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分组制在中国的试验

民国初试行的分组教学法,是依据学业成绩分组,学生组织的调整要在一学期结束之后,这样就缺乏弹性。1921 年,东南大学附属小学于秋季起, 为纠正以前有的学校试行的“作业分组办法”,采用了另一种办法。俞子夷没有披露它的来源,但一看就知是原原本本抄用美国哈利斯的弹性分组制。试行了数年,虽然比“作业分组”颇多弹性,但缺点是:(1)各个学生,各种成绩不同,合并起来,异常困难。(2)分级分组,完全依据学力,置智力、年龄不同,实际也有许多不合宜的地方。一学期里,并一次,分一次,尚觉缺少伸缩回旋余地。

为了进一步改进,1924 年秋,东大附小又进行了一次改革。这次改革, 虽未说明参考了那些外国方法。但也可看出是参考了学分制和包白洛制的一些做法,拟定办法如下:

把小学附带幼稚园共分成三大段落:幼稚园及具有小学一、二年级程度的组成一段落,叫低学年或低级部;具有小学三、四年级程度的组成一段落, 叫中学年或中级部;具有小学、五六年级程度的组成一段落,叫高学年或高级部。每一段落中,又将学生按照年龄、智力、学力及各样的程度诸因素, 分成三至四个班,高学年可分到六个班,再在班里按能力、程度高低分成两组。按学科程度这一因素分班,只限于国语、算术、社会、自然、英语等科。在教学中,于相当时期内随时升调班、组或段。

凡年龄满实足九岁,智力、学力已过二年级程度的,从低学年升到中学年。凡年龄满实足十二岁,智力、学力已过四年级程度的,即从中学年升到高学年。在每学期终,高学年里学生成绩达毕业标准的就予以毕业。

体操、音乐、工艺、美术等科以修满学分为标准。

这种办法试行了三年,被认为主要优点有:一、可以集个别教学与班级教学的优点,即照顾到个别差异,又坚持了在集体中教学;二、学生可依各种程度进行,不会因一科成绩落后拖住了其它学科继续前进的后腿;三、随时可以升调,富有弹性。

后来中央大学实验小学校沿用了这种办法,认为这种复杂的分组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班数要多;二、教师要多,“因为分组的关系,各门功课,非得要同时上课不可”。因此,不是大规模的学校,经费充裕的学校就不能解决。

进行能力分组,关键在标准测验,而当时中华教育改进社编制的几种测验都有标准太低的毛病。

中央大学实验学校试行这种分组办法,发现还是有缺点,就是各段落间尚未沟通。譬如一个中级部的学生,他的算术程度到已经超过中级的标准, 可以升到高级了,但因为他的其他功课都和升入高级的标准差得很远,全校混合错综的时间表又难于支配,所以他的算术也仍旧在中级。

其实,根本的问题还在于这种分组的办法是意在拔尖子,从主导思想至具体实施都倾向有利于成绩较优的学生。这种方法在实施中,比较繁复,耗费人力、物力较多,因此非一般学校所能采纳。倒是民国初所用的按作业分组的方法,可不必用标准测验,也不必增添教师、经费等,也不必修订教材,

较为简便易行。就其适用范围,单式编制、复式编制或单班学校都可借鉴, 应用可以比较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