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话古今
跳水运动与游泳运动是一对孪生兄弟,是人们在与大自然作斗争的过程中产生的。在希腊出土的石花瓶上,就画着古代的人们为了逃脱凶猛野兽的追逐,从悬崖绝壁上跳入水中的惊险场面,以及各种跳水的姿势。
我国很早就有了跳水这一运动,在宋朝《东京梦华录》一书中,曾有“画船上立秋千,一人上蹴秋千,筋斗掷入水”的记载。
中世纪,在欧洲举行过一些民间的跳水比赛,跳水者队岩石上或高处向下跳,高度越高,便为优胜者。这种比赛很危险,往往由于水的深度不够, 跳水者的技巧不好或其他原因,使跳者一命呜呼。悬崖跳水至今还成为一些国家的习俗。墨西哥每年都举行这样的比赛:人们从几十米的高处往下跳, 优胜的标准不只是高度,而主要是技巧;比赛环境经过严格的测定,而跳水者又是训练有素的,不会发生危险。
以后,在欧洲一些博览会或在狂欢节中,出现了职业跳水表演者。为了博取观众的欢心,表演者从临时搭起的十几米高台上,跳入一个大水槽里。这种跳水,也许是今天滑稽跳水的前身。在旧金山码头,就有一个玻璃的大水槽,跳水者穿着衣服,做着各种引人发笑的动作,从三米高的跳板上,跳入水中,以此吸引游客。
现代的跳水运动,出现于十九世纪。当时,在欧洲最流行的是体操运动。在炎热的夏天,前德国和瑞典的一些体操运动员将弹簧跳板、吊环等体操器械搬到海滨,在海边进行体操动作的练习,然后跃入水中。于是这种运动, 人们就开始称之为“跳水运动”。
1880 年,美国将跳水列入游泳比赛项目之中。1904 年,跳板跳水被列入第三届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1908 年第四届奥运会又增加了跳台跳水。跳水比赛分为男女跳板(3 米)和男女跳台(10 米)四个项目。跳板跳水的动作分五个组别,即向前跳水、向后跳水、反身跳水(前跳后翻)、向内跳水(后跳前翻)和转体跳水。跳台跳水共分六个组别,除上述五个组外,还有臂立跳水(臂立即在跳台上做手倒立,头向下,脚向上的动作)。每组动作还分为不同的翻腾周数。在翻腾中又有直体、屈体、抱膝等姿势。根据动作的组别,翻腾周数、翻腾的姿势等,订出每一动作的难度系数,以鼓励水平高的运动员能不断地发展高难度动作。
跳水比赛,采用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两个部分。规定动作,一般指各个不同姿势的半周动作。自选动作,指采用不同起跳方式和姿势的多周翻腾动作和多周转体动作。
评判一名运动员的动作好坏一般要看四个阶段;首先是助跑阶段,要求跑动路线直,身体姿势协调、平稳;其次是起跳阶段,要求起跳有力、稳健和有适当的高度;第三是空中阶段,要求动作正确优美、干净利索,动作完成要早,入水准备时间要长;最后是人水阶段,要求身体与水面垂直,水花要小。
跳水比赛,一般有裁判员七至九人。跳水动作最高的评分是 10 分,最低
评分是零分,其间以 0.5 进位。运动员的最后得分是从这些裁判员中删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其他有效分的平均值,乘以动作的难度系数。
目前,跳水运动的特点是难度越来越大。我国的跳水运动已进入了世界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