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游泳
竞技游泳运动中的一种集体比赛项目,以每队的总成绩决定名次。接力游泳比赛有两种:自由泳接力和混合泳接力。自由泳接力比赛开展较早,从第三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起就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当时是 4×50 码。从 1908
年第四届奥运会开始改为 4×200 米。混合泳接力赛在 1960 年第十七届奥运会才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第 18、19、20 届奥运会上正式进行比赛的男子 4× 100 米自由泳接力赛,在第二十一届和第二十二届奥运会上曾一度被取消。后经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作出决定,恢复这项比赛。
接力游泳是一项竞争激烈的比赛项目。通过接力比赛,可以看出一个国家游泳技术水平全面发展的情况。自由泳接力可以衡量单项游泳的实力;混合泳接力则要求全面掌握 4 种姿势,才可能创造优异的成绩。
在接力比赛中,应根据队员的实力和对方运动员的情况安排顺序。有时可把实力最强的运动员放在第一个,从开始就超过对手,在心理上形成压倒的优势。规则规定,在接力赛中第一个运动员的成绩可以单独承认,因此将成绩最好的运动员安排在第一个,可增加创造纪录的机会。
在接力比赛中,掌握好接力的时机是很重要的。当一名接力队员触及池壁,另一名队员的脚即离开出发台,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平时多练习,加强彼此之间的密切配合。