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上课制

班级上课制是 16 世纪由于欧洲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要求学校扩大教育规模和对象、增加教学内容并提高教学效率而产生并不断完善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17 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他所著《大教学论》中将其从理论上加以总结和论证。他认为一个教师可以同时教授很多的学生,关键在于要合理地组织教学。如,他认为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知识水平划分班级,要使同一班级的学生学习的内容相同、进度相同;他还认为一切学校的教学都应该有学年的划分,同时开学、同时放假,每班的教学都应按照事先拟定好的计划进行。关于上课,夸美纽斯认为,上课应有一定的目标,要有固定的课本,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能力去教,还规定了周末要放假等,由此他建立了一套班级授课的教学制度。这在教学组织形式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和进步,以后这种组织形式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并完善,为各国所广泛采用。

我国最早采用班级上课制的是 1862 年在北京设立的京师同文馆。1905 年以后,随着科学制度的废除和学堂的兴办,班级上课制成为普遍采用的教学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