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跳水

跳水运动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宋代《东京梦华录》记载:“⋯⋯两画船,上立秋千,⋯⋯一人上蹴秋千,将平架,筋斗掷身入水,谓之水秋千。” “水秋千”是一种跳水器械,“筋头掷身入水”说的是跳水者在空中完成翻腾后,身体直插入水中的动作。可见我国古代跳水难度已达到很高水平。

十七世纪,在欧洲地中海、红海一带的码头工人、船工、渔民盛行从悬崖上、码头上或桅杆上跳入水中,以后逐渐发展到现代的跳台和跳板跳水。在竞技跳水出现以前,跳水主要比赛高度,1871 年美国人卓松从 46 米的纽约桥上跳入水中,以后逐渐发展为现代表演跳水。

现行的跳水竞赛用跳台,高度规定为 10 米、7.5 和 5 米;跳板高度为 3

米和 1 米。比赛内容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跳水的姿势为甲、乙、丙、丁四种,甲式为直体、乙式为屈体、丙式为抱膝、丁式为翻腾兼转体。

裁判员评分根据运动员助跑(走板、跑台)、起跳、空中动作、入水等方面的动作优劣来评分。好的跳水动作应做到:助跑勇敢、果断、平稳、有信心;起跳充分,有适当的高度和正确的起跳角度,空中动作连接好,姿势

优美;入水准确、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跳水表演可有单人、双人或集体表演。有难度很高而又惊险的 3 米、10

米跳台跳水以及美国的 48 米特技跳水、墨酉哥传统的 60 米悬崖跳水,还有在音乐伴奏下完成滑稽动作的化装滑稽跳水等表演形式,我国曾创造了优美的集体烟花跳水表演,别具一格,甚为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