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代的成都城

关于成都的得名和建城时代,目前尚有争论,但一般认为成都建城在秦惠文王派张仪、司马错灭蜀之后,即公元前 311 年。这一年,“仪与若城成都,周回十二里,高七丈。郫城周回七里,高六丈。临邛城周回六里,高五丈⋯⋯成都县本治赤里街,若徙置少城。内城营广府舍,置盐铁市官并长丞, 修整里阓,市张列肆,与咸阳同制。”西汉时“州治太城,郡治少城”①。由此证明成都有两城,也就是太城(大城)和少城(小城)。据说大城在东为官舍区,小城在西为商业区。②如果此说不错,则成都的平面布局分为东西两部分,即东部为官府衙门,西部为商业市场。但成都县位于少城,可见少城并非没有官府衙门。按照《华阳国志》,成都城应为内外结构,即中间为小城,外面为大城,最早的官府衙门和商业市场均在小城之内。考古发掘证明, 秦咸阳的宫殿区在原上,手工业、市场、居民区主要在原下。成都“与咸阳同制”,其布局特点当也相似,而大城只是护卫小城的防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