆亲王奕劻任总理大臣,在 13 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僚 4 名,

蒙古旗人 1 名,满族 8 名,其中皇族又占 5 人,因此被讥为“皇族内阁”。清政府“预备立宪”的骗人伎俩已不能阻止革命的爆发,一场规模巨大的革命高潮随即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