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组教学法在中国的继续

1939 年 9 月 19 日公布的所谓“新县制”,就教育方面是所谓的发展“国

民教育”以实现乡治的“政教合一”。根据 1940 年 3 月公布的《国民教育实

施纲领》,要求至 1945 年 7 月,每乡 9 镇设六年制完全小学——“中心国民学校”一所,“保国民学数应尽量增加,以期达到每保一校为目的”,须使入学儿童达到学龄儿童总数 90%以上,入学民众达到失学民众总数 60%以上,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师荒问题无法解决。据 1936 年统计,每年师范毕业

生 25000 人,据此五年后,尚缺教师 1291400 人。

解决师荒的办法,其原则以现有教师推行分组编制,分组编制以一正教师,一助教师教单式四班,学生 200 名为原则;并且认为采用分组教学法可以减轻除校舍的困难:分组教学的教学活动,大部分利用室外空地作为教学场所。这两种办法,前者是参考了巴达维亚制(Batavia Plan),即对 50 人以上的班,增加教师一人,帮助教师对学生进行复习、辅导的方法;后者是吸取了葛雷制的某些特点。前者的做法是一个教师给一个班级上廛,其余班级的学生就在教室自行预习、复习、做作业,由助教师巡视辅导;后者的做法是教师对一个班或一个组上课,其它的班或组则在教室外做游戏、手工或进行体育活动等等。

分班或分组的标准多种多样,可按成绩分班或组;也可把成绩不同的学生按比例混合搭配,加以分班或组,当时有称此为“混合分组”的;有的以学生对不同学科的兴趣爱好加以分班或组;有的以儿童家庭职业、儿童间亲疏关系、儿童间居住地近远等因素加以分班或组。分班或分组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儿童本位”,根据学校的实际,加以处理。

实施以上的办法,日课表中学生自修的时间增多,直接教学的课时减少, 于是就必须将一些科目合并。如音乐、体育合并,美术、劳作合并。同时日课表的排编就须灵活,短的可每节 15 分钟,长的可超 60 分钟。每节教学时间的长度,要看科目跟作业性质而定,像练习的科目次数要多,时间要短; 变化的作业可长;欣赏的作业时间要短,建造的作业时间可长。

由于学生自学时间的增加,比较好的做法有的吸收了道尔顿制的作业指定的办法,拟出以一周为单位的阅读提要;又有采用文纳特卡制的自正材料法,在练习材料中列标准答案;也有在采用教材中心联络法时,常以劳作为中心,与其它各科联系、贯通。但上述的做法,要较优秀的教师才能办到。一般的教师主要是采用常规的教法,能于中更多地注意自动作业就算不错。为了解决乡村教育网的扩大问题,当时的一些教育工作者,提倡“互教

共学”,吸收了陶行知所提倡的“小先生制”和“教学做合一”,建立分组编制的导生制。

选择导生的标准是:“成绩甲等”“品格端正,有工作能力,说话清楚。选择的办法是学生民主推选与考试选拔相结合。对导生的训练,一般利用暑、寒假,指导导生的工作一般每周教师召集导生开会讨论一次。

建议培养导生,并不是以导生代替教师,而是由教师教,组长为助手, 即教学中应以教师为主导,以导生为助手。某些个别学校,过于看重了儿童自己教自己的办法,或是复活了倍尔—兰喀斯特制,或是搬用民众教育中所创的“小先生制”,贬低了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实践证明了这些个别学校

所施行的“小先生制”或倍尔—兰喀斯特制,降低了教学质量,实际上也只能维持几个月的时间。俞子夷批评这些做法为变相的童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